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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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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4)碳排放权管理

公司下属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的热电企业有7家,分别为惠联热电、友联热电、濮院热电、徐联热电、无锡蓝天、南京燃机、宁高燃机,其中3家燃气电厂属于全国碳市场“履约豁免”单位,不参与年度履约工作。

2024年,公司碳排放及盈余情况如下:

(5)光伏电站运营:公司控股的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拥有光伏开发运营能力,能够提供专业的光伏发电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开发运营有325MW光伏项目,区域覆盖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广东等多省市地区。2024年内,中设国联完工投运20.1MW分布式光伏项目,另有山东肥城王瓜店110MW农光互补项目获批山东省市场化并网项目指标,并于四季度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底前并网发电,预计建成后年均发电量12463.78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50353.67吨/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1926.68吨/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27.92吨/年。

报告期内,中设国联实现发电量3.3亿千瓦时,上网电量3.3亿千瓦时,实现售电收入超2.5亿元。

(6)工业绿色微电网试验

公司微电网项目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微电网科研示范项目,以华光环能为牵头单位,十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开展。项目拟以新型储能为基础,实现光伏、风电、工业余热余压、氢能等一体化开发运行和多能高效互补利用,推进工业用能高效化、绿色化。报告期内,项目完成了备案及中期检查工作,四季度联合中国电科院、江苏泰思、省电试院,通过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目前,微电网重点子项智能制造基地光伏、余热利用项目已启动建设。

2、环保综合服务

(1)在环保电力装备:公司的垃圾焚烧锅炉设备在市场上有较大优势和影响力,是国内最早实现“炉排+余热锅炉”双炉型一体化供货的厂家,也是目前市场极少数可一体化供货的厂商,产品覆盖24个国家、地区,品牌影响力深入东南亚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垃圾焚烧炉在手订单1.38亿元。公司自2019年开始实施小型化垃圾焚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形成了日处理量400吨以下系列小型化垃圾炉排和垃圾余热锅炉产品。公司小型化垃圾焚烧技术结合了公司近三十年在垃圾焚烧技术领域的经验,具有燃料适应性强,安全可靠、排放优、重量轻、占地面积小的特点,尤其适用于我国县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伴随垃圾焚烧处置县域化进程的推进,公司小型化垃圾炉的销售有所提升。

华光环能固废炉具备高参数、运行稳定以及经济环保等特性,在国内固废炉研制领域占据重要的先导创新地位,自2018年承接首个纯烧固废炉项目至今,已分别在浙江、江苏、湖北、安徽等地区以及东南亚布局了华光固废炉品牌。另外,公司燃机余热锅炉在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是国内唯一一家同时拥有卧式、立式自然循环技术的HRSG供应商,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报告期末,公司余热锅炉在手订单5.33亿元,实现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节能降碳领域开展了多项技术改革与布局。

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方面: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等,就制氢设备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江苏省特检院、中能建氢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实施技术优化和市场拓展,主要合作情况如下:

2023年4月,公司1500Nm3/h 碱性电解槽产品正式下线。2024年,公司在新投产的智能制造基地中,建设完成首期 500MW 规模的制氢设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已具备500Nm3/h以下、500-1000Nm3/h,1000-2000Nm3/h,多个系列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的批量化生产交付能力。

公司1500Nm3/h的碱性电解槽,在产氢压力方面,达到了行业的最高水平,可实现产氢压力3.2MPa,填补国内千方级高压电解槽空白。报告期内,公司对大标方电解槽的性能不断进行优化,在能耗、波动性、可靠性、热管理、氧气利用等方面实施了技术攻关,加强密封性能防止泄漏,易于实施安装紧固,与合作高校就电解槽密封优化、低负荷运行控制策略等课题开展了系列联合研究,并开展厂内试验,验证新技术性能。

2024年,公司签订了上海联风2×100Nm3/h订单,并中标目前全球最大体量的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项目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总承包项目中部分制氢设备及系统,实现了大标方制氢设备及系统订单落地。公司持续入围中能建2025年制氢项目短名单,同时也获得了中国能建2024年度“优秀供应链合作伙伴”称号,并成为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氢能装备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碳捕集(CCUS)方面:公司与大连理工大学合作开发的高效可逆捕集低浓度 CO?的功能化离子液体吸收剂已经完成所有实验中试装置的评测,各项性能指标均满足设计要求,特别是解析能耗达到国内同行领先水平。目前,公司正在建设一套电厂尾气 CO?捕集中试装置,用于测试离子液吸收剂工业化应用性能,担保也可应用于后期将开发的相变吸收剂性能测试工作,预计2025年上半年完成评测实验。

