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13版)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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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德伦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颜朵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德伦 会计机构负责人:温颜朵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1313版)
③群体智能与协同制造:通过5G与边缘计算技术,多台机器人可组成“群体系统”,实现跨设备通信与任务协同。例如,在汽车焊装车间,视觉引导机器人可实时共享工件定位信息,协调焊接路径,提升产线整体效率。
④数字孪生与虚拟调试:结合数字孪生技术,机器人系统可在虚拟环境中模拟焊接工艺、预测质量缺陷,并通过AI优化参数后再部署至物理产线,缩短新产品导入周期。
⑤绿色制造与能效优化:AI算法可分析生产能耗数据,动态调整机器人运行模式。例如,在低负载时段自动切换至节能状态,或通过路径规划减少空行程,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2)大语言模型赋能工业场景
大语言模型作为一种强大的人工智能工具,具有广泛的应用潜力。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大语言模型可以通过对海量文本数据的学习和理解,为机器人提供更加智能的交互和决策支持。例如,大语言模型可以用于机器人的人机交互界面,使机器人能够更好地理解人类语言指令,并根据指令自主完成任务。此外,大语言模型还可以通过对工业生产中的文本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提供决策支持。LLM技术可应用于工艺文档自动生成、故障诊断知识库构建、人机交互优化等领域。例如,工程师可通过自然语言指令快速调取焊接工艺库,或由LLM分析设备日志生成维护建议,提升决策效率。
3)具身智能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个新兴方向
具身智能强调智能体通过身体与环境的交互来学习和理解世界。在工业机器人领域,具身智能可以使机器人更好地感知和适应环境变化,实现更加灵活和智能的作业。例如,通过在机器人上安装多种传感器和执行器,使其能够感知环境中的物体位置、形状、质地等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自主调整作业方式和动作路径。这种具身智能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机器人的作业效率和灵活性,还可以使其在复杂多变的生产环境中更好地完成任务。
4)物联网和AI结合,形成AIoT综合解决方案
利用物联网实时采集机器人运行数据(振动、温度、电流等),结合AI模型分析工业机器人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预测设备的寿命、退化趋势和潜在故障。这有助于企业提前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换,降低生产停机时间和维修成本。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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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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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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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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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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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8,678.23万元,同比下降12.6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4.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60万元;总资产159,436.29万元,较期初减少5.6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9,908.96万元,较期初减少0.25%;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46.81万元,主要是公司通过合理的资金统筹,提高效益,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与发展。另外,公司不断加强项目管理力度,积极实施降本增效措施,本期公司整体业务毛利率增加3.31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43)。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5、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8、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9、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10、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1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30,350股进行作废处理。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归属条件,对应的归属比例为30%不得归属,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0,350股进行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本次作废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作废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124.8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79.29万元,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33.89万元。经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4,194,47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75,860股后的股份数为93,918,619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391,861.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3.49%,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28,175,585股,本次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2,370,06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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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股本结构,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相应方案的制订和审议程序。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3.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3.855亿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福费廷等。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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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5.5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情形。
另外,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4.50亿元的担保额度。
预计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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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权期间内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突破上述授权总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全资孙/子公司之间、各控股孙/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孙/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本次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授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上两个议案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由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注册资本:3,670.53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钢结构制造;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工业设计服务;连续搬运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电器辅件、配电或控制设备的零件制造;钢铁结构体部件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灌装码垛系统搬运设备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金属结构制造;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具有独立功能专用机械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模具制造;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机械技术开发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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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名称: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107M1地块幸福桥村(军山创业园9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孙圣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工业智能装备、机械设备、焊装设备(以上不含特种设备)、汽车夹具及其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批零兼营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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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名称: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何勇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制造;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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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与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无逾期担保事项,同时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授权向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5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末,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3.855亿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拟向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松焊接”)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拟向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瑞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 借款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方式为: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了支持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等相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该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解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求。根据2024年的资金情况,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协议将在借款期限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签署,其中广州瑞北的少数股东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因资金原因未能提供同比例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借款对象:
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2、借款方式与额度:
公司以自有资金拟向广州瑞北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拟向瑞松焊接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以自有资金拟向武汉瑞北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3、借款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4、借款资金占用费:借款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利息=实际借款金额*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实际借款天数/360天,借款手续费为0。
5、借款用途:用于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等相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6、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过去12个月,公司累计向以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2,500万元,不超过上市公司市值的50%,本次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亦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借款对象介绍
(一)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4、注册资本:3,670.53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799429165A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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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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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3、法定代表人:何勇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6年3月21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MA59C5YR0Q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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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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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107M1地块幸福桥村(军山创业园9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孙圣杰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4年8月1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30354665XQ
7、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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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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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供借款的原因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系公司为了支持汽车、一般工业等行业的机器人系统产品、焊接装备等相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该借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广州瑞松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借款投放,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财务资助款项的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控股子公司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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