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26版)
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如有),按持有人所持当期计划份额的比例进行权益分配。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另行决议确定。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变更或终止,由公司董事会另行决议。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敏感期等情形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当期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除上述情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21.52元/股)预测算,预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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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摊销对锁定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有效地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促进公司积极稳健可持续发展。
第十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时,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并将其份额按照本计划“第七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方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其他相应支持;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持有人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2、持有人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股东权利,并授权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但持有人自愿放弃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的除外);
3、在本计划存续期内,经管理委员会批准,持有人可以要求分配其所持本计划资产相关份额;
4、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计划的相关规定;
2、依照其所持有的本计划份额自行承担与本计划相关的风险,自负盈亏,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3、遵守持有人会议决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按所认购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5、在本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其依本计划所持有的份额,不得将其所持份额进行担保、质押或其他类似处置;
6、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持股计划份额被收回情形出现时,无条件认同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并配合管理委员会办理相关手续;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交易费用应按规定在发生投资交易时支付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等。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资产管理费(如有)和托管费(如有)等费用,由持有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协议承担。持有人因参加本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税费等,公司将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在股票售出后将持有人名下收益扣税后再行兑付持有人;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拟包括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人员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上述人员将回避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代表本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四、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且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此外,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提案权、表决权及除资产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因此,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第十二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四、本计划草案摘要中所称“以上”均含本数,“超过”均不含本数。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15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关联监事田新荣、屈江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田新荣、屈江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
至2025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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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上将听取《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分别于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拟作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股东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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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8公司会议室
(五)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7号3层307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stocks@bjjcz.com
联系电话:010-63801895
联系传真:010-63801895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4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文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张庆茂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授权独立董事李晓静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进行表决),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骨干员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遵守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订和修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291 证券简称:金橙子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