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0版)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持股计划5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二、管理委员会

1、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决策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事项;

(8)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9)决策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代表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所有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有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7、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四、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第九章 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存续期届满前,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届时在上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全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或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4、公司因二级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本持股计划失去激励意义,达不到相应激励效果,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未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可由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收回,择机出售以后以原始出资额归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公司享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5、除上述情形外,持股计划的终止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或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将相应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2、管理委员会应于持股计划届满或终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五、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其与公司签订的《持股计划份额受让协议书》所列示的份额数享有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本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本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亦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享有对应股份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分配。

6、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或将相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

7、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8、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1、持有人职务变更

持有人发生职务变更,但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子公司内任职的,其获授的份额完全按照职务变更前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

但是,持有人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或其子公司解除与持有人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资格,且其不再享有收益分配,其已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全部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将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若无合适人选,相应份额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享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2、持有人不再具有员工身份

发生以下情形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其已解锁的部分,由持有人享有;对于尚未解锁的部分,则不再享有,并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按照原始出资金额全部收回。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将分配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其它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员工,若无合适人选,相应份额在锁定期结束后,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享有;或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对应标的股票。

(1)持有人擅自离职,主动提出辞职的;

(2)持有人因公司裁员而离职;

(3)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未到期,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

(4)持有人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

(5)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后,持有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

(6)公司主动与持有人解除劳动关系的。

个人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公司有权视情节严重性就因此遭受的损失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持有人进行追偿:

违反了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订的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任何其他类似协议;违反了居住国家的法律,导致刑事犯罪或其他影响履职的恶劣情况;从公司以外公司或个人处收取报酬,且未提前向公司披露等。

3、持有人按照国家法规及公司规定正常退休(含退休后返聘到公司任职或以其他形式继续为公司提供劳动服务),遵守保密义务且未出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其持有的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发生本款所述情形后,持有人无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有个人绩效考核的,其个人绩效考核仍为解锁条件之一。

4、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其持有的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按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其他解锁条件仍然有效。持有人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锁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5、持有人身故的,其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将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其持有的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按持有人身故前本持股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且个人绩效考核不再纳入解锁条件。继承人在继承前需向公司支付已解锁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6、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持有人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其处理方式。

第十章 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5年5月初将标的股票237.00万股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一次性解锁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时公司股票收盘价14.73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727.73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分摊,则预计2025年至2026年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持股计划将放弃所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证券投资种类: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 投资金额: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细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投资证券,包括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等有价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其他证券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此次投资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不超过48,5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外围环境影响较大,亦受到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证券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证券投资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证券投资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严格遵守风险与收益最优匹配原则。

3、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及理财产品因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授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963.77万元。全部用于公司募投项目“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待支付款项为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公司将已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963.77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公司“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数据总和如有差异为保留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所致。

注5: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100.00%系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投入所致。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3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由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40万股。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指标对应可归属比例如下表: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024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22亿元,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73.52%。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4.87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49.27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3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2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年2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本次授予事项。

6、2024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和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7、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况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8万股。

(二)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4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2024年度考核指标对应可归属比例如下表:

注:1、上述“净利润”指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024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22亿元,营业收入为3.25。2024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对应归属比例为0,故作废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6.3339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87.1339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上述两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艾隆科技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8、9、10、11、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事、监事及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7、8回避表决;作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9、10、11回避表决;与参股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议案12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下转13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