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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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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独立董事汤世生、贺学均、陈重、吕益民、徐炜认为本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公司负责人翁振杰先生、财务负责人刘影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历史沿革

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于1984年10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注册资本金3,500万元人民币。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增资改制,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重新登记有关事项的批复》(银复〔2002〕9号)批准,获准重新登记,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0.3373亿元(含美元1,565万元)。

2004年末,公司进一步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加至16.3373亿元,取得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10226530H002)和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000001800019)。

2007年10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07〕461号)批准变更公司名称、业务范围并领取新的金融许可证(编号为K0051H250000001)。

2010年1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0〕552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337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4.3873亿元,公司股权结构由单一股东持股变更为多家机构投资者共同持股,该事项于2010年12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为500000000005609)。

2015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渝银监复〔2015〕114号《关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变更名称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3873亿元增至128亿元,该事项于2015年9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91500000202805720T)。

2017年12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渝银监复〔2017〕189号)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150亿元,该事项于2017年12月2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1.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重庆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Chongqing International Trust Inc.

英文名称缩写:CQITI

2.1.3公司负责人:翁振杰

2.1.4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2.1.5邮政编码:401147

2.1.6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qiti.com

2.1.7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8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吕维

联系电话:023-88899888

传 真:023-88892868

电子信箱:cqiti@cqiti.com

2.1.9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嘉州路88号33层、34层、3501-3511室

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1.10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2.1.11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华盛路7号企业天地7号楼10、11、12层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前3位股东

表3.1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

注:2024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表3.2-2(独立董事)

注: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变动情况,详见“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部分。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高级管理人员)

3.5公司员工

表3.5(公司员工)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公司的经营目标:坚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充分彰显公司价值、股东权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勠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全力实现“产品创新、业务多元、风险可控、服务高效、效益领先”的奋斗目标。

公司的经营方针:始终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决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信托新三分类改革为契机,秉承“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宗旨,恪守“化险、创新、转型”六字方针,用好“贷款、投资、服务、募资”四大工具,全力打造“固收+投资+非标+资产经营”四轮驱动、齐头并进的发展新格局。

公司的战略规划:积极响应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以“发展信托主业、探索前沿业务、夯实风险管理”为抓手,以“服务实体经济、守护人民财富、建设金融强国”为使命,努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建设国内一流金融机构,打造信托业“百年老店”。

4.2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经营业务由自营业务、信托业务等构成。自营业务主要开展贷款、金融机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等业务;信托业务包括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

4.2.2公司信托业务的主要品种是固定收益类信托、权益类信托、混合类信托、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行政管理服务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

4.2.3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单位:万元

4.3市场分析

2025年,全球政策不确定性指数攀升至新高,“特朗普冲击”致使贸易和供应链风险加剧。各国货币政策出现分化,全球公共债务突破100万亿美元,利息负担处于二战以来最高水平,市场避险情绪推高。作为中国“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政策层面将强化逆周期调节,着力扩大内需,通过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等举措刺激消费与投资。但政策分化、经贸战加剧,可能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强烈波动。

4.3.1有利因素

政府将出台系列政策推动信托行业转型升级、服务实体经济,配套税收优惠与资本补充政策,构建良好发展环境。行业转型层面,信托公司加速告别传统业务,向多元化业务迈进。金融科技应用促使行业深刻变革,显著提升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4.3.2不利因素

监管趋严,政策优化与准入门槛抬升,让信托公司合规要求与风险防控压力骤增。市场竞争白热化,银行理财、证券资管等同业竞争加剧,外资信托公司入局,短期内行业盈利遭受重压。此外,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攀升,金融市场波动加剧,投资者风险偏好降低,或对信托产品吸引力产生不利影响。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公司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受托责任尽职指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三会一层”权责明晰,制衡有效,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履责,构建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有效、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和内控合规履职环境。

