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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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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25版)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以来,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民航业发展质效稳步提升,上海航空运输市场步入加速恢复期,枢纽运营规模屡创新纪录,运营品质迈上新台阶,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向好。

航空性业务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国际航班恢复,积极与国内外机场、航司开展联合营销,进一步拓展航空市场,不断新增、加密航线,为广大旅客提供更多出行选择,持续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聚焦上海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货运高质量发展,在提升航空货邮吞吐量的同时,着力提升社会贡献度,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非航空性业务方面,公司致力于聚焦优化创新,统筹资源整合及经营开发,推动两场航站楼商业迭代升级,提升商业资源价值,围绕枢纽建设和经营发展提质,深挖商业资源开发,持续开展资源优化、品牌升级的各类研究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上海两场商业格局和商业业态,打造行业标杆;进一步拓展多式联运和异地货站业务,助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2024年上海机场运输生产情况:

(注:因存在其他形式的飞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通用航空飞行),所以部分项目分项数字之和与总计数存在差异;因数据四舍五入的原因,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加总后小数位差异。)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冯昕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推荐公司控股公司董事长人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徐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均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末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7.15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78元/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1.07亿元。公司2024年度末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488,481,3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44,351股,拟以2,488,336,989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46亿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派的现金红利2.49亿元)合计数为9.95亿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1.47%。

如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4年末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和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重大事项进展,拟确定若2025年上半年实现盈利且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2025年度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高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7、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以及进展不及预期等原因,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即对“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编制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围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全方位复合型国际航空枢纽的目标愿景,依据公司2025年运营、安全、服务等各项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经营计划,并根据该计划开展年度经营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与相关方协商,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1)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720.12万元;

(2)预计2025年度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8,606.96万元;

(3)预计2025年度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7,135.05万元;

(4)预计2025年度承租关联人资产场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58,703.46万元;

(5)预计2025年度接受关联人转让经营权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7,144.56万元。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冯昕先生、刘薇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回避该项议案表决)。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10项和第11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第10项和第11项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2、关于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3、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财务审计项目招标结果,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13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需要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招标结果,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58万元。

以上第13项和第1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第13项和第14项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关于编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6、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7、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8、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19、关于编制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临2025-022)。

20、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2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简历

●徐宁先生,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徐先生于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

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目前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583,567股,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0.73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632,400.46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367,590.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9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5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本次重组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2年9月22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10月21日,公司,上海虹桥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机场集团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 年10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四方协议内容与三方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3月16日,公司、物流公司、上海智汇港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港物流公司”)分别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空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重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99.79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8,770.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4,841.44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第42127号)。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4,841.44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编制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一一持续督导》及公司《上海机场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文件

1.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 万元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尚未完成以及进展不及预期等原因,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即对“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3号),核准公司向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亿元。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7,583,567股,发行价格为39.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0.73元,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承销费、律师费、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1,632,400.46元(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38,367,590.2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9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88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1、智能货站项目

智能货站项目系公司为打造浦东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发展航空物流枢纽,以及增强机场枢纽能级而补足缺口,完善配套功能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投入是渐进且持续性的,为进一步提升上海航空物流枢纽能级,聚焦上海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和货运高质量发展,公司对智能货站项目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工艺设备投入、信息化以及数字化建设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计划进度。

