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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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0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何军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董事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和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使公司度过行业低谷,为公司持续经营和规范治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在公司总经理的带领下,全体员工攻坚克难,积极开拓新市场新产品,经营情况明显好转,同时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高效率,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董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策施行情况和行业经济复苏状态,同意公司基于2024年经济发展趋势,结合国家经济政策落地施行情况和公司所处行业的复苏情况,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其履职情况。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仍有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70,757.07元,实收股本为100,643,92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份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三)审议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因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因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管考核及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在2024年度在外部环境并不乐观和行业整体竞争激烈的背景下,经过公司管理层通力合作,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好转,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达标。同时,董事会同意拟定的2025年度高管薪酬方案。董事何军强担任总经理、董事刘浩淼及董事吕慧华担任副总经理,因此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吕慧华委员担任副总经理,因此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商用车行业回暖及乘用车、两轮车等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时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其次,根据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以上申请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审议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董事会审核了公司层面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A类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A类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A类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员工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作废;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A类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B等级,可归属的比例为80%,其余20%应当作废,同时B类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需全部作废,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共计152.93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获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因此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并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中免去现股东代表监事姚鑫、宁武强由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免去现职工代表监事葛潇琪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规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修订《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董事会同意上述修订变更,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董事会同意上述制度的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公司章程》和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对“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践情况。同时,2025年的行动方案进一步践行了“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上述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董事会同意通过上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认为冯远静先生、王敬东先生、许诺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08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政策施行情况和行业经济复苏状态,同意公司审慎预测2025年度财务预算目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度仍有亏损,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模式以及公司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70,757.07元,实收股本为100,643,92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提供抵押、质押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7万元(含税),公司非独立董事何军强根据公司经营利润考核目标要求分档发放薪酬,其他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层面归属条件,并审核了拟归属股份的A类激励对象,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A类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A类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审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员工已离职,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作废;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A类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目标达成B等级,可归属的比例为80%,其余20%应当作废,同时B类激励对象的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需全部作废,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共计152.93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获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授权能够为公司提供更加灵活便捷的直接融资途径,因此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适时开展并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970,757.07元,实收股本为100,643,92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要为汽车提供智能网联设备及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控制器和软件平台开发四大类,使汽车能够实现车联网、辅助驾驶和舒适座舱等功能,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商用车为主,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压力及行业周期影响,商用车销量长期处于低谷,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呈现较大的波动。
其次,公司为长远发展,致力于打开成长空间,积极开拓了乘用车和两轮车等市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和新市场,研发费用呈现较快的增长,因此造成利润亏损。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已有明显改善,营业收入实现历史新高,净利润已大幅减亏。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亏损的情况,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积极改善经营业绩:
1、专注细分市场,持续稳步经营
公司将专注于现有的业务领域,做好项目和产品交付,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争取在细分产品领域成为行业头部。其次,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产品和应用领域,持续耕耘乘用车和两轮车市场,不断拓展业务边界,打开成长空间。
2、提升研发效率,加强费用管控
公司将持续加强优秀人才的培养与更替,打造更加强大的技术团队,同时通过利用智能化开发工具,打造平台化架构,提高研发效率。其次,通过优化项目评估,提高项目筛选能力。最后,随着产品产量的增加,公司供应链管理能力将持续提高,从而有望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利润水平。
未来,公司将加强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分析能力,积极开拓增量市场,并加强成本控制和组织结构优化,增强公司创收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1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电子)、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生科技)、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叮咚知途)、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 公司为子公司叮咚知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的担保。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鸿泉电子、成生科技、叮咚知途、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向前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抵押的资产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为准。
同时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叮咚知途的金融机构授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0.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担保、保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三、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系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办理相关事项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叮咚知途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商用车行业回暖及乘用车、两轮车等业务的拓展,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5年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同时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其次,根据申请授信额度的实际情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以上申请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现状,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授信、提供抵押、质押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人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对被担保人享有充分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由于公司部分员工离职、2023年度未达成考核目标的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作废相应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因A类激励对象完成业绩考核目标C,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8、2024年6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员工离职、2024年度未达成考核目标的原因,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作废相应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公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员工在2024年度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上述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共计作废19.37万股,原激励对象人数由125人调整为115人。
同时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归属条件的规定:
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公司层面归属条件为考核北京域博承接的公司控制器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
■
根据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域博承接的公司控制器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为7,211.02万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等级,应当归属第二个归属期股份数量50万股的80%,其余部分应当作废,共计作废10.00万股。
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条件为考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
■
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为2024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条件为考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
■
根据公司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仍亏损,未达到考核目标,因此所有B类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和所有B类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共计作废86.12万股和37.44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共计152.93万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部分员工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公司2024年度未达成对应的考核目标,监事会同意作废152.93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针对鸿泉物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作废的原因及作废的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A类激励对象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20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2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17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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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13、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12、13、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何军强及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持股平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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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5月16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hopechart.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下转13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