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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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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22版)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启智街35号鸿泉大厦

邮编:310052

联系电话:0571-89775590

传真:0571-89775594

邮箱:ir@hopechart.com

联系人:章旭健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4年度科创板新能源汽车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暨召开2024年度、

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 (星期五) 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hopechar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2024年度科创板新能源汽车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军强

董事会秘书:章旭健

财务总监:刘江镇

独立董事:冯远静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至5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hopechar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章旭健

电话:0571-89775590

邮箱:ir@hopechar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23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现对相关内容修正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修正的原因说明

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期间,随着进一步证据的取得,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有增加且回款情况变好,因此根据审计机构意见调整了收入金额和部分已计提的减值金额,从而增加了部分利润。

由于2024年度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的基数较小,本次调整的比例超过10%但不超过20%。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更正事项,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不存在分歧,具体财务数据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已详细披露。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快报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致以诚挚的歉意,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保障业绩快报的准确性。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1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20号)《关于同意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99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2,4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80.9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294.09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出具天健验〔2019〕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0万元,结构性存款余额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包括已置换先期投入的金额:3,986.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如下表所示:

注1、注2、注4、注5: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告:2022-018)。

注3:鸿泉电子为鸿泉物联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020年4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0-030)开通本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鸿泉电子实施募投项目一一“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注6:鸿泉电子为鸿泉物联全资子公司浙江鸿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2019年11月2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19-006)开通本募集资金专户,具体由鸿泉电子实施募投项目一一“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

注7、注8: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成,公司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账户内的节余资金转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告:2020-052)。

注9: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为4,993.74万元,其余募集资金投向两个新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与“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详见公告:2021-030、2021-034)。2021年10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2021-037)。

注10: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详见公告:2022-018)。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告:2022-028)。

注11、注12、注13: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详见公告:2024-038)。

上述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前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及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共计人民币58,972.5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986.4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2)。

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均已如期归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仪生产线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119.2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建设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3,322.17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的资金人民币6,240.8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9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有募投项目“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由16,064.74万元调减为4,993.74万元,其余募集资金投向两个新项目“基于5G-V2X技术的车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与“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1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

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将公司原有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为“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募投项目“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于2022年7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2-018)。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0年9月30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2]募投项目涉及生产专用设备截至2022年8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3]募投项目涉及房屋及建筑物截至2022年3月31日均已陆续转固,该项目已完成建设

[注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于2022年6月变更用途,用于新的研发项目,即“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舱系统研发项目”,详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税费2,470.20万元及相关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人民币219.22万元

[注6]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验收

[注7]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验收

[注8]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验收

[注2]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8月30日完成验收

[注3]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9月30日完成验收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3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经营、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并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4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监事会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公式的分母为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B座501室

注册资本:158,018.8215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0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发;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广播电视设备、机械设备、文化用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自行开发的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设备租赁;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5.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1.94亿元;2024年度,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72.4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取自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关联关系说明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90%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二)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夏曙东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一期27号楼A座5层507号

注册资本:12,518.8278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6月28日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汽车、摩托车零配件;运输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专业承包;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对外公开财务数据。因公司与其关联交易金额较小,根据以往交易习惯,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夏曙东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夏曙东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十四)款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正常市场交易行为。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5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4.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4.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9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万元。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在2024年的费用基础上根据业务情况进行调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 2025-016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40.00万股

(下转132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