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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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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393版)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93版)

一、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因此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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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章程》及附件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除上述条款、条款编号、数字格式和索引及自动调整目录页码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公司修订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