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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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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3版)

(一)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603689.SH)、国盾量子(688027.SH)、恒烁股份(68841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冉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埃科光电(688610.SH)、元琛科技(688659.SH)、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岳冬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英思特(301622.SZ)、临涣水务(871172.NQ)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史少翔,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雷赛智能(002979.SZ)、金富科技(003018.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孔晶晶、签字会计师张冉冉、岳冬伟、项目质量复核人史少翔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8万元,较2023年审计费用相比变化较小,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7万元/年/人(税前)。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2025年度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及年度奖金构成,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各项补贴、绩效考核结果及年度奖金确定。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臧牧先生回避,李维诗先生、刘长宽先生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因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参与表决的董事的一致通过。同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对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与变更时间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议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4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授信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向银行办理有关授信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5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50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677.00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5,846.76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6月30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由原投入4,937.05万元通过改造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为投入25,929.23万元通过在现有厂区旁自建的方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严格按照《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为承接公司“数字皖仪”和“百亿皖仪”战略落地,提升公司研发大楼整体形象,丰富智能化应用场景,在不改变内部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公司对研发楼内装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同时对园区智能化系统进行了升级,从而导致研发大楼内装和智能化设计部分较原图纸出现变更,因图纸变更导致设计及审图阶段较原计划延长约6个月。目前研发技术中心项目已完成工程土建结构,幕墙工程,正在进行内装、消防及暖通施工,并陆续提交专项验收。

2、公司“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毗邻,为高效、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本着节约募集资金及建设成本的原则,从设计的经济合理性考虑,将前述两个项目涉及的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设计、建设,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等设备控制机房及核心单元均设置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24层研发中心大楼区域。但是,目前“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尚在装修中,无法开展消防验收。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即“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均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短信及书面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臧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持续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3名独立董事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在任的3名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经董事会核查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作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切实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0,319,387.17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5.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7,283.39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6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4,198.82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107.95%。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2025年经营计划以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并结合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283.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02,283,018.24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134,708,49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9,386,07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以125,322,411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532,24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920,040.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452,281.87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86,0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329.96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6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臧牧先生、黄文平先生、王腾生先生回避表决;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公司实际使用为准。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 “分析检测仪器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5年12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同意对以下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由于预留授予部分1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14名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9,880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4年,业绩考核指标为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7.00%;(2)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7.00%。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剩余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三个归属期所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95,880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5,760股。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董事长臧牧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董事王腾生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2024年度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实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全体董事认为该报告较为 详实,与公司股东、合作伙伴、员工等各方分享了公司在社会、环境和公司治理方面所取得的进步和对未来的展望,有利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投资者,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0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短信及口头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并对公司的依法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为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0,319,387.17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5.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07,283.39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67.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74,198.82元,本期与上年同期下降107.95%。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2025年经营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中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基于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经营计划,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兼顾了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和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其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本次利润分配对应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7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0,228.30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截至2025年4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134,708,49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9,386,079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现金分红权利,以125,322,411股为基数计算,公司合计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532,241.1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股票股利的方式分红(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3,920,040.7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6,452,281.87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08.29%。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386,079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将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若后续对应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公司的盈利水平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重大资金支出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9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5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677.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846.7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830.24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47,740.4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0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0,627.82万元,其中:(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转付发行费用1,224.53万元;(2)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81.00万元;(3)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3,322.29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7,112.64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3,980.81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0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1,092.37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账户余额16,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4,592.37万元(含待转由其他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685.6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公司因聘请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由国新证券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为继续保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与国新证券分别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路支行(已变更名称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城路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望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账号为52160188000099962、551905577310601、8112301012500623417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余额不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之余额。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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