公司CCUS采用离子液吸收法,吸收CO?量是传统30%MEA吸收剂的二倍;再生能量消耗可从3.58 GJ/t CO2下降至2.37 GJ/t CO2, 减少能耗约34%。为进一步降低CO2捕集系统能耗,公司CCUS技术在节能工艺,包括强化吸收、强化再生、系统热量整合等方面进行了优化,涉及烟气余热回收、吸收塔级间冷却、及考虑利用热泵技术,实现热整合和工艺优化。

飞灰高温熔融方面:公司与南京工业大学进行产学研合作,开发污泥-飞灰高温气化熔融技术,用于实现污泥与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危废)的协同处理。该系统在1500-1600℃的高温下实施飞灰与有机污泥的高温气化熔融,熔融产物为合成气和玻璃态的渣。净化后的合成气(主要干气成分CO、H2和CO2)部分用作输送气(与处理后的飞灰-有机污泥)去气固混合输送器,剩余合成气经活性炭吸附后可用于制纯氢、高纯甲烷、燃气发电、产蒸汽或用于垃圾发电厂工艺等用途,实现资源化利用;玻璃体的渣可作为建筑材料。该系统在1500-1600℃的高温下实现了二噁英的高温热阻断,且气化为还原性气氛,加上合成气经激冷处理,可有效杜绝二噁英合成。 此外该系统不直接对外排烟,可实现三废超净排放,达到相关国家标准,是一种安全、高效、环保的飞灰处置工艺。

2024年,经江苏省科技局验收,该项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获得专利1件(一种平板陶瓷膜片安装结构2023204819952),公司参编团体标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处置成套装备(20212020-CECS-66)。

(2)市政环保工程:公司通过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的服务,在市政环保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执行公司市政工程总包业务的主体主要系公司下属华昕设计集团,具备甲级设计资质,在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排序中,排名第7,稳定保持省内前十。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环保工程扬州市八里镇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江阴华西工业废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绵阳市城东建筑固废消纳场建设项目等,均有一定标杆意义。

公司市政环保工程业务注重数字化建设,在2024年度持续坚持“BIM+GIS+IOT+PLC”和AI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数字化业务转型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基于新型数字化技术重点研发了“7+1”城市生命线场景应用产品(燃气、供水、内涝、道路、桥梁、第三方施工、管线交互,综合监管),二是基于新型数字化技术重点研发了WEB端数字孪生底座,并在城市生命线、市场厂站、智慧城市的咨询、设计、开发等业务领域得到了良好发展。公司数字化产品在无锡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宜兴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扬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惠联餐厨垃圾处理(二期)等项目上得到了应用,取得软件著作权3项、软件产品3项,新立项全国和省级的BIM技术团标4项,入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市大数据协会的《数字技术应用优秀案例汇编》3项,BIM项目获得全国级奖1项、省级奖2项。

(3)环保运营:公司具备固废产业链协同发展及综合协同处置能力,涵盖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废弃物处置、污泥处置、藻泥处置等。公司在无锡惠山区打造了具备自身业务特色的“城市综合固废处置中心”,以热电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为核心,配置了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蓝藻藻泥处置、飞灰填埋等综合处置设施。在提供能源供给的同时,实现固废多项目百分百协同处理和资源化高效利用,为公司市政环保项目跨区域复制夯实了经验基础。公司的固废处置园区获得国家发改委、住建部核准的“无锡惠山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①垃圾焚烧发电

公司已建立起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平台,具备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发电项目的能力、资源和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投建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日处理能力为3,300吨/日。2024年公司垃圾处置量98.85万吨,收运垃圾10.03万吨,焚烧发电量28,130.22万千瓦时。

2024年9月,公司下属惠联垃圾热电以高分获评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定,系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的最高等级。

②餐厨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

公司打造了高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置项目,惠联资源再生的餐厨项目(一期)处理能力为440吨/日,已进入满负荷运营,厨余垃圾处置项目(二期)处理能力725吨/日于报告期内完成竣工并投入运营。2024年,伴随二期项目投运,惠联资源再生处理餐厨易腐垃圾19.8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近30%,处理量持续提升,同时,大气污染物各指标均低于排放标准。公司通过餐厨垃圾提油,开展资源化利用,2024年,提油产出在5086吨,较去年同期增涨超10%,实现资源化产品销售收入2890万元。

③污泥处置

公司污泥处置能力和规模处于国内行业前列,目前已投运项目的处置能力为2640吨/日。2024年,公司完成污泥处置80.63万吨,通过项目提效,处置量较去年同期小幅提升。

公司污泥处置拥有2条核心技术路线,分别为“污泥调质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和“污泥碱热水解蛋白提取+资源化利用”。2024年,国联环科主编的团体标准《污泥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处理规范》,经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批准正式发布,填补了行业内有关污泥深度脱水干化自持焚烧指导性文件的空白。同时,公司持续推进与山西农科院关于污泥水解多肽浓缩液、多肽螯合钙有机水溶肥的合作研究,2024年,通过“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实现污泥处理17.2万吨,产生资源化利用产品蛋白浓缩液9000余吨。

