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40版)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2、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供应商融资安排应披露: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
(2)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相关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相关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相关准则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公司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和第(2)项下②和③所要求的期初信息。
3、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公司自《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印发之日(即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该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5-030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属下控股公司: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太联房产有限公司、珠海保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格力建材有限公司、上海海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珠海万联海岛开发有限公司、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担保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94亿元。此外,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新区格力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余额为26.05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3.51亿元,公司为重庆两江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17.59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且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和2024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属下控股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同意2024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的2024年预计担保额度已使用94.52亿元,2024年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已使用39.66亿元,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之内。
按照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类别分类如下(2024年度被担保方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已使用额度情况详见附表一):
单位:亿元
■
注1:以上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包含部分为同一被担保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情形。
注2: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和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申请新增贷款及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属下控股公司融资担保需求,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属下控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同意2025年度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的2025年预计担保额度已使用89.54亿元,2025年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已使用44.84亿元,均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额度之内。
按照担保方及被担保方类别分类如下(2025年第一季度被担保方及其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已使用额度情况详见附表二):
单位:亿元
■
注:以上公司对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和公司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包含部分为同一被担保公司提供共同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提供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1日和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就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向其支付担保费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重庆两江存在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抵押物为重庆两江房产和土地,为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融资能力,重庆两江同意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7.00亿元担保总额的担保,公司就前述担保情况提供反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两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6.05亿元,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26.05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重庆两江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7.59亿元,公司相应提供反担保的余额为17.59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5亿元的比例为883.61%,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提供反担保余额为26.05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含属下控股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93.5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65亿元的比例为802.66%,包括对公司及其属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包含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公司为关联方重庆两江提供反担保余额为17.59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一:202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被担保人情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注1:以上为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注2:上述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附表二:2025年度新增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及被担保人情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
注1:以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2:以上为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属下控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属下控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注3:上述数据统计截至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债券代码:250772 债券简称:23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投资者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2.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格力地产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石花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9020
公司电话:0756-8860606、0756-8711253
传真号码:0756-8309666
联系人:施慧、杨欣悦
3.登记时间:
2025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职责)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4年,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制度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等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路晓燕女士、何美云女士和李良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全面总结了2024年度公司治理、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92,529,442.67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92,529,442.67元,实收股本为1,885,005,795.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品牌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齐雁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上市类第1号》规定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交易置入资产收益法评估部分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齐雁兵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和《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一项、第三至六项、第十四项、第二十项议案以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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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岚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基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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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1,492,529,442.6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492,529,442.67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885,005,79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产生的原因
(一)2022年度至2024年度,公司房地产项目结转收入及毛利率下降,同时结合市场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下降,导致公司2022年度至2024年度经营亏损。
(二)公司于2024年完成重大资产置换,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免税”)成为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中关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计量的有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作为最终控制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珠海免税账面净资产的份额确认对珠海免税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其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差额冲减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本公积及留存收益,由于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不足冲减,故冲减未分配利润3,554,086,380.93元,导致公司未分配利润减少3,554,086,380.93元。
三、应对措施
2024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置换,完成非珠海区域房地产业务的剥离,并注入了珠海免税51%股权,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为以免税业务为核心,围绕大消费产业发展。2025年4月,公司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公司成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下属企业,公司将充分依托华发集团雄厚的综合实力,多措并举提升经营能力,持续提高公司价值,改善盈利能力。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充分挖掘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战略发展机遇,锚定做强、做精免税业务,围绕大消费产业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存量房地产开发业务作为逐步退出业务,公司将积极有序开展存量去化和业务退出工作。公司将以战略为引领,加大内部资源整合力度,推动关键资源向主责主业集中,持续加强产业链竞争力,充分发挥业务协同和区域联动优势,促进提质增效。
(二)降本增效,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
在经营资产质量调整、改善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过程控制,提高团队人员对业务转型适应匹配度,降低生产及运营管理成本;同时,基于发展实际,科学控制负债规模和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积极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充分释放存量资产价值,整体提升公司综合盈利能力。
(三)科技赋能驱动,推动消费数智转型
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驱动,公司将发挥现有技术优势,形成协同创新和更高效益的业务生态系统,推动将数智技术引入CRM及会员系统、供应链服务和消费载体建设运营等各个业务环节,创新打造智慧新消费场景,加快产业数智化转型升级。
(四)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强化底线思维与合规意识,通过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经营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