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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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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14版)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2月、2022年7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东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江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分别在上述六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8,032,842.3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165,275.46元。上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218号”《鉴证报告》审验。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5月14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募投项目先期置换金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9,6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取得的到期收益人民币17,934,147.08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1,407,914.56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短期借款,本报告期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因双方尚未就具体投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计划外,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约434.22万),购买Panasonic Connect 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已达到预计生产规模并稳定经营中,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0,677,887.69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于2023年5月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初步达到预期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将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

产生节余募集资金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科学地利用建设面积,加强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使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14,000,000.00元,并于2020年10月12日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支付银行承兑汇票金额。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4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瑞松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 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初步达到预期目标,满足结项条件。截止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剩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项目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科学地利用建设面积,加强项目建设和设备购置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一定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

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40,147股。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3,946,049.85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45,052,932.85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42,502,766.84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2,550,166.01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418,893,117.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另扣除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5,569,049.0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05,874,233.9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2月1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5年4月使用超募资金437.73万元人民币购买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资产。截至公告披露之日,累计投入超募资金金额为1,362.73万元,剩余未投向金额为1,721.07万元(不含利息收入)。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25万元归还银行贷款,该金额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日元(不含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2025年3月24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日元兑0.048247人民币元折算,折合人民币约434.22万元),购买Panasonic Connect Co.,Ltd.(中文名称:松下互联株式会社)的高精高速并联机器人项目相关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37.73万元人民币(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后,按2025年4月9日购汇汇率1日元兑0.050842元人民币折算)支付相关合同款,后续拟使用超募资金约19.85万元人民币(按2025年4月9日购汇汇率1日元兑0.050842元人民币折算)支付并由公司扣税专户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

三、调整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不高于评估价格且不高于2,000万元对外投资参股子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因双方尚未就具体投资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尚未实施以上超募资金投资计划。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以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838,033.95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25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其他说明

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并使用9,25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的资金来源由“超募资金”调整为“先使用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不足部分用自有资金支付”,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计划并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近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1、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志强先生、高健女士、孙圣杰先生、陈雅依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罗勇根先生、马腾先生、刘奕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罗勇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罗勇根先生、马腾先生、刘奕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履职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通过。

公司将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叶王根先生、查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将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董事、监事职责的要求。

2、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简历附件

1、孙志强先生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孙志强先生目前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十四届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工商联副主席,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委员,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广东省机器人协会会长,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等社会职务。

孙志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3.92%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高健女士

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诺丁汉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就职于广东工业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伦理与道德专门委员会主任,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机电学院副院长;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工作三年,任副研究员;担任国际期刊Journal of Remanufacturing的编委,《机械工程学报》编委会董事,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及广东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获广东省“南粤教坛新秀”奖、“南粤优秀教师”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上银优秀机械博士论文特别奖”指导教师奖。主要从事高速精密多轴运动平台与控制、三维视觉成像与精密检测等研究,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广东省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和中国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各1项。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高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孙圣杰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留学并获得澳洲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及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MBA学历。2020年被评为广州新时代穗商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之一。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人力资源、行政、信息化、政府事务、国际事务等管理工作。同时兼任广州市青年企业家联合会常务理事长、世界安溪青年联谊会副会长、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文化促进会理事等社会职务。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孙圣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43%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和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陈雅依女士

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准保荐代表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主要任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20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陈雅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04%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罗勇根先生

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广州大学“百人计划”青年杰出人才,硕士生导师。罗勇根先生担任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2022-2025)、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广东医药价格协会医保精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多项课题。罗勇根先生的研究成果主要发表于《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金融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管理科学学报》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等国内外权威期刊。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罗勇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刘奕华先生

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南洋电器厂研究所工程师;广州市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刘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马腾先生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专业。2013年至2020年,历任厦门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2020年至今,任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东方法律文化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墨子学会理事、中华司法研究会理事。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马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叶王根先生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入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科科长。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叶王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9、查晓红女士

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入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专员。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查晓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规范运作》和《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包括1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从职工中选举产生。

近日,公司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罗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职工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简历附件

罗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裁办秘书;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公告披露之日,罗渊女士持有公司0.01%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尔彬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技术负责人职务,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核心技术人员唐国宝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因,辞去公司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不再认定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

● 公司与刘尔彬先生、唐国宝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限制等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 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具备完整并持续迭代的核心技术体系,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等工作均有序推进。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结合谢晓川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和业务发展贡献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辞任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因退休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对其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1.刘尔彬先生的具体情况

刘尔彬,196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焊接工艺与设备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曾留学德国,德国焊接工程师。1983年至1996年,任哈尔滨焊接研究所工程师科研主管;1996年至2006年,任广州阿比泰克焊接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0年至1996年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焊接学会副秘书长;2006年至2010年,任德国IBG集团中国总部总经理;2010年至2014年,任上海新冠美集团总裁。201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技术负责人。

辞职后,刘尔彬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2.唐国宝先生的具体情况

唐国宝,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研究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焊接专业。1996年至2008年,任广州阿比泰克焊接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9年至2015年,任空气化工产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洲区高级应用经理。2015年加入公司,曾任智能技术研究院院长。

辞职后,唐国宝先生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其离任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先生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等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有违反保密、竞业限制等相关约定的情形,其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潜在纠纷。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认定的情况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决定,结合谢晓川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工作需求以及未来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业务发展贡献等因素,新增认定其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简历:谢晓川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并在华南理工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谢晓川先生现任公司智能技术研究院院长,负责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拥有多年的技术团队管理经验、软件研发经验。

谢晓川先生曾主持完成多个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发表了多篇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领域的学术论文,并拥有授权发明专利3件,软件著作权20余项,在智能制造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晓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任职要求。

三、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人才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培养机制,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负责的研发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均正常有序推进。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截至2024年末,公司研发人员达181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21.94%,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充足,现有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下: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退休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采取的措施

刘尔彬先生和唐国宝先生已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撑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并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体系和团队建设,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琳淳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陈琳淳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陈琳淳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0-66309188-882

传真:020-66836683

邮箱:ir@risongtc.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简历:

陈琳淳,女,199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学位,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2年至今,历任公司证券法务部门法务专员、证券专员。

截止目前,陈琳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彭敏琴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马玉霞

(3)质量控制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廖慕桃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实际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15万元。

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3、本议案尚须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年度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2,252.6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890.37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瑞松北斗汽车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瑞北”)与合创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汽车”)存在诉讼。公司综合评估了客户资信情况、资产保全情况、诉讼情况及执行情况等因素,本期对涉案相关应收账款计提专项减值准备约1,745.54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共计约430.8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2,252.62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下转13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