2、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

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系通过搭建货运信息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推动物流园区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智慧物流生态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投入是渐进且持续性的,涉及货站、航司、代理、安检及海关等多方主体,各方致力于打造业内领先的智慧物流园区标杆,并对园区业务流程重塑和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具体运营效率提升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计划进度。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相关规定,因“智能货站项目”以及“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均超过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均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对其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智能货站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航空物流作为落实国务院顶层战略部署、实现上海市十四五规划和上市公司建设航空枢纽战略目标的支撑产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打造国际航空枢纽、发展航空物流枢纽等要求,《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要推进建设,且浦东机场有明确的货邮吞吐量目标,所以项目建设是顺应国家发展规划、落实战略任务的关键之举。浦东机场预计到2030年货邮吞吐量达590万吨,但目前全场设施货物处理能力存在缺口,业务流程融合也不足。本项目新建智能货站,具备60万吨年货物处理能力,能有效补足缺口,完善配套功能,提升货物吞吐能力,抢占国际航空物流高地,增强机场枢纽能级。同时,政策文件对航空物流的信息化等发展提出要求,这是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可缩短货物滞留及信息反馈时间,提升进出港处理效率,优化客户体验,提高经营效率,助力“智慧机场”建设。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政策层面,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等先后出台文件支持浦东机场建设世界级航空枢纽,明确提出完善货运设施能力、推进专业性枢纽建设,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进一步要求发挥浦东新区航运枢纽优势,政策支持为项目奠定基础。项目通过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货站,将提升经营效率与货运服务水平,强化浦东机场航空枢纽辐射能力。市场需求方面,我国航空物流行业持续增长,虽2020年受宏观环境变化冲击,但随全球经济复苏有望回升;依据浦东机场总体规划,2030年货邮吞吐量目标590万吨,刚性需求为项目提供市场支撑。物流公司下属货站公司深耕航空物流地面服务多年,其运营的浦东机场及西区货运站为全球最大货运站运营商之一,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能力,可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智能货站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2、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当前航空物流地面服务涉及货站、航司、代理、安检及海关等多方主体,因系统独立导致信息重复录入、单据依赖度高、查验场地分散等问题,制约服务效率与信息安全。本项目通过搭建货运信息平台,整合各环节数据资源,减少重复操作,提升业务办理便捷性及服务效率,同时推动物流园区向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打通数据互联通道,为构建智慧物流生态奠定基础。针对海关查验需求,项目将建设集中化查验中心,配置自动化设备,优化货物接驳流程,提升多类型货物查验效率。此外,为保障数据安全,项目规划建设自有机房,配备专业运维团队与安全设施,集中管理敏感信息,确保海关、安检等高密级数据的安全存储与稳定传输,为智慧物流园区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政策层面,民航局印发的《“十四五”航空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加快航空物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规模领先、安全可靠、智慧先进、优质高效的航空物流体系;上海市“十四五”规划亦强调完善供应链物流体系及智慧物流基建,本项目聚焦智慧化货运信息平台建设,通过数字化升级提升运营效率,契合政策导向。业务与技术基础方面,物流公司已与航司、货代及海关等建立合作,初步达成货运信息平台共建协议,且查验中心建设获海关认可;公司在数据总线、软件开发等领域积累了一定技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市场需求端,随着高附加值产品运输需求增长及跨境电商等新兴业态发展,航空物流服务效率与信息化水平需求提升,项目通过信息一体化平台实现多方数据共享,将显著优化货物处理流程,满足市场对高效物流的需求,为项目落地提供现实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基于上述分析,公司认为“智慧物流园区综合提升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四)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募投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金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意见

1、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相关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09 证券简称:上海机场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公司主业收入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持续经营所必需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所定,定价客观、公允、合理,该事项将履行相关法定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除公司关联董事冯昕先生、刘薇女士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回避涉及关联交易议案表决外,其余董事进行了议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无重大差异。

1.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注: 以上年度预计及实际发生数均按价税分离原则以不含税价格进行列示(下同)。

2.2024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3. 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万元)

4.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承租资产场地(万元)

5. 2024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经营权转让(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虹桥公司和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包括货运站公司、智汇港公司、西区货运站公司以及浦虹货运公司,其中物流公司分别持有货运站公司和智汇港公司各51%股权,货运站公司持有西区货运站公司56%股权,物流公司持有浦虹货运公司100%股权。2025年度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预计金额与2024年度发生金额无重大差异。

1.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2.2025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万元)

3.2025年度公司向关联人出租资产场地(万元)

4.2025年度公司承租关联人资产场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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