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3,36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687,900.00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产品是户外装备及户外服饰,属于户外用品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帐篷的生产属于纺织业一一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一一篷、帆布制造(行业代码C1784);户外服装的生产属于纺织服装、服饰业(行业代码C18);户外运动鞋的生产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一一制鞋业(行业代码C195)。
(1)公司业务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自主原创品牌与OEM/ODM专业制造两大支柱业务。
品牌业务以国内市场为主,公司为消费者提供舒适、高品质和高性能的户外装备,推出性能卓越的超级品类。从2003年的一顶冷山帐篷开始,Mobi Garden就是自然界移动的家,公司凭着“致敬玩家”的初心,陆续推出高性能硬壳、软壳,风壳和暖壳,以及背包、登山杖等众多户外服装和装备,持续为玩家升级打造从露营到徒步登山的全品类、高性能户外产品。秉持“向野而生”的品牌理念,牧高笛鼓励人们不断探索,寻找成长的力量。
■
OEM/ODM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户外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生产制造服务,产品远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
(2)经营模式
生产上,采取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自主生产方面,生产车间根据订单需求生产产品,再根据生产需要对外采购商品,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辅料、能源等,加工成成品以后通过销售终端对外销售。在外协加工方面,公司整合内、外部研发设计资料,联合供应商协同开发。为有效控制外协生产质量,公司在供应商处设置半成品和产成品检验环节严格把关验收,各环节检验合格后,公司再进行成品采购。
销售上,公司OEM/ODM业务产品主要销往欧洲、澳大利亚、新西兰、亚洲和美国等国际市场。自主品牌业务销售渠道分为线上渠道和线下渠道,线上渠道主要与天猫、京东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公司还积极开拓抖音等社交电商销售平台。线下销售,采取直营门店、经销商加盟店、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KA卖场等模式。直营模式为门店直接由公司经营管理,其所有权和经营权均归公司所有;经销商加盟店由经销商自筹资金建设,由经销商向公司采购货品采取现货和期货两种模式;户外装备分销商与大客户采购采取现货和定制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4亿元,同比下降10.42%,实现净利润8,376.16万元,同比下降21.57%。其中:自主品牌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7,383.88万元,同比下降16.43%;OEM/ODM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895.24万元,同比下降0.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5-01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简称“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简称“解释第18号”),规定“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准则解释第17号》和《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不涉及以前的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 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新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25-01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品牌运营业务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陆暾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素珍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素珍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下转14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