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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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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5-030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医疗服务及医药工业是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

医疗服务业务,公司推进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战略的医疗机构布局,创建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依托,综合总院+专科分院的“1+N”创新服务模式,以及“老年医院+老年照护中心”的新型医养模式,打造区域领先的医疗机构,聚焦肿瘤、心血管、脑血管、骨科等老龄化疾病。医药业务,公司致力于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已二十余年,公司拥有以中国驰名商标“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系列中成药,形成了以医药工业为主导的中医药全产业链集群。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整合的方式,致力于构建集产业链、供应链、制药为一体的医药集团。

公司秉承“让人人享有更美好的健康服务”的使命,将不断通过技术、人才、资金、资源投入,将下属医院打造成为区域领先的医疗服务机构,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医疗品牌;以“独一味”为平台,整合上下游产业链、整合优质同行等,做大做强中药板块,实现品牌创新和内涵升级。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医疗服务与医药,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1、医疗服务

推进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战略的医疗机构布局,打造以三级综合医院为依托、综合总院+专科分 的“1+N”创新服务模式,以及“老年医院+老年照护中心”的新型康养模式,聚焦肿瘤、心血管、脑血管、骨科等老龄化疾病。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在辽宁、河南、江苏、江西、四川、重庆分别成立六大区域医疗中心,拥有3家三级医院、14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共计24家医院。

2、医药

以药品制造为基础产业,拥有以“独一味”品牌为核心的系列中成药,形成了中药材种植、中药材购销、中药饮片、中成药制造销售、药品流通的中药全产业链集群。“独一味”是中国驰名商标,佛仁制药是“中华老字号”企业。公司拥有独一味胶囊、独一味片、参芪五味子片、九味羌活丸、五味子颗粒、前列安通片等82个品种,国家药典品种46个,全国独家生产品种8个。

(二)经营模式

1、医疗服务业务

通过“一个综合医院+多个专科分院”的“1+N”模式,打造区域领先的医疗机构,提升机构竞争力和影响力。区域医疗中心聚焦肿瘤、心血管、脑血管、骨病等老龄化重大疾病,满足国家老龄化趋势及人口规划带来的新需求。在此基础上打造四大显著优势:借助模式创新扩大市场份额;依托学科集群强化临床技术实力;利用规模效应削减经营成本;凭借品牌效应吸纳杰出人才。目前,公司旗下医院积极推进上述经营策略。院区建设方面,泗阳医院800张床位已于2022年底正式投入使用;盱眙县中医院新建的肿瘤专科大楼自2023年10月起动工,将新增600张床位;崇州二院新院区按三甲医院标准规划,800张床位预计2025年投入使用。兰考第一医院正在积极筹建肿瘤中心,泗阳医院东院区已获批老年医院牌照,正在积极申请肿瘤医院牌照。

2、医药业务

坚持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并重、自建团队销售与招商合作并行、处方用药与非处方用药渠道并进、特色独家专利中药与经典名方中药品种共融的发展策略,以特色独家藏药独一味系列产品深度开发为基础,致力于国家保护中医药品种和创新型生物医药研发和市场运营。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医疗服务业务。公司通过战略重构、等级创建、规模扩张,增加医院在当地的市场份额;通过学科布局、专科能力和人才建设提升运营质量,提升有效收入;通过经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兰考第一医院、瓦房店第三医院、泗阳医院、盱眙中医院、崇州二医院在当地医疗市场份额领先。这些医院通过战略重构、等级创建、规模扩张,以及学科布局、专科能力和人才建设,持续增强竞争力,实现市场份额、有效收入的增长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将积极拥抱人工智能,持续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持续深化人工智能应用,用新质生产力赋能提升诊疗效率和诊疗质量,推进构建数字化、智慧化、精准化的医疗与养老产业新生态。

2、医药业务。公司将继续通过对外收并购等方式加大对独一味的投入,通过内生增长和外延整合的方式,致力于构建集产业链、供应链、制药为一体的医药集团。独一味制药旗下独一味系列产品成功中选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将有利于提升独一味系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公司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进一步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通过优化管理制度、扩大产能、调整品种结构、完善全渠道布局等举措,全面推动企业的转型升级,从而持续推动医药板块产业链、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抗政策风险能力的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6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8日,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4768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0,328,043.7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765,521.9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63,105,462.2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9,938,853.21元,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导致不能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能进行利润分配。

2、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进行现金分红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执行如下利润分配相关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4、公司不存在本条第四款所列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况。

(四)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四、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出现当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等情形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2、公司2024年度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条件。

3、根据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结合2025年经营计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其他

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产业持续发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的债务情况、资金情况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的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4768号审计报告;

4、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7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4月24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已届满,因此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

本次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相应的资本市场融资计划。如公司未来有新的融资计划,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1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预计的基本情况

未来12个月,公司子公司预计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81,400万元人民币。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22,400万元,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59,000万元,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调剂使用。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适时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未来12个月担保额度的预计情况如下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公司将对各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严格审核,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独一味制药

1、基本情况

名称: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谢晓光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独一味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一味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独一味制药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崇州二院

1、基本情况

名称: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注册地点:崇州市崇阳街道唐安西路431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忠

注册资本:9482.5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重症医学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二级专业详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疗科目登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崇州二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持有崇州二院7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崇州二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盱眙中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地点: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五墩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何占德

注册资本:27253.65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药物咨询、不动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盱眙中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盱眙中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盱眙中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兰考第一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注册地点:兰考县城区中山北街北段西侧

注册资本: 20332.6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永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兰考第一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考第一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所列兰考第一医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分别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瓦三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共济办事处北共济街三段36号、38号

法定代表人:吴祖耀

注册资本:689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包括乳腺科、肛肠科)、妇产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病专业、麻醉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内科、针灸科、推拿科、康复医学科)、软伤科、病理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核磁共振、心电、B超、CT)、健康体检科、肿瘤科(肿瘤内科专业)、妇科腹腔镜手术(二级及以下)、血透室、计划生育临床服务、急诊科、老年人护理养护、医疗护理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下转830版)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新里程 公告编号:2025-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