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137 公司简称:浪莎股份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3,402,254.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434,068.64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2100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97,052.63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出2024年度分配政策为: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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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及“国货潮品”融合业态消费场景持续兴起,以及大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口结构中中产阶级的占比不断提升,预计公司所处纺织行业内衣消费,将出现注重品牌和质量、重视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新特征。此外,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实施,乡村居民及三四线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客群消费能力增强,将促进消费升级趋势加速。同时国潮消费将不断兴起,进而内衣消费逐渐趋于时尚化、个性化以及多元化,中国居民对内衣消费的需求量也逐渐提升,内衣市场的销售收入也将会随之继续上升。
(一)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内衣、针织面料的制造,商品批发与零售。行业分类属于纺织服装行业,行业细分属于纺织内衣行业。
公司致力于专业研发、生产和经营各种保暖内衣、时尚内衣、短裤、文胸等针织服装,以及外贸服装的贴牌加工。报告期末公司有直营门店2家、经销商加盟店273家、外贸贴牌7家。浪莎内衣品牌系列产品主要有保暖内衣产品系列(无缝和有缝)、男女短裤系列、男女时尚内衣系列、女士文胸等。
行业情况:纺织服装的内衣子行业不仅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而且存在无序竞争的问题。2024年虽然服务消费强势回升带动了商品消费需求回归常态化有所增长,但是普通消费类产品受宏观环境影响,特别是纺织内衣产品,整体售价下降,致使公司未能实现全年收入利润同步增长的既定目标。随着“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实施,以及“国货潮品”融合业态消费场景持续兴起,以及大众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人口结构中中产阶级的占比不断提升,预计公司所处纺织行业内衣消费,将出现注重品牌和质量、重视个性化和定制化的新特征。此外,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实施,乡村居民及三四线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客群消费能力增强,将促进消费升级趋势加速。同时国潮消费将不断兴起,进而内衣消费逐渐趋于时尚化、个性化以及多元化,中国居民对内衣消费的需求量也逐渐提升,内衣市场的销售收入也将会随之继续上升。
(二)生产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品内衣的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有无缝和有缝保暖内衣、时尚内衣、男女短裤、文胸等。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存量资源,公司采用产品自主设计、生产外包,结合自主生产、直营销售的经营模式,致力于浪莎内衣品牌建设与推广和供应链生态管理,其中自主设计、生产外包供应链管理经营模式为主(以下简称:OEM)。
OEM自主设计、生产外包供应链管理经营模式:公司将所需要的产品委托给其他合作厂商按照公司制定的生产标准、款式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公司对其生产过程进行跟踪,并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把关验收,最后将产品通过本公司的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自主生产方面,生产车间按照订单生产产品,然后根据生产需要,确定需要的原、辅料、规格、数量,并制定原、辅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以后通过自身的销售渠道对外销售。公司主要原料为面料、纱线、辅料、包装物,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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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缝内衣使用面料:主要羊毛竹炭不倒绒、甲壳素、粘胶布、草珊瑚、丝麻布、莫代尔,竹炭纤维、竹纤维。
(2)无缝内衣使用纱线:棉纱、竹纤维、莫代尔,竹炭纤维、包纱(2030-12F、2050-24F),锦纶(70D-48F、70D-68F),涤纶(75D),氨纶(120D)。
销售方面,公司产品分线上销售和线下销售,顺应客流的变化,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加速。对于线上销售,主要是电商在淘宝、天猫、京东、唯品会等渠道的销售,直播带货销售,以及公司与电视购物平台合作销售。通过整体策划,将电子商务平台与各类现有网络平台相结合,通过跨平台多店铺的运营模式,实现电子商务业务再上台阶。公司在积极推广移动电商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对于线下销售,为充分发挥浪莎品牌优势,促进产品销售。适应创新商业模式发展,就是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的创新,进而适应创新需求。伴随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小程序及其他短视频平台的强势兴起,线上市场流量的走向一分为多,拓宽了传统线上零售的维度。2024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37,930.71万元,其中线上销售28,373.61万元,占74.80%;线下销售9,557.10万元,占25.20%。
研发设计方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为高新技术企业,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及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产品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新产品的不断开发,提高浪莎内衣产品舒适度和功能性,打造健康舒适的浪莎内衣专家。利用企业外部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加强校企、院企合作,充分发挥外部研究机构在前沿技术开发上的实力,将其迅速转化为公司可利用的生产力。并在技术合作过程中,进一步促进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加强。从生态健康、时尚美学、贴身舒适等方面提升浪莎品牌的消费体验。同时,专注产品深度研发及科技创新,培养科研人才梯队,使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具市场竞争力和创造力。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203.49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17%。
(三)行业情况。
1、消费分化加剧。国内当前仍持续消费分层基础上的消费升级,服务消费行业呈现结构分化,五六线城市重视品牌化及性价比,二三线及一线城市偏向个性化及高端化。大力推进公司产品创新和品牌创新,以适应消费分化的市场形势。
2、创新加快行业变革。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正贯穿着从消费者的感知、交互,到设计创意、产品开发、柔性化制造,以及管理、营销和服务的整个产业链条。数据化驱动的全新产业生态正在快速构建中,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不断赋能企业的业务升级。
3、全渠道销售引领渠道变革。顺应客流的变化,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加速,服装内衣行业正进行积极的数字化转型。品牌商从产品开发、供应链反应到终端运营等环节加强精细化管理,为消费者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购物体验。
4、通过电子商务、会员模式、私域流量的运营,利用社交、社群、抖音直播等零售工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提升国民品牌“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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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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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主要系:浪莎内衣品牌系列产品主要有保暖内衣产品系列(无缝和有缝)、男女短裤系列、男女时尚内衣系列、女士文胸等,内衣产品季节性较强,春夏季为公司销售淡季,第四季度秋冬季为公司内衣类产品销售旺季。2024年、2023年度、2022年度分季度内衣产品销售与采购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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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内衣类产品销售占全年营业收入比率分别为27.91%、28.70%、26.91%,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四季度内衣类产品销售占全年营业收入比率分别为17.11%、18.56%、17.01%,与内衣的季节性需求情况相符。
第四季度适逢“双十一”、“双十二”大型促销活动,属于销售旺季,消费者消费力度提升,促进了公司产品销售。公司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4,343.41万元,销售回款16,676.43万元。
综上,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且较前三季度存在大幅增长具备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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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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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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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76.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实现利润总额2,64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8%;实现净利润2,340.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3%。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8,602.43万元,较期初减少3.07%;公司净资产54,116.97万元,较期初增加1.1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翁荣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0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2月3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对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17号、18号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时间。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本公司已采用上述解释17号、18号编制2024年度财务报表,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上述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0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净利润23,402,254.5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0,434,068.64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2100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 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497,052.63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出2024年度分配政策为: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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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分配政策。即2024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8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09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6月,2013年11月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1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2人。
四川华信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6,24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24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736.28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41家上市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5,655.0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建筑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2,558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敏,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5月,自1996年加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6年2月,自2000年7月加入华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3)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晓钰,注册会计师时间为2019年6月,自2016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审计项目包括: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李静,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挂牌企业超过5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无变化,审计费用不包括内控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决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四川华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浪莎内衣、蓝也服饰等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审核说明。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情况:经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费用与2024年度保持一致;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生效情况: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文本;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文本。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25-00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出席会议的7名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方式进行了投票,现将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公告以下:
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罗仲伟、何元福、虞晓锋分别向本次会议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3名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三名独立董事《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转851版)
证券代码:600137 证券简称:浪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明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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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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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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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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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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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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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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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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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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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季度财务报表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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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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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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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