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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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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2024年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部分 简介

一、法定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中文缩写:信美相互

英文名称:Trust Mutual Life Insurance Company

英文缩写:Trust Mutual Life

二、运营资金

人民币15.01亿元

注:本社于2022年1月增加运营资金1.76亿元,于2025年1月增加运营资金3.25亿元,待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三、住所及经营场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三号院2号楼2层S-223

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5层

四、成立时间

2017年5月11日

五、业务范围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经营区域

在北京市、深圳市、上海市和信美初始运营资金提供人的员工及其亲属范围内开展业务

七、法定代表人

杨帆

八、客服电话、投诉渠道

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400-139-9990

九、信息披露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010)66051584

联系人邮箱:xinxipilu@trustlife.com

十、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和联系电话

机构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深圳分社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1701

联系电话:0755-26906997

机构名称: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上海分社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31楼1、2及6室

联系电话:021-62880520

第二部分 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四、合并会员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五、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六、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七、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八、会员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九、财务报表附注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和用精算方法计算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社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于2024年12月31日,本社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十、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上述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摘自本社已审财务报表,该财务报表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认为,本社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已审财务报表完整内容详见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年度信息-年度报告栏查阅。

第三部分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准备金计量方法

本社的保险合同准备金以本社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本社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是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量。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是指本社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款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是指本社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

本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合理估计金额。本社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本社在保险期间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将边际计入当期损益。本社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若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本社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社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不予锁定。

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将具有同质保险风险特征的保险合同组合作为一个计量单元,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本社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未赚保费法进行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本社采用逐案估计法,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社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赔付率法与链梯法并取其中计算结果较大者,以最终赔付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本社以未来必需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同时考虑边际因素,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本社参考行业边际率确定计量未决赔款准备金的风险边际,目前采用未来现金流的无偏估计的2.5%。

寿险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量假设包括折现率、保险事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假设、非寿险未到期准备金风险边际等。本社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这些假设。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二、主要计量假设

2024年本社计量责任准备金所需要的主要假设如下:

本社传统险折现率曲线依据保监会财会部函[2017]637号《关于明确保险合同负债评估新折现率曲线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制定,2024年12月31日评估使用的包含溢价的折现率假设为2.67%至9.84%。本社万能险折现率假设为4.2%。

本社根据实际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保险事故发生率假设,如死亡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伤残率等。

本社根据实际经验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合理估计值,作为退保率假设。退保率假设按照产品类别和交费期间的不同而分别确定。

本社根据费用分析结果和预期未来的发展变化趋势,确定估计值,作为费用假设。未来费用水平对通货膨胀反应敏感的,本社在确定费用假设时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目前通货膨胀假设为年2.5%。费用假设主要分为取得费用和维持费用假设。

本社在计量非寿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参照行业指导比例确定风险边际,目前确定为3%。

三、计量结果及对比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保险合同准备金情况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社在计量保险合同准备金时,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准进行充足性测试,若有不足将调整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

2024年度末保险合同准备金较2023年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和保险责任的累积。

第四部分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风险评估

本社对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进行了识别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风险:本社定期对短期险赔付率、死亡发生率偏差率、重疾发生率偏差率和费用超支率等指标进行监测;并进行压力测试,测算保险风险相关不利情景下本社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并进行再保险安排,对自留额进行管理。2024年,本社保险风险整体可控。

(二)市场风险:2024年本社配置的主要资产为债券、非标资产、混合型基金等,未发生外币业务,因此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及权益价格风险。本社通过关键风险指标、资产负债管理、敏感度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工具对市场风险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利率风险对冲率、权益类资产敏感度等;并通过市场风险限额和投资比例限制对其风险敞口进行管理。本社将持续加强权益资产配置研究工作,严格控制风险,择机合理配置资产。2024年,本社市场风险整体可控。

(三)信用风险:2024年,本社银行存款均存入信用评级为AAA级的银行,持有债券的债项信用评级均为AA级及以上,持有非标资产均为AA+级及以上,再保险分出业务合作机构的信用评级符合监管机构和本社要求。本社通过监测、控制投资集中度、信用风险限额的方式控制信用风险敞口。2024年,本社信用风险整体可控。

(四)操作风险:本社通过监测亿元标准保费违规指数、重大操作风险损失金额、亿元标准保费监管处罚率、亿元标准保费投诉量等关键风险指标监测操作风险,同时结合风险排查、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收集、风险控制与自评估等工具,对操作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2024年,本社未发生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操作风险整体可控。

(五)战略风险:本社通过偿付能力充足率、期交比例和10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占比等指标监测战略风险,并从战略制定和战略实施两方面对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分析。本社将聚焦结构调整、降本增效和资产负债匹配三项重点工作,防范战略风险。2024年,本社战略风险整体可控。

(六)声誉风险:本社声誉风险管理采用全流程管理策略,实施事前评估识别、事中监测及分级响应、事后总结复盘,降低声誉风险影响。本社完善了声誉风险相关办法,通过关键指标、舆情监测等工具定期监测声誉风险,并形成监测报告;加强正面信息宣传;加强联动、培训和演练,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2024年,本社声誉风险整体情况可控。