2024年5月,E20环境平台发布了2024年水务行业优秀案例名单,公司“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获“污泥处理处置优秀案例”;公司参与建设的上海石洞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获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公布的2024年度工程建设科学技术二等奖。同时,公司污泥处置专业子公司国联环科连续五年获得E20环境平台“污泥处理领域领先企业、污泥投资运营服务年度领跑企业”荣誉称号。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91.13亿元,同比下降13.31%;实现利润总额11.09亿元,同比下降1.1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亿元,同比下降4.9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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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8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环能”、“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5月12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一、 董事会换届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通过,并经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董事候选人如下:

1、 提名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

2、提名耿成轩、李激、陈晓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候选人全部为公司第八届董事连任产生,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董事,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出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股东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到期,公司股东方提名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审阅候选人简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以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一致同意蒋志坚、吴卫华、缪强、谈笑、孙大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耿成轩、陈晓平、李激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在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二、取消监事会

根据最新《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制度,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相关责任将统筹整合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因此本次换届后,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5人)

(一)蒋志坚简历

蒋志坚,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二)吴卫华简历

吴卫华,男,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历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综合金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

(三)缪强简历

缪强,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苏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张家港所代所长,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科员、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助理、实业资产管理部经理,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四)谈笑简历

谈笑,女,1988 年 8 月生,中共党员,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会计与金融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历任Rockley Group 投资部分析师,洛克利(北京)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北京淳信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副总裁。现任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三部总监,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科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沐曦集成电路(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五)孙大鹏简历

孙大鹏,男,1984年11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德邦星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总监;德邦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现任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任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董事(3人)

(一)耿成轩简历

耿成轩,女,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曾任兰州财经大学(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会计学系主任。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财务与会计研究所所长、会计学科带头人、校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理事,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女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航空工业产学研用管理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华光环能、徐工机械、龙蟠科技独立董事。

(二)陈晓平简历

陈晓平,男,1967 年 11 月生,中共党员,博士,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全国电力行业 CFB 机组技术交流服务协作网理事、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锅炉分技术委员会洁净燃料锅炉工作组委员和《燃烧科学与技术》编委会委员。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任东南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扬子江生态环境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固废处置研究所所长,兼任华光环能、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李激简历

李激,女,1970 年 8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无锡排水管理处副处长,无锡市排水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华光环能、中电环保独立董事,并担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委员、中国城市污水处理概念厂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高等院校工程应用技术教师大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中国给水排水》编委会委员 《环境工程》编委会委员等。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一一市值管理》等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结合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 2025 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耕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以“共建清洁低碳生活”为使命,以成为“中国领先的环保与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为愿景,聚焦环保、能源两大主业,不断深化两大转型,从传统能源向新能源和市政环保转型、从一般装备制造向工程总包和投资运营转型。公司秉承“诚信、责任、专业、超越”的企业文化以及“客户至上、共生共赢”的经营理念,不断强化技术研发,打磨产品和标杆项目,提升业务品质与核心竞争力,在练好内功的同时,开拓国内外新市场,加快投资新建和并购步伐,扩大市场占有率,以实现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

为把握双碳背景下的产业变革机遇,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并聚焦以下举措,提升经营质量,为投资者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一)加速装备业务转型及海外市场开发

近年,公司锅炉装备出海实现了品种多样化,突破性取得乌兹别克斯坦2x9H(1600MW)燃机余热锅炉、墨西哥曼萨尼约三期7FA余热锅炉、哈萨克斯坦2号电站环保现代化改造项目7台燃气锅炉岛总成套、土耳其BAREM燃煤发电厂、科特迪瓦松贡372MW联合循环燃气电站工程两台9E余热锅炉、几内亚博凯4台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项目,业务触角已覆盖亚洲、北美、非洲等地。

未来,公司将顺应能源转型趋势,抢抓设备更新的政策机遇,强化节能高效发电产品、低碳和零碳装备的市场拓展,继续加快、加深海外市场开发,同时,加强清洁低碳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储备。

(二)巩固并保持运营项目优势

目前,公司控股热电联产运营项目装机量近1.3GW,其中燃煤热电联产装机量182MW,天然气热电联产装机量1104MW。作为无锡地区的热电运营龙头,公司在无锡市区热电联产供热占有率超70%,拥有国内供热距离最长的多热源、大规模蒸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了燃煤燃气联合供应、跨区域供热的格局。公司供热管网总长度已达645公里,构筑起了全国范围内坚实且庞大的热电业务集群,2024年,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971.32万吨,在A股上市公司排名前3。另外,截至2024年末,公司控股中设国联无锡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营有325MW光伏项目,区域覆盖江苏、安徽、山东、浙江、江西、广东等多省市地区,年售电收入超2.5亿元。

