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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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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8.89%,本次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1.86%,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风险低、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本议案理财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理财事项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开户银行,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于银行委托理财的资金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临2024-028《关于2024年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司2024年累计银行委托理财发生额为296,120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余额为38,12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5月13日公司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国联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现已到期。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国联财务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国联财务向公司继续提供存款及信贷服务。协议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各年度内,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开展存款,每日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国联财务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协议有效期:3年。

由于国联财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 称: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一街8号18楼

3、法定代表人:李军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时间:2008年9月22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9、股东结构:

10、与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持有国联财务3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建伟先生为国联财务的董事。国联财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实际控制的子公司。除此以外,公司与国联财务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1、2024年,国联财务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条款,为公司提供了优惠、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违约情况。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国联财务为公司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国联财务按照信贷规则向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贷款余额。

在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国联财务拟给予公司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公司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国联财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一)服务内容

1、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业务,协助甲方及成员企业实现交易款项的顺畅收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结算业务品种:交易资金的收付、吸收存款并办理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按照信贷规则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综合授信融资品种:人民币贷款、买方信贷、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函、代理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代理开立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

3、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票据池、贷款承诺、一般性策划咨询以及专项财务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二)交易限额及服务价格

1、交易限额

(1)结算资金存款余额: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壹拾亿元整(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贷款余额。

(2)经综合考虑甲方及成员企业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本协议有效期内各年度,乙方拟给予甲方及成员企业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肆拾亿元整,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资金融通业务。综合授信的使用应符合外部监管政策、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

2、服务价格

(1)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的结余资金,乙方保证按照甲方及成员企业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利率不低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2)乙方承诺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同等条件下不高于甲方及成员企业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3)乙方向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乙方免予收取甲方及成员企业在乙方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开立询证函的费用,免予收取乙方为甲方及成员企业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除以上金融服务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收费标准均不得高于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6)在使用乙方金融服务前,甲方及成员企业有权通过了解市场情况来确认乙方提供的合作条款是否优于或不差于独立的第三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1、乙方保证严格按照财务公司风险监控监测指标规范运作,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主要的监管指标应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要求;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成员企业,甲方及成员企业有权中止、终止乙方的服务。

2、乙方章程第八十二条规定:乙方在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要求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照集团董事会的承诺和解决乙方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资本金,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3、甲方及成员企业使用综合授信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内外部制度规定的风险缓释措施。

(四)协议的生效

经甲方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有效期:叁年

五、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20C000465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截至 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同时,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次交易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与关联方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此项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

1、国联财务为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次交易公司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增强资金配置能力。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回避了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3、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公司与国联财务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就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预计额度、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作出了明确约定,相关条款设置合理,符合上市公司风险控制、规范管理的要求。

5、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国联财务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专项审核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320C000465号)。报告客观、公正的评估了国联财务的财务风险状况。

6、关于风险处置预案的制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在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明确了风险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风险事项及对应处置程序等内容。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国联财务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综上,同意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国联财务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国联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金的运作和调拨,公司可充分利用国联财务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八、关联交易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金额预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存放在国联财务的存款余额为74,575.21万元(其中保证金为80万元);贷款余额81,015.59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承兑汇票余额为3,969.75万元,国联财务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具的保函余额为2,819.94万元,委托国联财务在银行开具的保函余额为1463.18万元。2024年,公司在国联财务取得利息收入958.40万元,向国联财务支付利息、手续费等3,059.07万元。

除根据《金融服务协议》与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及成员企业预计在国联财务每日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在国联财务获得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整。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资源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会计准则及其解释变化而调整,无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根据数据资源暂行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以下两类数据资源的会计处理规则: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类别的数据资源;②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预期带来经济利益,但因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未确认为资产的数据资源。

2、对数据资源在财务报表中的列示和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根据解释第18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具体为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财会〔2006〕3 号)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即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数据资源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数据资源暂行规定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解释第18号

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2025-01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7日以邮件、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余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13亿元,利润总额11.0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4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5年度,公司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105亿元,利润总额11.5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 年中期分红计划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该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及中期分红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还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事项和重要环节方面都是有效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机构运营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及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不包括应计利息及来自乙方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且存款余额滚动不高于公司及下属成员企业在国联财务的贷款余额。同意国联财务向本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提供综合授信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叁年。

本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国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025年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金额可循环使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监事余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须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经营需要确定的,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释义:

1、国联集团: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国联新城: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3、无锡外服人才: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4、江阴热电:江阴热电有限公司

5、远程电缆: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6、利港发电: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7、高佳太阳能:高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8、大数据集团:无锡市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9、华昕设计: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10、国联环科: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7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原则,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卫华、蒋志坚回避表决,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8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4、注册资本:71,814.6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木制容器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远程电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二)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许可

4、注册资本:839,111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从事资本、资产经营;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贸易咨询;企业管理服务。

6、关联关系:国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无锡国联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10号楼4楼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周晓平

4、注册资本: 4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国内广告;会务服务;投资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设备租赁(不含融资性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游泳馆。

6、关联关系:国联新城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四)无锡市外服人才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无锡市崇正路8号无锡人力资源产业园2层206-207室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潘锡平

4、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劳务派遣经营;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培训类培训);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专业设备(不含医疗仪器及器械)及配件、家用电器的生产、加工。仓储服务;物流信息服务;物流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类);营养健康咨询(不含医疗性质);票务代理(不含铁路客票);市场营销策划;计算机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家庭用品、文具用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通用机械设备、专用设备、工艺品(不含象牙制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软件开发;外卖递送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档案整理服务;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票务代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秘书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无锡外服人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五)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江阴市临港街道西利路235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3、法定代表人:朱建刚

4、注册资本:251,900.00万元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74%股份,同时公司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为利港发电副董事长。

(六)关联方2024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4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约情形。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其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预计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安排进度,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均会按照实际业务情况就日常关联交易将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产业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与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是本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通过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2025年度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预计3,000 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由于建造工程或电厂改造需求,向远程电缆采购电缆。

2、2025年度向国联集团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2,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集团提供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3、2025年度向国联新城提供工程EPC服务预计2,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昕设计向国联新城提供改造工程总承包项目。

4、2025年度向无锡外服人才采购保洁物业服务预计2,000万元,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向无锡外服人才采购保洁、物业等服务。

5、2025年度向利港发电采购污泥焚烧服务预计4,000万元,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联环科委托利港发电进行干化后的污泥焚烧。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重大治理制度的议案》。

现将本次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职责等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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