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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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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LED背光源及锂电复合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液晶面板深加工。LED背光源和触控显示屏是平板显示器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板显示器件可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车载显示器、医用显示仪、工控显示器等领域。锂电复合铜箔可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和消费类电池。

经过多年不断的创新与积累,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供货能力等方面稳步提升至行业先进水平,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已进入京东方、天马、信利、华星光电、同兴达、东山精密、长信、联创、延锋伟世通、航盛电子、创维、台冠等知名企业的供应链体系;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比亚迪、小米、蔚来、长城、吉利、红旗、上汽集团、奇瑞、长安、本田、丰田、铃木、现代、大众、沃尔沃、标致、雷诺、宾利等汽车品牌智能座舱上以及华为、荣耀、小米、OPPO、vivo、传音、三星等知名品牌的终端智能手机和平板、笔电上。

2006年,公司设立时主要从事LED背光源业务,2007年公司开始介入触摸屏业务,2021年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新材料和赣州新材料,主要从事新能源锂电池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情况

1、LED背光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应用于车载、平板、笔电和智能手机的中小尺寸LED背光源及Mini LED背光源。

(1)公司车载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2)公司手机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3)公司平板/笔电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4)公司Mini LED背光源产品结构如下:

/

公司生产的侧入式LED背光源主要由铁框(胶铁一体、铸件)、导光板、FPC、LED、石墨片、扩散片、上下增光、遮光胶带等组成;生产的Mini LED背光源主要由铝板(铸件)、灯板(POB灯板、COB灯板)、反射片、扩散板(扩散膜)、分光膜、增光膜、上铁框、泡棉等材料组成。

2、液晶面板深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液晶面板深加工业务是对客户提供的液晶面板玻璃进行薄化、镀膜等深加工。

(1)薄化工序

薄化工序系在显示面板完成后,用化学蚀刻方法对玻璃基板进行薄化处理,以达到产品轻薄化的效果。玻璃基板的薄化工序不仅可以使得显示面板更加适应终端消费者对于产品轻薄化的需求,还可以改善显示效果,提升用户体验。

(2)ITO镀膜

ITO(Indium Tin Oxides,氧化铟锡)是一种具有良好透明导电性能的金属化合物,具有禁带宽、可见光谱区光透射率高和电阻率低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平板显示器件的生产制造中。

(3)高阻膜

公司对客户提供的Full In-Cell触控面板进行高阻膜工序加工,采用相关化合物来形成高阻膜涂层。高阻膜一方面起导走电流、消除静电的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其材料的高电阻特性而不会屏蔽内侧的触控电路。

(4)低阻膜

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外挂式触控面板进行低阻膜工序加工,采用相关化合物来形成低阻膜涂层。低阻膜由于其低电阻特性,具有良好导电性能(消除静电),同时屏蔽触屏线路与显示屏之间的电流干扰。

(5)PEDOT镀膜

公司对客户提供的In-Cell触控面板进行高阻PEDOT工序涂布,采用有机导电聚合物来形成高阻膜涂层。高阻膜层一方面起导走电流、消除静电的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其材料的高电阻特性而不会屏蔽内侧的触控电路。

3、锂电复合铜箔

锂电复合铜箔是指在高分子材料PET、PP、PI等材料表面上先采用真空溅射的方式,制作一层金属导电层,然后采用离子置换或其它的方式,将铜层加厚到1微米或以上厚度制作而成的一种新型材料。

(三)公司的主要业务分析

2024年,平板显示器件行业整体稳步上升,LCD在中大尺寸、车载显示等领域占重要地位,OLED凭借高对比度及性价比在手机领域快速渗透,手机背光源市场总量进一步下滑,中尺寸和车载背光源持续增长,行业间竞争仍然非常激烈。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加强内部管理,实行降本增效,积极开拓市场,全年中尺寸及车载背光源实现较快增长,液晶面板深加工业务也稳步增长,手机背光源业务虽然有所下滑,但通过降本增效,手机背光源毛利持续上升。此外,公司在锂电池材料复合铜箔技术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创新性的推出新一代锂电复合铜箔,并已具备批量交付能力。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323.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4%;期间费用合计22,76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32%,其中:销售费用3,726.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64%,管理费用5,928.3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1%,研发费用10,179.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22%,财务费用2,931.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16%。实现营业利润-8,874.3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0.88%;实现利润总额-8,462.9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4.54%;实现净利润-8,34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3.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35.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8.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74.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2.64%。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20,07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2,725.32万元,股本18,204.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9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161.41万元。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并转让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合肥市宝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明”)按照有关程序完成了减资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年10月10日,合肥宝明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肥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合肥宝明股权,合肥宝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3、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11月13日,公司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签署了《〈肥东县人民政府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终止合肥“新型显示器件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4、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024年5月21日,公司与马鞍山市宁马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管委会签署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马鞍山市横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合同〉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终止马鞍山“宝明科技复合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5、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因公司规划布局发生变化,合理进行资源整合,压缩公司管理层级,降低管理成本,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上海宝明予以清算注销。

2024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上海宝明按照有关程序已经完成了注销登记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上海宝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323.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5.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35.0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8.35%。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0,071.7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1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2,725.32万元,较上年末减少9.34%。具体情况如下(以下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主要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主要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盈利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下转823版)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芬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志坚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素芬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