未来,公司在热电运营方面将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实现成熟项目稳健运行,并加快新建项目产能爬坡速度,对已有项目通过协同处置、节能提效、智慧化升级、综合能源服务等路径,不断提升项目精益运营水平,同时探索智慧热网的市场化应用。在新能源光伏运营方面,持续提高项目利润水平,稳步增加项目储备,研究扩大新能源运营业务种类和运营装机量,同时积极开发储能等配套创新业务。在环保运营方面将围绕已投产项目开展提质增效,积累打造运营管理人才团队,做优做强核心技术路线,巩固细分领域行业地位。

(三)打造专业化、数智化工程服务

公司控股的市政环保工程主体华昕设计集团在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第7,稳定保持省内前十,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工程总承包业务排名中跻身百强。华光电站及下属华光(西安)设计院拥有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在无锡设立技术中心,在西安、南京、济南等地设立了分院,专业人员配备齐全,业务覆盖火电、新能源光伏电站工程总包、烟气治理(脱硫脱硝)工程等业务。

未来,公司市政环境工程服务业务将聚焦打造核心产品特色,持续拓展勘察、生态环境、污水固废处置等业务,培育水利、绿色双碳产业等前瞻性相关技术、资质与业务能力,并通过数字化赋能,增强业务竞争力,加强全国性业务拓展布局。电站工程业务将紧抓传统电站改造、新能源电站建设等市场机遇,同时大力开拓海外目标区域市场电站工程业务。

(四)持续创新,向低碳绿能转型

目前公司已落地1500Nm3/h 碱性电解槽制氢设备,并具备批量化生产交付能力,公司碱性电解槽可实现产氢压力3.2MPa,填补了国内千方级高压电解槽空白。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共同开发“灵活性低氮高效燃煤锅炉技术产品” 已基本完成产品在自有电厂试验,项目可实现锅炉20%低负荷稳定运行,负荷0-110%灵活可调,NOx排放较改造前下降40%,排烟温度达到设计值。另外,公司CCUS电厂尾气 CO?捕集中试装置正在建设中,预计2025年上半年可完成评测实验。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电解水制氢装备技术升级迭代并扩大市场份额,完成煤粉预热燃烧灵活性改造示范项目测试及市场推广,在CCUS技术电厂中试成功后,进一步开发离子液吸收剂的工业化应用。

二、持续稳定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在兼顾经营业绩、资金使用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通过现金分红回馈投资者,与投资者分享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连续5年保持0.35元/股或以上的现金分红,分红政策稳健,2024年4月“新国九条”出台后,公司积极响应并推出2024年前三季度中期分红。公司自上市以来,累计分红已超20亿元,为广大股东带来持续稳定回报。

未来,公司将发挥国有上市公司的表率作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探索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率,继续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对公司成长发展的支持和对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同。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致力于开展高质量信息披露,并与投资者良性互动,传递企业价值。未来,公司继续严格落实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主要措施如下:

(一)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将始终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优化披露内容,更加注重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效性,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及时、准确、有效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

(二)丰富多元沟通渠道

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投资者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以及投资者热线、 公开邮箱、上证 E 互动、券商策略会等方式,不断丰富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多元化沟通渠道。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投资者关切点,保持高频、高质、高效的良性沟通机制,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新技术研发进展等信息,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三)重视投资者意见建议

公司将持续完善投资者意见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了解投资者意见诉求,及时向管理层反馈,并做出针对性回应,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持续规范运作,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优化公司管理流程,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未来,公司将紧密关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变化,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一)夯实合规管理根基

结合新《公司法》和最新监管政策,切实落实好相关治理要求,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 持续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

(二)积极深化独董制度改革

通过畅通独立董事与公司沟通渠道、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及时传递最新监管信息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三)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将内控体系建设视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的重要举措,秉持稳健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落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绩效考核

公司高度重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等“关键少数人员的规范履职工作。公司将按要求组织董监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并不断加强对最新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宣贯培训,督促“关键少数”人员积 极学习掌握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律合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此外,公司还将持续完善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将扣非归母净利润、应收账款回款率、创新业务推进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按业绩贡献和目标完成情况兑现收入,通过股权激励考核等方式,激发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创造力与活力,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六、风险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以及回复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方式等)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

(8)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挂牌登记、上市、锁定等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 8 号国联金融大厦 15 楼 1516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2、14、15、16、17、1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3、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至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联系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5-01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以自有闲置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公司主要合作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类型

公司购买银行低风险且收益较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分为固定收益型和浮动收益型,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以短期产品为主,原则上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四)委托理财额度

投资额度余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相关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七)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购买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在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密切与金融机构保持联系,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的理财产品购买程序办理事宜,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根据本项授权进行的投资进行事后审计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接1217版)

(下转12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