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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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王艳、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签字注册会计师蒲正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报审计费用为18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2024年报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区间为200万元至2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7人,其中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5-007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恒立液压”)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号)核准,本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460,992股,每股发行价为56.4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48.8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0,382,744.6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989,617,204.1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8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24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3年1月1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47,020.10万元,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347.43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7,020.1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347.43万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6,016.97万元,其中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734.83万元。
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3,037.0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45,924.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及理财收入3,751.9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49,676.6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1月18日,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注*:由于公司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被子公司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公司将江苏恒立精密传动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105021019100352263)余额426.73万元全部转入江苏恒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105021029100374113),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3,037.0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367.5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00Z0023号)、中金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于2023年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结构性存款50,000.00万元,取得收益54.66万元,期末已全部收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对恒立液压追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列事项外,恒立液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5-008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金额及期限: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市场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化的业务布局需求,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有效防范外币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潜在不良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业务均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金额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各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本次授权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议的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交易,但由于汇率变动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业务开展中依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导致汇率走势基本面发生变化,衍生品价格出现较大波动,交割时汇率市场价格与合约价格背离,导致套期保值有效性降低或失效,甚至出现一定损失的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1、严格控制交易规模。公司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均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将外汇衍生品规模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内,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审核、批准。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的各个环节,相关外汇衍生品业务均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3、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不开展境外衍生品交易;并秉持汇率风险中性原则,选择结构简单、风险可控的产品,以保值为目的,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和非法套利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等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实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且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中心大楼104会议室(武进区龙资路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
2、登记地点: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投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9-86163673
2、传真:0519-86153331
3、联系人:周佳立
4、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潜路99号。
5、邮政编码:213164
6、电子信箱:hlzqb@hengli.net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 2025-011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6日(星期一) 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 至05月25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5月26日 下午 15:00-16:00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5月26日 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5月26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5月19日(星期一) 至05月25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lzqb@hengli.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恒立液压证券投资部
电话:0519-86163673
邮箱:hlzqb@hengli.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5-00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要求首次执行时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执行该项会计政策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不影响可比期间的净利润。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16日以书面送达以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汪立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预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8、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方攸同先生、陈柏先生、王学浩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9、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0、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汪立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
以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的薪酬将以2024年度薪酬为基础,并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及绩效考核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数额以实际发放为准,实际发放数请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另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和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公司据实予以报销;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只在公司领取岗位薪酬,除此之外,不再领取额外的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5、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以决议的形式对该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确认。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6、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7、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8、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19、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0、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本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1、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预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信息披露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3、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4、审议《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制度内容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上述第2、3、4、5、9、14、17、20、21项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