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补充公告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管理人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以下简称“持有人大会公告”),并分别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1日在上述媒介连续发布了《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为方便个人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银河优选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投票,管理人拟增加短信、微信的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份额持有人),具体要求如下:

自2025年4月29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17:00止,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为参加本次大会的个人份额持有人提供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通道供其投票。

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份额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个人份额持有人回复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表明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内容为“银河优选六个月+同意/反对/弃权+姓名+电话号码”,三种表决意见中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例如,持有人同意本议案,则其回复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的表决意见应为“银河优选六个月+同意+张三+1**********”。请个人份额持有人务必按照上述格式要求回复。

对于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个人份额持有人,其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可以选择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在通话过程中核实持有人身份后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投票方式完成投票。

如因技术原因导致份额持有人无法通过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形式进行投票,请份额持有人选择管理人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重复投票的效力认定:

1、如果同一份额持有人既提供了纸质表决票,又采用了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形式进行表决,则以管理人收到的有效的纸质表决票为准。其中,如果同一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多张纸质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但其所代表的集合计划份额计入参加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交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2、如果同一份额持有人采用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形式进行多次表决,以时间在最后的表决为准,先送达的表决视为被撤回。

3、如果份额持有人既委托他人投票,又本人自行投票表决并以上述规定方式送达了有效表决票的,则以本人自行投票表决(不论提交纸质表决票,还是采用短信、微信(含企业微信等)形式进行表决)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视为无效。

重要提示:

1、本次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公告可通过管理人公司网站(http://yhjh.chinastock.com.cn)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管理人客服电话010-89623098进行咨询。

2、持有人大会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本补充公告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持有人大会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补充公告的有关内容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管理人: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