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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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4年,是公司新一轮三年战略规划推进实施的开启之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经济环境所带来的风险与竞争的各项挑战,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扎实推进各项业务精进发展。
截至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4,077.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9%,贷款及垫款总额2,054.55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02%,其中,一般贷款规模较上年末增长2.87%,低息票据规模较上年末压降42.68%,切实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的同时,有效优化贷款内部结构;总负债3,754.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4%,其中,存款总额2,141.5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17%。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9亿元,同比增长2.79%;实现利润总额27.35亿元,同比增长3.54%;实现净利润27.06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截至2024年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较上年末实现双降,公司不良贷款率0.74%,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391.95%,风险抵补能力保持充足。
二、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59亿元,同比增长2.79%;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35亿元,较上年增加0.94亿元,同比增长3.54%。受所得税费用的变动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5亿元,较上年减少0.69亿元,同比下降2.60%。
下表列出2024年度公司利润表项目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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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产负债表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规模实现稳健增长,资产总额4,077.9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39%;负债总额3,754.2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4.24%;股东权益323.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08%。主要资产负债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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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其他资产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2、报告期其他负债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预计负债等。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3.16亿元,主要系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导致的现金流出;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43.24亿元,主要系投资债券所支付的现金大于投资收回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89.87亿元,主要是发行债券和同业存单产生的现金流入。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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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比较式会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的项目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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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中长期制造业贷款余额为金融监管总局口径。)
( 债券承销只数排名数据来源于万得-债券承销分地域排名,统计年度为2024年,机构类型为全部,债券类型为债券分类(NAFMII),地域维度为省级,主体口径为名义发行主体。)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6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洪枇杷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9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3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4.22亿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6亿元(含税)。2024年全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为8.1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53%。
4.经上述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80.96亿元,结转下年度。
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洪枇杷董事、吴昕颢董事、李云祥董事、王俊彦董事、陈欣慰董事、黄金典董事、汤琼兰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守则及其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从业人员行为评估结果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9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独立外部第三方全面验证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理建议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2024年度会计报表,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税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5.95亿元。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9.37亿元,扣除本年已对外分配的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普通股股利合计12.14亿元及永续债利息2.58亿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期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0.60亿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当年度净利润扣减以前年度亏损后余额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39亿元。
2、提取一般准备: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按公司2024年风险资产期末余额1.5%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3.03亿元。
3、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639,127,8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4.22亿元(含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完成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派发,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96亿元(含税)。2024年全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共计为8.18亿元(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1.53%。
4、经上述分配后,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为80.96亿元,结转下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说明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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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9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4月28日,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洪枇杷、李云祥、吴昕颢、王俊彦、陈欣慰、黄金典、汤琼兰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金额及所涉及的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符合公允性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照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5月20日,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批准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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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行与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本行的授信额度为业务上报时根据其实际资金需求对额度做出相应调整导致。
