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08 公司简称:光明地产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368,291,762.89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48,363,503.93元。根据财务报表,公司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231,844,554.97元。结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派发现金红利11,143,183.72元;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1,368,291,762.8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6,829,176.2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452,163,957.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推进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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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房地产行业
1、房地产行业变局
2024年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形势和外部环境变化呈现了不同阶段的表现,全国房地产市场呈现深度调整走势,在前三季度压力略增的情况下,四季度部分市场出现止跌回稳的迹象。4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7月份三中全会明确,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7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做好保交房工作。9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对商品房建设要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12月份中央政治局会议则提出“稳住楼市",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
(1)销售。2024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97385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9%,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4.1%。新建商品房销售额96750亿元,下降17.1%,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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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摘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2)投资。2024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0280亿元,比上年下降10.6%;其中,住宅投资76040亿元,下降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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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摘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3)开竣工。2024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73324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12.7%。其中,住宅施工面积513330万平方米,下降13.1%。房屋新开工面积73893万平方米,下降23.0%。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53660万平方米,下降23.0%。房屋竣工面积73743万平方米,下降27.7%。其中,住宅竣工面积53741万平方米,下降27.4%。
2、政策调整支持方面
2024年以来,以重点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促消费,通过“以进促稳”推动供需双侧改革,以培育新质生产力对冲传统动能的减弱,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4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压实地方政府、房地产企业、金融机构各方责任,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并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在政治局会议中再度提出房地产“去库存”政策,为市场释放了明确的政策信号。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定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明确的“稳地产”信号。12月,政治局会议提出“稳住楼市”。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释放了更加坚定的稳楼市基调。
3、金融环境方面
2024年,金融系统持续积极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特别是9月26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后,一揽子金融政策进一步加力,充分支持“稳楼市”。从供给端来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扩围增效,支持保交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金融16条”和经营性物业贷款政策期限延长,助力改善房企资金状况。从需求端来看,央行先后下调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进一步释放购房需求,提振市场信心。另外,央行还优化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改善市场供求关系。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下转1386版)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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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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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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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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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季度经营数据
本报告期内,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为:2025年1-3月,公司新增房地产储备面积为0平方米,公司新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公司竣工面积为17.38万平方米(权益竣工面积为16.97万平方米),公司签约面积为10.40万平方米(权益签约面积为7.4万平方米),公司签约金额为11.79亿元(权益签约金额为8.6亿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出租房地产总面积34.85万平方米(权益出租房地产总面积30.34万平方米)。2025年1-3月,公司租金总收入为3172.31万元(权益租金总收入为3123.04万元)。上述经营数据尚未经审计,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述经营数据仅供广大投资者阶段性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2025-02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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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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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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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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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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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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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陆吉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盛雪群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