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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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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5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5,435.4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5,564.0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871.4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6,293.9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10.6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2,251.5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53.6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597.9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37.8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46.33万元。

4. 北京隐逸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甲36号1层东部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9D9X9T

法定代表人:张文娟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礼品、汽车、汽车零配件、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1-09至2046-11-08

主要股东情况:公司持股49.00%、张文娟持股40.00%、何叶紫持股1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72.0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7.9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4.0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9.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3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483.1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24.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4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1.7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9万元。

5. 上海奇禧电影制作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502-3

注册资本:人民币3,333.3333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QP36U

法定代表人:孙凡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除外),摄影摄像服务(除冲扩),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动漫设计,从事计算机技术、数字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产品设计,机械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文具用品、服装、日用百货、电子产品、体育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数码产品、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12-05至2046-12-04

主要股东情况:孙凡持股69.70%、公司持股30.3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担任董事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153.4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8.9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4.50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75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320.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36.93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83.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26万元。

6. 陕西新画幅旅游传媒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12幢1单元25层1250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906.67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1104MA6TJPRT5G

法定代表人:沈一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版权代理;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票务代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服装服饰批发;皮革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艺术品代理;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小食杂店(三小行业)(除酒类经营);食品进出口;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文物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电子出版物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小食杂;演出场所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食品生产;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清真食品经营;歌舞娱乐活动;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经营期限:2018-02-12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7.0001%、公司持股17.9999%、沈一康14.9999%。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64.8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4.0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19.29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4.4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7.46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5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89.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34.18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1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89万元。

7. 北京新画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20号楼5层504房间

注册资本:人民币1,666.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D7WW28

法定代表人:李淑梅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企业策划;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旅游信息咨询;票务代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03-31至2047-03-30

主要股东情况:广州悟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0.0000%、公司持股40.0000%、宁波新画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3333%、王进持股5.1665%、郑伟持股1.500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325.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138.3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0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7.70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总资产为人民币2,283.7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096.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87.2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0.04万元。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已按协议履行,关联方能够按约提供或接受劳务并结算账款。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风险较小。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接受租房物业等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申请贷款。关联交易的价格由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一般商业条款而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主要采用市场化定价。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主要是基于各自客户的营销需求,优先考虑合作对方的服务能力进行合作,合作内容以广告制作和投放为主;向关联方申请贷款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各方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交易的决策、回避表决、信息披露的程序做了规定,已有必要的措施和程序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公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1064号),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的财务和经营情况。

3、公司监事会认可《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7日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经审计,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1064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财务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内容

中兴财光华在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之立案调查所述,华扬联众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达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华扬联众公司立案。截至审计报告日,华扬联众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关于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211048号),其在公司上述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上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应对措施

针对强调事项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公司正在积极应对,立案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争取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一一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