2.本行子公司与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年末授信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由于企业调整融资需求。
3.本行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年末非授信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与年初预计额度存在一定偏离,该情况系:2024年本行与关联方在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未形成有效交易。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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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方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方。
2.上述关联方的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余额合计不超过大额风险暴露制度要求;传统授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同业授信包含利率债质押融出业务、外汇即期和黄金即期等低信用风险授信,以及同存、拆放、借款、债券投资、外汇远掉期业务等有敞口授信;同业交易包括现券交易、销售服务等非授信业务。
3.上述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滚动发生,任一时点的余额不超过上述预计额度。对于非授信类日常关联交易,累计交易金额(发生额)合计不超过预计额度。
4.以上预计额度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承诺。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本行授权制度履行业务风险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实际交易方案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5.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6.(1)本行2025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本行拟进一步加强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业务合作往来,本年度预计额度拟调增14亿元。(2)本行2025年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预计额度与上年度执行情况存在一定调整,系由于:基于对市场环境的研判及战略协同深化的规划,本行与关联方的同业非授信业务仍存在合作的可能性。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为国有企业,成立于2011年7月13日,控股股东为厦门市财政局,注册地址为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46层4610-4620单元,法定代表人李云祥,注册资本304.08亿元,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以及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等。截至2024年9月末,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97.74亿元,净资产413.4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5.91亿元,净利润6.75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李云祥先生为该企业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及其关联方
1.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下称“富邦华一银行”)
(1)基本情况
富邦华一银行成立于1997年3月2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法定代表人为马立新,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A座101室、18楼、19楼及20楼,经营范围为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富邦华一银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45亿元,其中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邦金控”)持股42.09%、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台北富邦银行”)持股57.91%,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末,富邦华一银行资产总额1389.83亿元,净资产100.68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84亿元,净利润3.27亿元。
(2)关联关系
富邦华一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台北富邦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台北富邦银行为富邦金控全资子公司,由台北银行与富邦银行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整并而成,董事长为蔡明兴,地址为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0号,主要提供各地法人、个人客户所需之存款、放款、外汇、财富管理、信托、信用卡及电子商务等金融服务。截至2024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资产总额(折合人民币,下同)10299.51亿元,净资产705.70亿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41.52亿元,净利润56.94亿元。((1)2024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2024年9月30日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9月30日1台币=0.2202元人民币;(2)台北富邦银行2024年9月末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
(2)关联关系
台北富邦银行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是富邦金控的全资子公司,董事长为蔡明忠,地址为香港中环德辅道中38号富邦银行大厦,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优质银行服务,包括零售及商业银行、财富管理、金融市场、证券及投资服务。截至2024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下同)1390.57亿元,净资产149.62亿元,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2.83亿元,净利润4.03亿元。(2024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2024年6月30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6月30日1港币=0.91268元人民币。)
(2)关联关系
富邦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富邦金控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463765M)成立于2002年1月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永伟,注册资本15.00亿元,其中周永伟持股37.82%、周少雄持股31.09%、周少明持股31.09%。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晋江市金井中兴南路655号。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业务经营涉及服装、房地产、类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其中,服装生产与销售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2024年9月末,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3.97亿元,净资产171.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4.41亿元,净利润6.85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为持有本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之一,本行董事陈欣慰先生为该集团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BXP11Y)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立勇,注册资本5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第6层。厦门国有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截至2024年9月末合并数据,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71.20亿元,净资产50.4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9.33亿元,净利润5361万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厦门国有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泉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12294767L)成立于1998年3月6日,法定代表人吴泉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00.00万元,是泉舜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经营住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北二路1521号泉舜大厦8-9层。泉舜集团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集科技研发、教育与健康产业、工业制造和工程承包为一体。截至2024年11月,泉舜集团总资产76.61亿元,净资产32.3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3.44亿元,净利润1.63亿元。
(2)关联关系
