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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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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1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71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002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传真: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杨晨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本次会议上,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还将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信用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413,120.9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其他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长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7,100,260.52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129,978.43元。

公司对子公司苏州优点优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商誉价值评估,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10,492.21元。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32,346.64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8,413,120.94元(合并利润总额并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以争先精神引领奋斗,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5年4月15日和2025年4月22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立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勤勉尽责,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董事会同意通过其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全面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合理预测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八)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8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的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委员李万凤回避表决。

关联董事徐立、李万凤、朱锴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等,是为了满足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忠诚勤勉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履职过程中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执行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工作方案,保证了审计质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经核查独立董事江其玟、吴继承、朱磊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关联董事江其玟、吴继承、朱磊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度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4.40万股。公司因未完成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废处理44.87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49.27万股。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银花、徐立、朱锴、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度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0.8万股。公司因未完成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废处理86.3339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87.1339万股。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银花、徐立、朱锴、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这一举措能够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徐立、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能够保证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徐立、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拟定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以及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等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5、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徐立、邱瑞、李万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所需资金总额下限为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总额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3)。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和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为参股公司融资共同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徐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0)。

(二十五)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董事会听取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所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所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结合对公司以往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结果,在充分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未来经营情况的展望,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的,合理预测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做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及子公司核心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管理办法的所有内容。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持有47%股权的参股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担保中公司和北京筑医台共同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参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医台滁州”或“参股公司”)系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被担保人为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筑医台滁州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融资,公司拟为筑医台滁州本次融资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筑医台滁州的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基本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艾隆科技”)、公司全资子公司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筑医台”)分别持有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医台滁州”或“参股公司”)20%、27%和53%的股权,公司共计持有筑医台滁州47%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立先生担任筑医台滁州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关联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该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为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和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5,000万元的融资,公司拟为参股公司申请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的其他股东北京筑医台已充分知悉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以不超过持股比例为此次参股公司筑医台滁州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8NJ9AC2R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李宝山

5、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2日

7、住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以西、滁州大道以东、文忠路以南、九梓大道以北区域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酒店管理;创业空间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10、被担保人权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筑医台滁州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股权结构: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及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筑医台(滁州)20%、27%和53%的股权,公司共计持有筑医台滁州47%的股权。

12、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筑医台滁州系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立先生担任筑医台滁州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筑医台滁州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实际贷款、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文件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筑医台滁州作为公司重要参股公司,本次担保符合筑医台滁州建设、经营和流动性的资金需求,能够支持筑医台滁州业务发展,有利于拓展与其他公司合作,辐射国内广阔市场,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筑医台滁州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为重要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参股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参股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和参股公司其他股东为参股公司融资共同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持有47%股权的参股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建设、生产经营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本次担保中公司和北京筑医台共同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参股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和偿债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6日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日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对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