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27版)
■
■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金博研究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本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刘洪波先生、曾蔚女士、李洁女士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内容: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和长远的发展,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2025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的议案》
内容:同意公司制定的2025年经营管理团队工作考核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权办理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含前期融资额在内融资净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参照市场同等条件的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17,50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胡晖先生、廖雨舟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内容:为满足战略规划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公司拟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优化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81,495.82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219.02万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和长远的发展,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9.8607万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10.99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目前行业现状、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稳定和长远的发展,增强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现金流状态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
● 本事项尚需提交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人员37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李晓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曹彩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根据天职国际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史志强及其团队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天职国际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资质及丰富经验,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与关联公司湖南金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硅科技”)、湖南金力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高新”)开展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75亿元。关联董事廖寄乔先生、胡晖先生、廖雨舟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全体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了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金额定价以市场行情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而发生的,是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2: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2024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3:2025年1-3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注4: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金硅科技
■
2、金力高新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金硅科技、金力高新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廖寄乔先生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胡晖先生为金硅科技董事长、金力高新董事,公司董事廖雨舟先生为金硅科技董事及股东、金力高新股东。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提供代工服务、销售商品,以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代工服务、销售产品,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分别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廖寄乔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网址: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
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小石塘路79号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7-6202107
联系邮箱:KBC@kbcarbon.com
联系人:彭女士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