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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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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随着便携式按摩器行业逐步走向成熟,竞争愈发白热化。各厂家亟待从产品特性、技术研发、营销手段、商业模式等多维度发力,筑牢优势,守住市场份额。近年来,该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乏力,商业模式的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然而,激烈的竞争态势如同 “催化剂”,将促使企业打破固有思维,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以倍轻松为例,作为便携式按摩器的开创者与引领者,2024年公司创新性地试点新的商业模式,将线下终端店面进行全新升级。从单纯售卖科技产品,转变为 “销售科技产品 + 速效按摩服务” 一站式模式。其中速效按摩服务以公司智能科技产品为依托,融合中医经络理论,推出肩颈养护、颈肩腰养护、颈肩腰腿养护等速效按摩服务,开启客户多元化体验。因此公司直营终端店面已经不再仅仅是品牌展示和产品销售的场所,还是消费者日常健康养护服务平台。 公司的新商业模式,将速效按摩服务深度嵌入产品销售体系,紧密地将产品与消费者日常健康养护刚需无缝对接,有望为公司创造出新的消费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所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35万元,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注:1.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止。

2.上表中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4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3.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维克胜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2、浙江轻松优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深圳市轻松元宇科技有限公司

4、BREO HOLDING LIMITED.

5、蕲春倍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6、重庆轻松小镇科技有限公司

7、深圳市轻松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根据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5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倍轻松”)于 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票据质押贷款、存款质押贷款、保理、信用证、项目资金借款等品种。

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上述综合授信可能需要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也可能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资产、股权、收费权进行抵押或质押,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等。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提供担保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上述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0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金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导致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及资金流动性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一)审议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亚萍、尹威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二)审议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周亚萍、尹威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轻松”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4月10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04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学军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提交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管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马学军、刘志华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学军、刘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马学军、刘志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6、8、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5、6;作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上述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2、13;与议案8所涉及关联交易对手方及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8。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82073336-8184

邮箱地址:ir@breo.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19楼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募集资金审计费用5万,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5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4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40元,共计募集资金42,223.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55.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067.7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3,17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5,89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4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与建设银行罗湖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民生银行桃园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招商银行四海支行、2021年7月12日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2021年10月13日与招商银行广州万博支行、2021年10月13日与招商银行武汉雄楚支行、2021年11月1日建设银行北京永安支行、2021年10月15日与招行上海虹桥天地支行、2021年10月14日与招行西安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账户结余余额87,011,851.69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67,011,851.69元差异20,000,000.00元,系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大额存单产品所致。大额存单具体明细如下:

[注2]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留存募集资金专户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其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节余尚未转出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不进行单独财务评价。本项目实施完成后,效益主要体现为公司整体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的大幅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带来潜在经济效益。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后,信息系统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但将大幅度提高公司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效率,提升信息、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强化业务操作透明度和公司监管纵深,为公司业务高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仅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证,而且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减少财务费用,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1285版)

(下转128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