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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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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02版)

5、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当前注册资本为壹亿元整(10,000万元),本次拟增资金额为货币资金叁亿元整(3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为肆亿元整(40,00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授权总经理结合资金情况及各子公司业务需求,安排相关部门为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文件,适时办理增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3MADNNE6N1R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王旗营社区居委会旗营街10号-3

主营业务:医疗服务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6839376781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主营业务:医药批发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00734196006Q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7484591103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名称: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MADXU5KL7T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201-1207号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

主要股东: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及相关内容

随着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组织机构健全、人员补充、招募、新增门店商品采购及铺货的投入、信息系统建设、新店建设投资、并购资金筹措、配套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各项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增加。

此外,通过“药店+诊所”结合方式审慎拓展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网络的工作持续推进,相关五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金有限,制约了公司发展。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对五家全资子公司进行货币增资。

(二)被增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云南健之佳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6月17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王旗营社区居委会旗营街10号-3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名称:河北健之佳唐人连锁药房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8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201-12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其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本次对于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采购、人员薪酬、信息系统建设、新店建设投资、并购资金支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以及各项日常经营的业务支出。本次增资能够充实子公司注册资本,资金完全用于其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改善子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子公司阶段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

综上所述,此次对于五家全资子公司增资,是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6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1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1日

至2025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蓝波、深圳市畅思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昆明南之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云健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明春佳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祥群投资有限公司、蓝抒悦、蓝心悦、王雁萍及其他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股东回避表决。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会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7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与定期报告中的其他信息、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财务相关信息以及非财务信息一致,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修订的议案》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对五家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8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5年4月28日上午11:00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原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19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9: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健之佳总部14楼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董事长蓝波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蓝波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就2024年度总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整体工作进展回顾,并汇报2025年度工作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3、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三位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经董事会核查未发现独立董事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满足独立性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的工作,审计委员会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向董事会做了详细汇报。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6、审议《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7、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8、审议《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在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存在减值迹象,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存在资产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4,262,035.77元。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由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1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蓝波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1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

董事蓝波先生、李恒先生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5-026)。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1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126,430.37元,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317,645,097.68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及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股东回报等因素,选择实施持续稳定的分红策略,旨在稳定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信心。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2024年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17,645,097.68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1,764,509.77元。

2、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270,110,221.29元,分配2023年度利润合计165,570,813.37元,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128,126,430.37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200,901,328.52元。

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601,741,829.77元,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722,051,604.31元。

3、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股份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722,051,604.31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2024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54,542,928股,扣除股份回购证券账户专户已回购股份6,384,860股后的股份数为148,158,0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973,874.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162,973,874.8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3,967,801.9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16,941,676.7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69.3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62,973,87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27.2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已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方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经营发展资金需要、股东回报等因素。实施持续稳定的分红策略,有利于稳定股东回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及信心,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2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他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申请及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开立信用证、福费廷、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其中:(1)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2)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专项授信额度(包括专项并购项目、专项资产购置、专项更新改造项目等)及对应的融资业务用于并购项目相关支付。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业务品种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2、日常经营周转中,公司及子公司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期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预估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是否使用相关授信额度视公司经营需要决定,具体授信安排如下:

3、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存在潜在资产并购、购置、更新改造项目,对于重大项目拟通过并购贷款等产品解决除自有资金外的其他长期资金的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年度新增并购业务、固定资产购置或更新改造项目洽谈的可能进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专项授信额度及对应融资业务,含已使用的原专项并购授信额度在内,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用于并购业务或资产购置、改造项目中相关价款、税费等费用项目支付,具体金融机构选择,以最终谈判条件及审批情况确定。

4、为便利后续经营、提升决策效率、保证资金需求,2024年年度股东会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期间,集团内公司(包括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意为上述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3年。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收购标的股权质押、其他资产质押担保等。

公司同意按照持股比例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与金融机构洽谈、签约时,约定或确定:同意在控股子公司股权因资产重组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或集团内公司间发生重组、合并时,担保责任由股权受让方、股权划转承接方承继,融资协议、担保协议无需中止、无需额外提供担保、无需提前还款。

在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集团内公司间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

其中公司对子公司预计担保明细如下:

(1)上述银行授信及连带责任担保,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2)集团内企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配合提供对公司、集团内企业的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授信、借款、抵押、质押等合同、协议。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组织办理相关业务。

5、100%保证金(或类保证金的存单、票据)质押开票、开证的非融资业务

日常经营业务中,若使用无敞口的金融产品(例如:100%保证金开票、开证等),该类型的无敞口低风险业务,不新增公司对集团外部的负债,不属于融资业务、担保业务。

此类业务由财务部门结合采购等业务部门需求、财务管理需求具体办理。

二、除本公司外,其他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1

法定代表人: 蓝波

注册资本: 38,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旗营街10号-2

经营范围:便利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3、名称:广西健之佳勤康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8月18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路17号南宁高新区富通电子产品物流园五层生产车间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4、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5、名称:重庆健之佳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10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1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6、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215号2幢3楼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7、名称:河北唐人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4月1日

注册资本:13,925.732万元

注册地:唐山市路北区学院路42号紫微星会馆二期1401-1407号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8、名称:辽宁健之佳医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注册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一街8号(3008)、(3009)

经营范围:医药零售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提升相关子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股东对公司及子公司、集团内公司间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资产抵押和质押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门店拓展、基建计划等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部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3,507.4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5-024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IT审计的胜任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姜斌先生,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邓茂先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7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届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认为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7票同意,0票反对, 0 票弃权,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