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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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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3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1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存货和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部分无法收回资产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2024年计提或转回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19,052.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次核销的资产项目主要包含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2024年核销金额总计9,178.6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各类项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91.61万元,其中应收票据-72.64万元,应收账款2,352.41万元、其他应收款411.8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368.37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992.78万元。

综上,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9,052.76万元,将减少当期利润总额19,052.76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238.34万元。

三、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继续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相关资产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度公司核销资产9,178.64万元,其中核销应收账款40.37万元,核销其他应收款3.93万元,核销存货9,134.34万元,减少当期利润总额0万元,减少当期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一)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为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本次资产核销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核销依据充分,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对相关资产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处理后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2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4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久光电”)、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销中心”)、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缆”)、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磊光电”)、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志”)、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致光”),上述公司均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2,906.10万元。

● 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营销中心、联创致光的资产负债率超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预计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9,5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其中子公司联创电缆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为母公司的担保提供了资产反担保,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留置、商票保兑等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上述额度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的实际融资金额。

同时,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中久光电产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0944392248

成立日期:2014-03-12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55号临瑞青年公寓1号楼5楼517室

法定代表人:刘建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大功率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大功率半导体激光器、固体激光器、光学及光电子元器件、激光系统、电源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技术咨询;激光精密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激光器控制软件设计、开发、批发兼零售、维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久光电股权结构

中久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光电营销中心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591820552R

成立日期:2012-03-1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半导体照明路灯、显示屏、户外景观亮化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易制毒及化学危险品除外)及金属材料、光电子元器件、半导体照明光源及控制系统、光电通信线缆、电缆、电力设备、节能设备、通信终端与信息系统设备、计算机、路灯灯杆的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建筑材料的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亮化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安防工程、电子工程、节能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网络系统集成、能源管理平台系统集成及工业自动化工程安装;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产品、通讯设备及配件、照明灯具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销中心股权结构

营销中心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05662014743Q

成立日期:2007-05-24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大道272号

法定代表人:伍锐

注册资本:26,314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组件、光纤光缆及配件、电动汽车充电装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对外投资;通信工程;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塑料粒料、金属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创电缆股权结构

联创电缆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名称:南昌欣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12411126N

成立日期:1993-02-18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罗家镇

法定代表人:魏明龙

注册资本:808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设计、制造、经营和销售各类光电子材料、器件和电子元器件材料、器件及深加工产品、应用产品、提供产品的技术服务,及上述商品的批发、佣金代理以及进出口业务。

欣磊光电股权结构

欣磊光电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0391844F

成立日期:2013-05-31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计算机厂区2号厂房六层

法定代表人:陈天荣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集成;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光电产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照明产品、电视机、显示器、家用电器、开关电源、橡胶制品、电脑周边设备、太阳能产品、机电设备电脑及配件、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太阳能产品、智能交通产品及其他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

深圳联志股权结构

深圳联志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763363408F

成立日期:2004-07-06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黄堂西街711号智能光电产业园8#、12#厂房

法定代表人:宋荣华

注册资本:18,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联创致光66.98%股权,具体如下:

联创致光股权结构:

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结构:

联创致光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及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等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协议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且公司及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同时加强对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控制,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截至公告披露日,为其提供的担保未发生过逾期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预计在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对控股股东控制下的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及联创超导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被担保方的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方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5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联创超导系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光电”或“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联创超导拟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 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余额为5,998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本次担保由联创超导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联创超导自产品商业化后,业务高速发展,现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联创超导拟申办的贷款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与关联法人。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8MGU208

3.成立日期:2019-06-06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科技大楼107号一、二楼

5.法定代表人:伍锐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办公地点: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联创光电科技园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联创超导股权结构

11.联创超导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1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对公司提供的反担保,联创超导不存在其他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前述反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2023年11月29日、2024年4月25日、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061、2024-021、2024-082)。

