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权国资监管部门批准、公司股东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的保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准入条件、证券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 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5年12月底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以781,928,869股为基础,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
4、假设以2025年3月31日为定价基准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8.84元/股,发行股份的数量为203,619,9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以上关于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不构成公司对本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的判断,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并实际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01.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9,198.57万元。对于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假设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测算(以下假设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情形一: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保持不变;
情形二: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上升10%;
情形三:假设公司2025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度下降10%。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根据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从投入使用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相关收入、利润在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此外,由于公司股本增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下降。公司特此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在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董事会谨慎论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布局开展,符合政策支持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盐及盐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最主要的产品为工业盐、食盐、纯碱以及氯化钙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发挥产业规模效应。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业务规划,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国内盐行业链长企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储气库卤水制盐综合利用工程,有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人员储备方面,公司拥有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公司大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系公司内部长期培养,从事盐及盐化工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生产以及运营管理等经验。公司完善的人员结构与充足的人才储备能够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实施。
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多年深耕卤水制盐综合利用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始终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先后建成多个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并拥有省属企业中唯一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丰富的项目运营管理经验与科技创新能力为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市场储备方面,近年来,随着我国原盐供需总体平衡,下游两碱持续发展带动我国工业盐需求整体上升,我国工业盐消费量实现稳中有增,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次募投项目是公司在主营业务现有盐化产品产能基础上的进一步拓展,稳定的客户关系和市场需求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能够有效保障本项目新增产能的消化。
综上,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条件,募集资金到位后,预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障碍。
五、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填补股东回报并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新发展理念,主动对接融入国家发展新战略,重点抓好“建设国家‘绿色工厂’、加速产销一体进程、积聚产业转型优势”,实现生产经营持续稳定的同时,将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加强成本管理,并积极进行必要的技术研究及培训,提升技术实力。同时,公司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加强预算、投资管理,全面提升公司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经营业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并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此外,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公司制定了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完善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组织架构,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
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保障。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苏盐集团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9、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苏盐集团的控股股东苏盐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旭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因公务原因,戴奇鸣先生、杨力先生(独立董事)无法出席现场会议,分别委托郭建森先生、都晓芳女士(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781,928,869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6,394,488.97元(含税),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5.04%。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向2024年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各委员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编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2025年公司将按照生产经营计划,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市场定价规则,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
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与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予各子公司借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盐资产”)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投资者。除苏盐资产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批复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监管部门对发行对象股东资格及相应审核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如有小数,小数点后两位向上取整),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苏盐资产将不参与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34,578,660股(含本数),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票数量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引起公司股份变动,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授权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
控股股东苏盐集团全资子公司苏盐资产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
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进行减持,还需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编制的《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已经编制了《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亦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三十)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拟与发行对象江苏苏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订该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锁定期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请中介机构的协议以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法律文件;
3、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相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市场情况、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完成的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本次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等手续;
6、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等)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作相应调整、修订和补充并继续本次发行事宜,或酌情决定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本次发行;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10、董事会在获得股东会上述授权后,根据具体情况转授权于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上述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戴奇鸣先生、郭建森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取得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后,另行发出股东会通知。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019,491.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719,770,740.0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4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总股本781,928,8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6,394,488.97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04%。2024年度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20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现金管理额度将用于投资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把控投资风险,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进展和收益,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苏盐井神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报告期内,煤炭采购均价710.06元/吨,较同期减少144.34元/吨,同比下降16.89%。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上接136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