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21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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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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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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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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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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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499.37万元,同比增长13.72%;实现利润总额16,965.39万元,同比增长149.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28.63万元,同比增长97.3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7.00万元,同比减少14.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0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2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2日
至2025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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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吕新民、石理善、王洪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it 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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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8:30一12:00、13:30一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本公司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联系人:卢莎
联系电话:021-59830677
联系传真:021-59832200
邮政编码:201713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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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81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宣读。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管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9 票回避。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理财额度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5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述借款预计额度内,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应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针对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于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沈梦晖先生、张彦周先生、杨柳勇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因董事江海权先生、洪研女士、黄文娟女士和盛琼女士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286,339.70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79,768,308.12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976,830.81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27,575,476.5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68,770,371.6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2,986,372.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191,131,005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838,875股。以185,292,13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793,819.5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7.02%。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112,932,185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0,726,004.5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6.18%。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838,875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涉及差异化分红。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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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当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8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
产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由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 交易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日元等币种;
● 交易工具: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结售汇、外汇
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 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交易金额: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由于公司国际业务的外汇收付金额较大,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预计未来一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可在上述范围内滚动使用;交易时间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2025年度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前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主要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5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9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
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注销数量:合计597,500份,其中,因第二个行权期满未申请行权而注销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22,00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1,500份;因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6,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8,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 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8人调整为4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人调整为4人。
● 股票期权数量: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18,000份调整为690,00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3,500份调整为74,000份。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的决策程序
1、2021年9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程志勇先生就公司2021年9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2021年9月4日,公司在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4日至9月13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未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10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1月4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11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9、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4年9月26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10月26日,截至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满,所有可行权激励对象均未申请行权,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上述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53名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可行权数量为583,500份。
2、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6,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3、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8,000份(不含第二个行权期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4、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48人调整为47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人数由5人调整为4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218,000份调整为690,000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43,500份调整为74,000份。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并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律师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1: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市场、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自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公司产品的披露大类作了重分类调整,从原按基材等分类调整到按应用领域分类;
注2:车规级胶膜新材料、工业级胶粘新材料、可降解新材料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注3: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万千克)产销率低系OPP膜等存在部分自用再加工成OPP胶带出售所致。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1:为更好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市场、投资者的沟通,公司自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对公司产品的披露大类作了重分类调整,从原按基材等分类调整到按应用领域分类;
注2:车规级胶膜新材料、工业级胶粘新材料、可降解新材料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民用消费级胶粘新材料按市场习惯,产量、销量计量单位分二类,分别为万平方米、万千克。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下转142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