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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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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19 公司简称:神力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机(包括电动机和发电机)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电机配件生产服务商。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具体为硅/矽钢冲压行业,是电机行业的专业配套行业。

作为电机整机厂商的配套企业,硅/砂钢冲压行业的生产经营围绕电机整机厂商展开,呈现出“定制化研发和服务”和“订单化生产”的特点。

1、定制化研发和服务

硅/矽钢冲压企业通常根据客户特定的产品需求,从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到售后服务整个业务流程均与客户进行全方位合作,为客户提供综合的服务。硅/矽钢冲压企业一般会在模具研发、原材料选择、技术工艺等方面利用自身的优势提出专业性的建议和方案,与客户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和样品的制造,然后组织产品的生产制造和组装配送,并为客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支持。

2、订单生产模式

硅/矽钢冲压行业的生产模式一般是以销定产,按订单组织生产。企业一方面需要与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存货管理,以降低仓储成本和跌价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电机(包括电动机和发电机)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服务于一体的专业化电机配件生产服务商。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机定子、转子冲片和铁芯,是电机的重要核心部件。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规格系列日益丰富,可应用于不同种类和型号的电机,包括船舶配套电机、柴油发电机、风力发电机、牵引电机、电梯曳引机、中高压电机等,服务范围涉及柴油发电、轨道交通、风力发电、电梯制造和机械传动等专用电机配套领域。

行业地位情况说明:

公司作为国内电机零部件专业生产企业,通过在客户群体中良好的口碑持续赢得越来越多国际电机制造行业一流客户的青睐,在国内外市场上均获得广泛认可。目前,公司已与康明斯、上海三菱、科勒、维斯塔斯、ABB、西门子、通用电气、歌美飒、庞巴迪、东芝三菱、利莱森玛、美奥迪、马拉松、远景及中车株洲等国内外电机制造领先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经过十余年发展,公司现已发展壮大成为国内硅钢冲压行业集技术研发、模具设计、级进模加工、压装焊接、光学检测、组装配送、技术服务于一体的优势企业。在规模供应、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0,837,697.63元,同比增加0.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432,248.7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789,908,803.03元,同比下降11.61%;基本每股收益-0.18元/股。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春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

(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4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53.00万元(含税)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万元(含税),合计79.5万元(含税)。

公司拟续聘众华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拟订了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综合考虑其任职的岗位重要性、职责、个人能力、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绩效薪酬根据绩效目标,结合公司整体的经济效益,综合考核后发放。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25年5月23日下午13:3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8)。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发送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若广大投资者对本次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投资者热线等方式向公司反馈,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8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9亿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73亿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亿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92亿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一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立倩,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议文,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戴光宏,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3.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6.50万元(含税);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下降主要系原控股子公司深圳砺剑防卫技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核算,审计范围减少所致。2025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众华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行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而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对现行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解释18号;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规定。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8号。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证券代码:603819 证券简称:神力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莹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陈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何长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莹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14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