泉舜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泉舜集团(厦门)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本行监事吴灿鑫先生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15234767U)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碧安,注册资本11.05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危险废物治理、水和二氧化碳等矿产地质勘查、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能源矿产地质勘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处理等。截至2024年9月末,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16.08亿元,净资产46.1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67亿元,净利润-4.35亿元。
(2)关联关系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七)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MA2XNL6NXX),成立于2016年9月9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潘青松,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滨海街102号厦门银行泉州分行大厦25、26层。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发行债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资产证券化;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24年末,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73.42亿;实现营收6.32亿元,净利润3.68亿元。
(2)关联关系
福建海西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八)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基本情况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62808909M)成立于2010年10月2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温建怀,注册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一里5号624室,注册及实收资本0.78亿元,其中温建怀持股59.10%、潘孝贞持股39.40%、郑峰持股1.5%。集团经营范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提供企业营销策划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目前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华瑞中盈商贸有限公司、厦门美乐居商贸有限公司在本行有授信余额。截至2024年9月末,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本部)总资产15.08亿元,净资产1.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14亿元,净利润0.16亿元。
(2)关联关系
厦门市建潘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之一,本行监事郑峰先生为该集团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关联自然人
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和中国证监会定义的关联自然人,具体如下: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银行保险机构的自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自然人;
3.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
4.上述第1项、第2项和第3项所列关联方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
5.以下关联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银行保险机构的法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2)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款第1项、第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相关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的12个月内,存在上述所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本行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时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值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正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源优势,积极稳妥拓展本行业务。
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预计额度间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由于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的预计额度间不可共用,故单独列示。)
((1)2024年9月末台北富邦银行财务数据以2024年9月30日新台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9月30日1台币=0.2202元人民币;(2)台北富邦银行2024年9月末财务数据为合并财务数据。)
(2024年6月末富邦银行(香港)财务数据以2024年6月30日港币兑人民币中间价进行折算,2024年6月30日1港币=0.91268元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17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王建平监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持续稳健发展的需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资本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吴灿鑫监事、郑峰监事因关联关系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本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集团层面全面风险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七、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风险偏好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九、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持续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信息科技外包战略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三、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二十五、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及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二十六、审议并通过《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向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工作计划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授权书的报告》《关于制定〈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行为守则及其细则〉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从业人员行为评估结果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2029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模型独立外部第三方全面验证的报告》《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管理建议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1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估值提升计划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以下简称“每股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本行估值提升计划将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践行高质量发展;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致力提升投资回报;股东及董监高增持,提振市场信心等方面,提升本行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
3.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上市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本行2024年度已连续12个月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22元/股),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05元/股),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
为提升本行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本行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本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如下:
(一)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践行高质量发展
1.深耕实体经济,提升服务质效
在科技金融方面,本行在战略规划中提出“以价值挖掘、长期陪伴的视角服务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金融战略,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倾斜。在总分行成立双层级科技金融专班,在全行设立22家科技特色支行(团队),构建“总行统筹-分行穿透-业务团队执行”的全链条科技金融组织架构体系。搭建科技金融全生命周期产品货架,采用“同步尽调+绿色通道”模式,与产投平台深度合作,实现投贷联动领域业务突破。建立“政策工具+差异化定价”双轨机制,在内部资源倾斜上,通过发行“两岸科创债”优惠资金、实施经济资本占用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信贷投放。围绕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政银合作力度,深入与火炬园区管委会、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对接,从“园区+科技”“财政+金融”等方面强化科技金融授信支持,为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领域注入了强劲动力。
