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7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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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经营范围变更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内容为准。
2、章程条款的修订,涉及条款序号变动的将进行相应的顺序调整。
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修订后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以不超过人民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在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委托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7、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本次理财授权有效期内,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主要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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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5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49,060.34万元,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占经审计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7.34%。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收益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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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等融资业务。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20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确认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2,423,677.00元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销的应收账款概况
(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合计22,423,677.00元予以核销,上述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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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的主要原因
1、上海太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上海太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船国际”)款项余额13,082,758.72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太船国际已于2021年10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太船国际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3,082,758.72元。
2、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STX(大连)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X”)因经营不善于2014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STX破产程序,且STX已于2024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STX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3,903,12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3,903,120元。
3、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保税”)因经营不善于2018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舟山保税破产程序,且舟山保税已于2023年2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舟山保税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2,826,50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26,500元。
4、上海南联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上海南联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联贸易”)因经营不善2021年3月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后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南联贸易破产程序,且南联贸易已于2022年9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南联贸易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236,477.51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236,477.51元。
5、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浙江省海运集团舟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修造”)因经营不善于2013年5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五洲修造破产程序,且五洲修造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五洲修造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419,901.58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419,901.58元。
6、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德重工”)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明德重工破产程序,且明德重工营业执照已于2019年6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明德重工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97,270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97,270元。
7、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浙江正和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和造船”)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0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正和造船破产程序,且正和造船已于2020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五洲修造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111,272.5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1,272.5元。
8、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中船重工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重工”)因经营不善于2015年10月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经管理人执行,已经分配完毕,且现破产人名下无其他财产可供分配,裁定终结中船重工破产程序,且中船重工已于2020年1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中船重工破产清偿后的应收款项28,622.72元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622.72元。
9、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上海船舶机电分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上海船舶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船舶机电”)款项余额307,83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船舶机电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船舶机电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307,830元。
10、湛江亚星机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湛江亚星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亚星”)款项余额113,69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湛江亚星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湛江亚星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3,690元。
11、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南京武家嘴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家嘴”)款项余额90,746.4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3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武家嘴营业执照已于2023年11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武家嘴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90,746.4元。
12、扬州海川船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扬州海川船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川船业”)款项余额53,428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海川船业已于2018年9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海川船业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53,428元。
13、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国内贸易部口岸船舶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口岸船舶”)款项余额27,269.51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口岸船舶已于2016年12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口岸船舶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7,269.51元。
14、福美船务(上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福美船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美船务”)款项余额11,600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福美船务已于2017年1月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注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福美船务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11,600元。
15、上海中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上海中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波贸易”)款项余额8,006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中波贸易营业执照已于2011年7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中波贸易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8,006元。
16、天津远洋秦皇岛南通分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天津远洋秦皇岛南通分公司(以下简称“远洋南通”)款项余额2,836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10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远洋南通营业执照已于2007年11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远洋南通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836元。
17、扬州交进船舶物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
2024年末,扬州交进船舶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进船舶”)款项余额2,348元,该应收款项账龄为5年以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通过书面催要、上门催讨等多种措施,上述款项确定无法收回,且交进船舶营业执照已于2019年7月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吊销。根据上述情况,公司确认交进船舶应收账款已无回收的可能性,依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核销坏账准备2,348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准备。
五、备查文件
1、亚星锚链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亚星锚链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香港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锚链”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亚星(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国际”),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担保金额:预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亚星国际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为3,95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担保预计是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及反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亚星国际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授信额度(包括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等),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或质押担保。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并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财务部办理具体相关事宜,亚星国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担保事项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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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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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主体与公司关系:为亚星锚链的全资子公司。
亚星国际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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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被担保方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表格中2025年1月1日-3月31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预计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此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亚星国际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同意本次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50万元,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90 证券简称:亚星锚链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靖江市东兴镇何德村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下转87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