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6.14亿元,同比增长8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3亿元,同比上升242.8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4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公司2025年度资金预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国有及商业股份制银行申请7.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授信业务种类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预计明细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亿元
■
上述授信有效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可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5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 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产业布局等需要,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公司拟就本次交易与布景春先生签署《顾问聘用协议》,聘用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顾问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除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外,公司未与布景春先生发生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布景春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布景春先生签订的《顾问聘用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布景春,男,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毕业于包头钢铁学院,本科双学历,采矿高级工程师。1988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北京市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冶金建安公司任技术员;1990年3月至2000年9月,历任北京市黄金公司生产调度、生产建设协调部、投资开发部主任、公司经理助理等职务,期间兼任得田黄金矿业公司董事;2000年9月至2004年5月,任中宝戴梦得投资股份公司矿业项目经理;期间兼任北京稀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龙翔矿业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6月至2006年9月,任北京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业部经理;2006年10月至今,任青海西部资源有限公司、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桃江久通锑业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关联人持股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布景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布景春先生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青海西部稀贵金属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之外,布景春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上述情形外,布景春先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经查询,布景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为布景春先生向公司提供的矿业专业方面服务,主要包括:1、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采选矿策略提供建议;2、为公司采选矿团队的人员组建及管理等提供建议及必要的协助;3、利用其专业知识、信息和经验提出关于公司资源开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建议;4、其他公司需要其提供的顾问咨询服务。
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在矿业行业拥有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同时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十分熟悉公司的生产经营。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公司综合考虑前述因素与布景春先生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主体
甲方(聘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方):布景春
2、乙方的顾问职责及权利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为甲方的采选矿策略提供建议及指导意见;
(2)为甲方采选矿团队的人员组建及管理等提供建议及必要的协助;
(3)利用乙方专业知识、信息和经验提出关于公司资源开拓、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建议,服务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
(4)其他需要乙方提供的顾问咨询服务;
(5)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方式为兼职,但乙方应积极响应甲方提出的本协议项下乙方服务领域内的需求;
(6)顾问聘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拥有根据协议约定享受相应顾问费的权
利。
3、顾问服务期、报酬及福利
(1)顾问服务期为3年,自2025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2)乙方担任甲方顾问的报酬及福利费用为税前人民币40万元/年。
4、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甲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其内部有权机构的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布景春先生深耕矿业领域多年,对公司行业发展具有深刻和独到的见解,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在董事布景春先生辞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聘任其担任公司顾问,有利于发挥布景春先生的行业影响力和行业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开展和战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布景春先生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请公司董事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顾问,为公司提供矿业行业咨询服务的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布景春先生为公司顾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报告期内履职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叶勇飞先生、何佳先生、刘玉强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刘玉强先生、何佳先生、叶勇飞先生、王聪先生、王瑞江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出具了《华钰矿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同时,董事会听取《华钰矿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964,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2025年度资金预算,向国有及商业股份制银行申请7.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票据、保函、信用证及并购贷款等融资业务。公司使用上述授信额度,可向银行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保证担保或信用担保。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并办理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为: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20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布景春先生为公司顾问。鉴于布景春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布景春先生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3:00在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0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或“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所担任公司2024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注:最近三年完整自然年度,下同)
(二)项目信息
■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永江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易小龙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金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16万元。2025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为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合同。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要求,现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1-12月)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产销量及盈利情况披露如下(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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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季度生产经营数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一一有色金属》要求,现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1-3月)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产销量及盈利情况披露如下(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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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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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议案2-7、9-1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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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传真、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四)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00-12:30,下午15:00-18:30
(五)登记地点: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华钰大厦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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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费用自理。
(三)通过传真、信函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或函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会议登记需携带的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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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制度与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写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出具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内控实际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964,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审查了公司监事会成员在2024年的履职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认为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监事更好的履行职责。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报刊媒体上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9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322,238.33元。截至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35,548,066.18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19,964,698股,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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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322,23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金额为935,548,066.18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合计为32,798,587.9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从事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开采加工及销售业务,行业特征为:1)周期性,有色金属是典型的周期性行业;2)建设周期长,项目建设期通常在3-5年时间方可产生经济效益;3)资金密集,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
1、公司董事会结合有色金属行业特点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加公司长期战略资源黄金等稀贵金属储量,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一直在积极推进稀贵金属项目的收购及建设工作。
2019年6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丝路资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提格雷埃塞俄比亚控股公司、提格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买卖协议》及《合资经营合同》,丝路资源以120万美元对价收购提格雷资源私人有限公司70%股权,可控资源量黄金9.475金属吨,公司将会适时启动该项目的建设工作。
2020年4月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西地润签署《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地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50,000万元对价收购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40%股权,亚太矿业可控资源量黄金59.14金属吨。
2、在矿业领域,优质资源的获取始终是驱动行业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为强化资源储备优势,公司构建了 “内外协同、双轮驱动” 的资源拓展战略:一方面,公司每年专项划拨资金,委托专业地质勘探机构,对自有矿山的外围区域及深部地层开展系统性探矿工作,通过技术赋能实现资源储量的有效增长;另一方面,公司前瞻性布局资源整合赛道,通过参股、并购、重组等多元资本运作手段,精准捕捉行业优质项目合作契机,以市场化方式实现资源储备规模的稳步扩张。这一战略布局不仅巩固了公司的资源根基,更为长远发展构筑了坚实的资源壁垒。
3、截至2022年4月,公司重点海外战略项目 "塔铝金业" 已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产运营。项目产能呈逐年稳步释放态势,根据行业发展规律,新投产项目通常需要2-3年的时间实现资金自平衡,目前项目已具备满足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能力。虽然产能进一步释放和现金流不断改善,但项目偿还前期建设资金还需时间。
基于对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全面分析与审慎考量,为切实保障核心资产稳健运营,确保在产矿山扎西康矿山及塔铝金业金、锑矿山维持高效、稳定的生产经营态势,同时为其他在建项目的顺利竣工投产提供坚实资金支撑,并为优质项目的持续获取预留战略资源,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经综合权衡,本次计划派发现金红利32,798,587.92元(含税),该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5%,旨在通过合理的利润分配,实现股东回报与企业发展的有机平衡。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在产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保障在建项目的正常有序推进,充分考虑公司战略、经营计划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后期优质资源的获取,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发生资金风险,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及回报。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小股东可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同时,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电话及邮箱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就现金分红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相关问题。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及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努力为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切实分享企业经营发展成果,实现公司与股东的共赢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此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1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需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及通知的颁布和修订,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3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监事分别进行了回避表决,将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相关委员回避表决。
一、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薪酬考核方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计发放960.79万元(税前)。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体现公司效益与薪酬挂钩,激励与约束并重,公司长远利益等原则,与本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的相符;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根据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每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20万元(税前);
2、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3、董事不在公司或其关联方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1、监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
2、监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公司给予津贴,津贴不超过12万元/年(税前)。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结构由固定部分和变动部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部分包括基本薪资及福利,变动部分体现为绩效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固定部分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在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里约定。劳动合同应交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4、高级管理人员薪资变动部分按照年度经营业绩结果决定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具体计算方式按照《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关联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薪酬标准最高者执行其中一项标准,不累计计算。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83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