在绿色金融方面,本行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高度重视绿色产业发展,制定《2024-2026年可持续发展(ESG)战略规划》,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发展战略、将绿色信贷发展纳入全行战略任务。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经营管理层成立总行行长牵头、覆盖全行部门和分支机构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及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并成立绿色金融部二级部门。同时,本行将客户的环境、社会和治理表现,纳入授信全流程管理。重点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大力创新绿色产品与服务,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推出“光伏贷”、碳排放权质押贷款、节能减排贷等绿色信贷产品,绿色信贷保持快速增长,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社会发展的资源配置作用。
在普惠金融方面,本行坚持做小微企业的主办行,通过加大信贷资源配置、优化激励机制、创新金融产品等一系列举措,持续为小微企业业务发展引进“愿贷”活水。本行专门为小微企业单列信贷计划,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贷款新增投放要求,对普惠型小微贷款给予重点支持。根据小微企业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的特点,本行完善“创抵贷”“厦易贷”“科技贷”、宁德“厦锂贷”、龙岩“紫金尊易贷”等产品和专案,推出“供货贷”“科信贷”等线上产品,打造一条种类丰富、特色鲜明的产品线,进一步为小微企业提供高质效的金融服务,切实将普惠金融落到实处,已连续十年获评“厦门市小微企业优秀金融服务机构”称号。
在服务民营企业方面,本行始终牢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作为支持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本行将民营企业贷款增量纳入考核体系,确保资源精准直达实体经济;优化民营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激发经营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推出民营企业特色化金融产品、加强政策性优惠资金使用等举措提升民营企业服务质量,切实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地方法人银行的责任担当,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2.坚持特色化经营,深耕两岸金融业务
本行多年来依托台资股东背景及区位优势,围绕个人、公司及同业构建全面的两岸金融业务体系,是福建省台企授信户数最多、针对台胞发放信用卡数量最多的金融机构。本行从总行、分行到支行搭建了完善的两岸金融服务组织架构,设立台商金融部、台商业务部等管理部门和台商专营团队、对台特色支行,为台胞台企提供专业化服务;创新推出“薪速汇”“资金大三通”“两岸通速汇”“台胞信用卡”“台e贷”“台农贷”“台商税易贷”“台商流水贷”等特色产品,在手机银行APP、空中柜台等渠道增加专属服务功能,致力于成为最懂台商的银行以及两岸金融合作标杆银行。未来,本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加强特色化经营,持续擦亮“两岸金融合作标杆银行”的金字招牌。
3.践行金融为民,深化零售转型
本行持续推动大零售战略转型,以产品货架为支撑,调优业务策略,提升规模创利;以分层经营为抓手,精进营销机制,强化综合贡献;以优化客户体验为目标,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生态。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创新智能化场景化服务模式;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筑牢合规经营防线,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4.筑牢风险底线,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本行秉承稳健经营的发展理念,从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策略、风险工具建设等方面不断夯实风险管理基础,积极优化风险全流程管控模式,组建专业化风控策略团队,持续强化风险前置管控,精细化指导各分行落实全面风险管理,深化风险信息的归集、挖掘与应用,加快大数据风控在授信审批、信贷额度、风险预警、差异化风险管理策略中的应用,提高潜在风险识别能力。多年来,本行资产质量及风险抵补能力持续保持同业较优水平。
5.深化数字化转型,注入数智动能
本行以“数字化战略转型委员会”为核心引擎,统筹推进全行数字化转型,通过科技派驻制持续深化业技融合,实施以用户体验为中心的流程优化专案。聚焦对公、零售、金融市场及中后台四大板块,打造新一代对公网银统一门户,实现数据互通与流程互审;实施零售自动化营销管理能力提升,打造智能投研、智能风控、流程机器人等标杆项目。筑牢安全运营底座,赋能业务经营、运营管理及风险防控,持续深化数字化转型,以科技和数据双驱动金融服务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数智动能。
(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
本行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健全信息披露工作体系,坚持优化信息披露工作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坚守信息披露的合规底线,重视披露内容的有效性和易懂性,加强经营业务分析,提高数据分析质量,不断增强信息披露报告的可读性。本行始终重视投资者的诉求和沟通,建立多渠道的沟通机制,设立了投资者邮箱和投资者热线,及时回复E互动平台投资者提问,保持与投资者的日常沟通,持续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开展投资者调研等形式,积极与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保持有效沟通,与资本市场保持良好的互动。
(三)高度重视投资者体验,致力提升投资回报
本行自2020年上市以来一直坚持稳定、持续的分红政策,2021-2023年度每股现金分红分别为0.25元、0.29元和0.31元,保持稳定增长,现金分红率已连续三年超过30%。2024年首次实施中期分红,现金分红率达32.62%,创上市以来新高。未来,在保障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和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将充分考虑投资者投资回报需求,制定合理、稳定、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方案,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努力提升投资者综合投资回报。
(四)股东及董监高增持,提振市场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投资价值的认可,本行上市以来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实施2次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855,8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未来,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积极探讨股份增持计划,以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本行经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本行投资价值。
四、评估安排
本行将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如本行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的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本行将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本行行动计划,不代表本行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本行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本行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本行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0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自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上一年度从本行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主动增持本行股份,即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6.40万元。
● 本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近日,本行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愿增持本行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
董事:洪枇杷、吴昕颢;
监事:王建平、周晓红;
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刘永斌、庄海波、郑承满、谢彤华、周迪祥、陈松。
(上述人士以下合称为“增持主体”)。
2、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行价值的认可、未来战略规划及发展前景的信心,相信本行股票具有长期投资价值。
3、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行股份。
4、增持股份的种类:本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5、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主体拟以不低于上一年度从本行取得税后薪酬总额的10%主动增持本行股份,即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6.40万元。
6、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7、实施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起6个月内(如期间存在N个交易日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
8、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行将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