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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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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69版)

(五)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七)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及议价权。

(二)于公开市场发行金融产品,有利于展示公司优良的经营业绩及稳健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及行业知名度。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调整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提高融资效率及行业影响力,经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人民币),具体注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注册的金额为准。

(二)注册有效期及债券期限

注册有效期为2年;公司可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内及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每期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三)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项目建设、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营运资金或偿还公司及其子公司债务、银行借款本息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六)发行日期

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

二、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授权事宜

该事项如获股东大会通过,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法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时间、具体金额、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三)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

(七)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目前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发行中期票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影响力及议价权。

(二)于公开市场发行金融产品,有利于展示公司优良的经营业绩及稳健的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及行业知名度。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

● 投资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根据公司预算测算的阶段性最大时点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提请股东大会自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理财,不会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并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只针对日常运营资金出现闲置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的理财收益,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充裕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或低风险型理财类产品,但仍不排除存在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影响收益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等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20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伊泰化学(上海)有限公司、伊泰(天津)国际能源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白家梁煤炭有限公司、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商业承兑汇票流转过程中,为了降低财务费用,充分发挥核心企业的商业信用,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持票人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6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1亿元。该担保行为仅发生在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时,为融资票据到期兑付提供担保,不对持票人自身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说明:

1.实际执行过程中,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如在年中有新增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3.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未开展业务。

(三)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内蒙古伊泰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未开展业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长期发展,各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07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0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1.35亿元的44.47%和44.4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1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182,419,137.5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29,267,78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9,267,78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858,535,564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3.6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上述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同时考虑股东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关于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2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物资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停止推进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制油公司”)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200万吨项目”)的议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账面价值185,900.61万元。其中,煤制油公司相关资产账面价值73,009.29万元;原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转回公司拟用于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账面价值112,891.32万元。

本着审慎原则,公司聘请四川蓉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经评估,上述相关资产中煤制油公司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6,546.16万元,剔除土地等资产评估增值影响后,其他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7,455.50万元;原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甘泉堡200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转回公司拟用于200万吨项目相关资产评估价值为1,540.2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1,351.10万元,以上相关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8,806.60万元。由于部分设备由关联子公司购建,合并抵销后以上相关资产合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4,343.96万元(其中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计提减值损失58,526.46万元、1.84万元、63,700.85万元、52,114.8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7,837.78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4年1-12月合并报表净利润146,506.18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1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等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年度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11.50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5.68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伊泰申浦能源有限公司、上海伊泰东虹能源有限公司、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伊泰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伊泰化学(上海)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白家梁煤炭有限公司、伊泰(天津)国际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宝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需不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借款或融资,为支持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2025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211.50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1.50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有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说明:

1.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如在年中有新增控股子公司,对新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3.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未开展业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上述数据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山东伊泰博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未开展业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担保限额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均按照持股比例进行担保,目的在于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各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助于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07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含商业承兑汇票融资业务)为214.07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81.35亿元的44.47%和44.47%。以上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进行确认的议案》。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九届十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方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上限进行预计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额之间的差异情况及主要原因如下:

(下转137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