(七)流动性风险:本社主要通过净现金流、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回溯不利偏差率等关键指标,结合不同情景下的压力测试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预警;同时将限额管理、资金预测、压力测试、应急预案等融入日常经营中。2024年,本社流动性较充裕,风险整体可控。

二、风险控制

(一)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本社风险管理体系仍保持稳定,即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由高级管理层组成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统筹协调、各大类风险牵头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二)风险管理总体策略:识别、评估本社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同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风险偏好之内,以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

(三)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为保证本社稳定、持续经营,强化风险管理,本社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在《偿付能力风险管理政策》纲领性文件基础上不断细化风险管理流程,主要涉及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操作风险方面。为进一步细化管理流程,本社分别针对战略、财务、精算、产品、投资、信息科技、会员服务、运营、法律合规、审计、投诉、销售、人力资源、行政、品牌宣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偏好、风险与控制评估、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定了细项制度,为具体业务和工作流程管理提供依据。

(四)风险偏好体系及其执行情况:为健全本社风险偏好体系,本社制定了风险偏好相关制度,搭建了风险偏好模型,从资本、净资产、流动性风险、难以资本化固有风险、操作合规和声誉风险六个维度入手构建了风险偏好陈述书;为保证风险偏好的落地,本社制订了风险容忍度、限额指标及阈值,并定期开展监测。通过监测,2024年未出现突破风险偏好的情况,风险偏好整体可控。

(五)风险管理技术及信息系统方面:2024年度完成了自研风险管理系统二期建设,2025年将继续进行自研风险管理系统三期的研发,进一步优化系统功能。风险管理自动化报表实现了关键风险指标的及时监测,提高了风险响应效率和效果。

第五部分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一、上一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原保险保费收入和退保金

2024年度,本社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产品分别是“信美相互传家有道终身寿险”、“信美相互荣耀传世终身寿险”、“信美相互传家有道(尊享版)终身寿险”、“信美相互宜脉相承终身寿险”以及“信美相互宜脉相连年金保险”。

2024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上一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保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保户投资款本年退保

2024年度,本社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产品分别是“信美相互卓越智盈两全保险(万能型)”、“信美相互卓越稳福两全保险(万能型)”以及“信美相互互盈年年终身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

2024年度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产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上一年度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居前3位的投连险产品的名称、主要销售渠道、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本年退保

2024年度,本社未开展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

第六部分 偿付能力信息

截至2024年度末,本社偿付能力符合监管要求,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年度末本社核心及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较上一年度末有所上升,主要受综合收益变动、业务发展、以及资产配置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所致。

第七部分 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社情况的简要说明

本社无实际控制人。

二、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出资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5年1月,内蒙古世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社运营资金出资人,提供新增运营资金32,500万元,本社运营资金由117,600万元变更为150,100万元。

三、会员代表大会情况

(一)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章程第五章查阅。

(二)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2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会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了本社和会员沟通的有效渠道,通过积极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会员代表对本社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具体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注:具体会员代表大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四、董事会情况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社管理,并且有责任为会员的整体利益行事。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章程第六章查阅。

(二)董事基本情况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均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并由全体董事亲自出席。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努力做到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注重维护本社和全体会员的利益。

注:具体董事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四)董事简历

1、杨帆先生,1970年生,现任本社董事长、管理执行委员会主席。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和保险学硕士,英国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保险风险管理学硕士,英国皇家保险学会会员,英国特许保险人。1992年至2015年先后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任职,历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香港中国保险集团公司董办总经理兼总办总经理;民安中国董事;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2、胡晗女士,1971年生,现任本社副董事长、总经理、管理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和金融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3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中国光大集团预算委员会秘书,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香港华鹰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上海林耐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3、纪纲先生,1974年生,现任本社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士。1997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上海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艾捷尔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裁、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至今担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4、张彧女士,1972年生,现任本社董事。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美国丹佛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美国科罗拉多州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西门子股份公司东亚太区审计负责人,阿里巴巴集团财务副总裁。现任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蚂蚁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5、张峥先生,1969年生,现任本社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至2012年先后担任建行北京信托托管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总经理,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云南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监事长。2012年至今担任涌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6、林志成先生,1968年生,现任本社董事。华南理工大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全球CEO课程毕业。2006年至2011年担任利丰亚洲华东区高级经理。2011年至2015年,曾先后担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中心总监、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7、史建平先生,1961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财政部系统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8、ZHANG ep. ADVENIER Xiaodong(张晓东)女士,1966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毕业于法国高等商学院,获得金融管理硕士学位,曾就读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持有美国纽约大学颁发的高级金融分析师证书。2012-2022年期间担任加拿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曾在加拿大永明人寿、慕尼黑再保险、瑞士再保险和法国再保险等公司担任管理职位,在人寿保险、财产再保险和保险经纪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9、GONG YAN(龚焱)先生,1973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湖南大学工学学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管理专业博士。曾执教于美国加州大学,现执教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GONG YAN(龚焱)先生研究主要发表在《管理学会评论》、《技术转化杂志》、《组织惯例手册》、《创业研究前沿》。2014年8月,GONG YAN(龚焱)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10、吴武清先生,1978年生,现任本社独立董事。四川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学士,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管理学博士。曾在重庆邮电大学基础数学部任教,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智能会计本科项目学术主任、商学院大数据商业分析研究平台主任,曾任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参会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5次为现场表决,3次为通讯表决。董事会均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并由全体有权参与的董事亲自出席。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努力做到在深入了解本社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出正确决策,注重维护本社和全体会员的权益。独立董事参会情况如下:

(二)专业委员会参会情况

本社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六个专业委员会。2024年,本年共召开5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提名薪酬委员会、2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规定。独立董事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和参会情况如下:

(三)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不存在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且在董事会上沟通顺畅,不存在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六、监事会情况

(一)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向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责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章程第八章查阅。

(二)监事会人员构成

(三)离任监事

(四)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根据《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章程》的规定召开,由全体监事亲自出席。

注:具体监事会决议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基本信息-治理概要-决议栏查阅。

(五)监事简历

1、刘江威先生,1975年生,现任本社监事长。西南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和会计学硕士。2006至2011年先后担任龙湖集团投资总监,协信集团CFO、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佳辰资本有限公司CEO。

2、童卫东先生,1967年生,现任本社监事。本科毕业于东南大学无线电系、硕士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子通信与工程专业。1999年至今历任南京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华东区总经理、南京新国都和苏州新国都总经理(兼任)、新国都副总裁兼产品管理部总监、战略投资委员会秘书长等。

3、吴溪先生,1977年生,现任本社外部监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2002年至2006年任职于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6年至今任职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担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4、陈姣女士,1984年生,现任本社职工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2008年至2015年先后担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战略客户部产品经理,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高级经理。

5、郑璐女士,1987年生,现任本社职工监事、上海分社总经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学士,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CFA。历任交通银行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高级规划经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风云团队总监、风云团队负责人、高客业务部、市场企划部、会员服务部总经理。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参会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其中6次为现场表决,1次为通讯表决,外部监事参会情况如下:

(二)列席董事会情况

2024年,本社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5次为现场会议,3次为通讯表决。外部监事通过列席董事会现场会议,听取执行董事、部分高管人员关于经营管理的工作汇报以及各审议事项的汇报,监督会议表决情况。

八、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构成及职责

(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本社总经理胡晗女士相关信息见本报告“董事简历”部分。

2、徐天舒先生,1973年生,现任本社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首席投资官、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经济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历任中信证券基金管理部经理,澳洲Whenners私募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海康人寿保险公司投资总监,兴业全球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3、赵雪瑶女士,1980年生,现任本社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管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注册风险管理师。历任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中心高级产品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战略客户部负责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4、姜仁娜女士,1979年生,现任本社总精算师。清华大学应用数学系学士、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硕士,中国精算师。2004年至2016年先后担任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部高级经理、精算评估部高级经理、产品管理部助理总经理,信美产品精算总监等职。

5、秦文贵先生,1979年生,现任本社财务负责人。北京林业大学会计学学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历任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部门负责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

6、李锦女士,1976年生,现任本社审计责任人。河北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信息系统审计师。历任集贤地产财务负责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财务管理室负责人。

九、薪酬制度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一)薪酬制度情况

本社结合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和相关制度要求,对《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明确了浮动奖金的定义、适用范围、发放方式,强化奖金同各层级考核目标达成的联动,优化了浮动奖金作为绩效抓手的激励有效性。同时针对应届生的起薪做出了明确分级分档规定,按照应届生教育背景和试用期间的实际表现给予定薪,更加科学全面的做出评价。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各个薪酬区间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数量

注:1、上表中数据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董监高人员情况;

2、本社10名董事中2名执行董事从本社领取薪酬,4名独立董事从本社领取津贴;6名监事中2名职工监事领取薪酬,2名外部监事领取津贴,其中1名外部监事于2024年9月卸任;1名董事兼任高管,只在董事中列报,不在高管部分重复列报。

十、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一)总部部门设置情况

(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本社已设立深圳分社、上海分社两家省级分支机构。

十一、本社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2024年,本社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治理架构建立监督制衡和激励约束机制,三会一层整体运作良好。2024年,监管机构对本社2023年度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监管评估,评估等级为C级,评估中未发现重大事项调降评级情况。2025年,本社将持续加强三会一层建设,提高会员代表、董事及监事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并持续探索完善三会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稳健可持续发展。

十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全文

可通过本社官网公开信息披露-年度信息-年度报告栏查阅。

第八部分 重大事项信息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本社诚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三、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不存在运营资金提供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本社处罚及整改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及本社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被有权机关调查,未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未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未受到保险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被市场禁入、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受到人民银行、安监、税务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的重大行政处罚。

五、其他重大事项

本社运营资金及运营资金提供人变更于2025年1月16日获得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审核批准,运营资金从11.76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5.01亿元人民币,由内蒙古世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提供运营资金3.25亿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社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