13.联创超导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联创超导系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控股子公司,系公司的参股公司。电子集团持有联创超导41.026%股份,公司持有联创超导40.00%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二)的相关规定,联创超导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本次公司对联创超导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3,200万元信用保证担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联创超导的实际业务需求报批审核同意。同时,签约时间、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实际担保金额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以联创超导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联创超导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并已签署《反担保合同》,同意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其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存折、有价证券、知识产权、车辆、机器设备、房地产、债权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范围:

(1)联创光电因担保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所代偿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等全部资金。

(2)联创光电因履行担保责任或因担保而产生的其他责任所付出的资金,自付出之日起至全部资金还清之日止,联创光电有权依照年利率6%向联创超导收取利息及违约金。

(3)联创光电因行使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与催告费、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和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2、反担保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联创超导的反担保保证期间为自联创光电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至联创超导全部归还联创光电代偿资金之日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高温超导业务是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重点发展的未来主业之一,由联创超导具体实施。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应用于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可控核聚变等领域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和节能效果,市场潜力巨大。

由于联创超导的高温超导磁体技术在金属感应加热、磁控硅单晶生长炉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进展顺利,已陆续获得下游订单,超导产业进入商业化推广关键阶段,为利用好技术领先的窗口期,扩充超导产业产能和订单承接能力,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

联创超导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业务具有加速发展趋势,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为其贷款提供40%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符合有关规定,担保方案可行、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联创超导提供的担保,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

联创超导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联创超导为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聚焦发展超导产业的实际载体公司,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且联创超导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辜洪武先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此次公司为联创超导提供担保,并由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外担保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2,7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14%;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79,5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4%;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33,200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5、被担保方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

6、被担保方的营业执照

7、公司与被担保方签订的反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 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 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 资金额度:自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其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方式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或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交易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

(四)资金额度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公司计划投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六)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方案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汇率、利率波动风险

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公司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仍可能会出现内控制度不完善等原因造成损失。

(三)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客户违约风险

公司的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三)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2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

众华所上年度(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钟美玲,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颖庆,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龚立诚,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4年度,公司审计报酬为100万元,同比增长0.00%;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同比增长0.00%。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其他信息

2025年度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所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业务资质,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其在2024年度的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业务素质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公司101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公司监事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投票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现场会议开始后不予登记。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书面信函及电子邮箱方式。

5、现场登记地点:公司101大楼五楼会议室。

6、书面信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东大道168号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联系方式:0791-88161979

(三)电子邮箱:600363@lianovation.com.cn

(四)特别提示:公司电话只接受咨询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登记材料须在2025年5月16日下午17:30前送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1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参会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4月17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101大楼五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而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除陶祺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列席之外的公司其他4名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明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日宏)》。

关联独立董事陈明坤先生、黄瑞女士、朱日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关联董事陈明坤先生、黄瑞女士、钱伟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独立董事陈明坤先生、黄瑞女士、朱日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江西联创超导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等综合授信。公司拟按对联创超导的持股比例对授信额度的40%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担保。联创超导以其全部财产为公司实际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联创超导控股股东电子集团对联创超导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的60%提供不超过4,800万元担保。

联创超导不存在银行贷款逾期情形,鉴于联创超导为公司落实“进而有为”战略、聚焦发展超导产业的实际载体公司,本次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创超导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推动公司超导产业加速发展,符合公司“进而有为”战略落地实施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加速实现“以智能控制产业为支柱,重点突出激光和超导两大产业”的产业布局;且联创超导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方具有相应的担保履约能力且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项给公司带来的或有风险较低,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联创超导拟申办的贷款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人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付大恭先生、徐风先生、钱伟先生、独立董事陈明坤先生、黄瑞女士、朱日宏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8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关联董事伍锐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5年2月17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因“公司2024年度回购方案”回购的全部1,711,300股股份。因此,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公司总股本将由455,225,750股变更为453,514,450股,注册资本将由455,225,750元变更为453,514,45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4月修订)》《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下转12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