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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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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为符合条件的工程代理商在销售公司产品时,为其向客户开具的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等保函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保证金质押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在前述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工程代理商、客户要求决定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签约时间,具体担保情况以公司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文件为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并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公司工程代理商。公司将根据与工程代理商的历史交易记录、代理商资信情况等通过分析提取具备一定资金实力、良好商业信誉、遵守公司营销纪律和销售结算制度、并愿意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和与公司共谋发展的优质工程代理商推荐给银行。

被担保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以签订相关协议文件为准。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按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3、担保金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推动工程渠道业务的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帮助工程代理商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代理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预计)风险相对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工程代理商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工程代理商在销售公司产品时给客户开具投标、预付款、履约、质量等保函提供担保,提供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可以推动公司工程渠道业务发展,实现公司与工程代理商的共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利于帮助工程代理商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与代理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3,565.26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50%,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120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3.20%,其他对外为工程代理商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45.26万元,约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2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9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9,287,030.0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7,843,999.5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744,013,250.06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广大股东的获得感,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92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54,257,088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 642, 538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152,614,55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9,824,903.6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2%。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36,017,027.66 元(含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已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合计95,841,931.26 元,占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9%。

2、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了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牌家居”)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17,51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999,996.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461,073.46元后,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538,922.69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8640041号《验资报告》。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70.0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0元,银行手续费270.00元);2024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6,798,770.9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9,920,491.59元(其中: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9,917,927.50元,银行手续费2,564.09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21,839,787.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62,739,292.48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62,3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439,292.48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 77,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770 万张,期限 6 年。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25,224.4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9,774,775.59 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21日出具华兴验字[2023]23005110018 号《验证报告》。

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52,132,950.30元,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4,835,537.7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2,509,313.96元(其中: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92,509,013.96元,银行手续费3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计8,111,013.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75,709,058.0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5,709,058.0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了《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依据有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协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为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金牌家居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江苏金牌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款项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万元。金牌家居、江苏金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262,300,000.00元。

(二)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统称“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金牌西部物联网智造基地项目(一期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牌厨柜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牌”),为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高效实施,公司于 2023 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成都金牌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款项实施专户管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2亿元。公司、成都金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除上述所列示金额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本金余额为17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详见附表1《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详见附表2《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99.7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1年已完成置换,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89.86万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5,895.7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审计机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次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前期投入资金有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23年已完成置换,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45,833.51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3 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21,839,787.96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62,300,000.00元。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6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8,111,013.48元。公司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70,000,00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 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江苏金牌厨柜有限公司三期年产10万套工程衣柜建设项目”结项,并于2022年5月6日将节余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共计1,348.99万元转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4100028519200202795账户,用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 3#、6#厂房建设项目”。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在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认为:金牌家居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牌厨柜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认为:兴业证券督促金牌家居认真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遵守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严格监督金牌家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计646.11万元,公司从“厦门金牌厨柜股份有限公司同安四期项目 3#、6#厂房建设项目”中扣除。

附表2: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编制单位: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1,022.52万元。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充分保障了公司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回报,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准则解释第18号明确了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会计处理,质量保证费用应记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此项会计处理的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将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会计处理涉及的会计科目和报表列报项目的变更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公司自2024年度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但不会对比较期间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已披露的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 投资种类: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信托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信托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二、投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银行、券商、信托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3670 债券简称:金23转债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温建怀、潘孝贞、温建北、顾金成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因此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 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注2:2024年度因向厦门美乐居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招待会务支付12.09万元,因向宿迁德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咨询顾问费支付2.34万元。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厦门德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智谷东一路99-4号1002单元之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办公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商务秘书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集成电路设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厦门市华瑞中盈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1月5日

注册资本:9284.96万万元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7号天地(厦门)建材家居广场东三区208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木材销售;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木材收购;人造板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地板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厦门微品致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3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智谷东一路99-4号1003室06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动漫游戏开发;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重大影响的企业

(四)江苏聚成木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住所:泗阳县意杨产业科技园发展大道九号

经营范围: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木材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国际及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品)、信息服务;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投资;森林公园开发、建设;旅游服务项目开发;食品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住宿服务(待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经营);食品生产(按《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经营);建筑材料、装饰物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本公司自产产品销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重大影响的企业

(五)德韬(深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02-07地块)6栋240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形象策划;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销售代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六)厦门卡萨意厨家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注册资本:555万元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智谷东一路99-4号1105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进出口代理;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具销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七)厦门市五百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5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智谷东一路99-4号1002单元之三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技术进出口;卫生洁具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日用家电零售;母婴用品销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八)厦门鲲鹭物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2月03日

注册资本:4523.0769万元(下转1363版)

(上接13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