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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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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0版)

单位:元

2.“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无形资产”

单位:元

3.“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4.“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应付账款”

单位:元

5.“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6.“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库存股”

单位:元

7.“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8.“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二、2024年一季度

(一)2024年一季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三、2024年半年度

(一)2024年半年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二)2024年半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

1.“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2.“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6、无形资产”

单位:元

3.“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4.“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6、应付账款”

单位:元

5.“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6.“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56、库存股”

单位:元

7.“第十节财务报告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四、2024年三季度

(一)2024年三季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杨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军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28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内容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无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三)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毕马威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股东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 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毕马威华振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其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毕马威华振信用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证监会等各类监管机构的历次评价和检查中,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声誉,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2、2025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事前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公司财务负责人与负责本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参与了本次会议,就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判断、对重要性概念的应用、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度、重点关注事项、对外报告时间安排以及独立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汇报。

3、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事中沟通会议,就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本次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的类型、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汇报。

4、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法规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新里程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5-029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定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16: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张延苓女士、独立董事王敬民先生、财务总监刘军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徐旭先生、副总裁朱钿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下转8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