公司坚持“诚信、稳健、创新、求精”的经营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追求效率与效益,综合运用激励与福利机制,在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体系中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进步。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职责明晰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组织构架之间协调运作,相互制衡。公司董事会下设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信托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业务;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出任关联交易审查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从而有效控制公司重大业务的决策风险,以便更好地起到内部监督作用。公司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经营管理层下设项目立项和审查委员会、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私募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及固定收益产品投资委员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以保证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重大业务项目的决策风险,并针对不同业务采取不同的授权审批方式。

公司按职责分离的原则设置内部各部门。前台部门(业务部门)对业务进行受理和初审,并负责实施项目的具体操作;中后台部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审查和事中控制;后台部门(财务管理总部等)对业务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通过内部约束机制达到强化中、后台对前台的控制反映和监督评价。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涵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以及监管要求,修订了《公司录音录像管理办法》《公司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新制定《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特殊客户信托业务服务实施细则》等制度。实现了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与完善,有效支持了业务的有序开展。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内部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通过公司内网、会议、座谈、报告、讲座等方式,公司经营班子和员工之间开展有效的互动和交流,相互传递政策信息;通过公司外部网站及报纸等媒介,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根据信托文件约定向信托委托人(受益人)及时披露信托财产管理运用等相关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的内部控制通过内部的自我完善和外部的检查督促来实现监督、评价和纠正。内控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检验,一是自我检验纠错,分别由业务部门、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以及审计稽核部等进行自查和检查;二是经监管部门的检查意见,在出现遗漏或不足时公司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

公司从多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2024年,内部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加强,全年出具各类内审报告103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各部门沟通,要求限期完善或整改,并采取后续审计等方式进行跟踪,对防止风险出现或扩大,促进业务合法、合规、稳健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坚持“宁可错过,不可做错”的风险管理理念,已形成一套比较完善和行之有效的风控机制、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财政部和监管部门要求,提足各项准备金。截至2024年末,公司信用风险资产按照资产五级分类标准分类结果为:(1)正常类资产2,456,251.10万元;(2)关注类资产315,244.83万元;(3)次级类资产1,521.86万元;(4)可疑类资产0万元;(5)损失类资产6,555.63万元。公司不良资产期初数为8,098.49万元,期末数为8,077.49万元。

4.5.2.2市场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是交易对手违约带来的风险,主要来自借款、对外担保、投资等业务。对于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业务,侧重于选择业绩面好的股票,设置较低的质押率;同时引入保证金追加制度和止损线,以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目前暂未开展外币业务,不受汇率市场变动影响;公司的信托贷款项目大部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市场的利率变动对投资者的收益和公司信托报酬影响较小。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公司内部程序、人员、系统的不完善、失误或外部事件而引发的风险。为实现公司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公司进一步清理、修订、拟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以提高预防和控制操作风险的能力;同时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技能,加强流程控制;对于外部事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实行突发事件预案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操作风险带来的损失。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声誉风险等。公司适时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政策和信托业监管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经营和业务运作带来的影响,顺应政策要求合理设计项目预案;加强员工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组织开展合规考试,提升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

4.5.3风险管理

4.5.3.1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一是事前加强对交易对手及项目的尽职调查,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业务,强化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法合规性;二是在信托产品设计中明确风险揭示及风险承担,做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三是事中对交易对手(项目)进行跟踪检查,流程控制、多手段并用,对重点项目实行现场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苗头;四是对重点项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密切跟踪处置情况,及时化解已发生的风险、降低损失程度,最大限度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维护受益人利益;最后,事后对已结束项目进行审计和后续评价,以获取管理经验。

在自有业务方面,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至报告日,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公司的短期投资主要投资于质地优良、风险低的金融类产品;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续固有贷款余额146,100万元,规模较小,风险可控。

在信托业务方面,公司依法合规履行受托人职责,按照公司信托业务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从立项、审批、报备、登记、产品发行,到项目后续管理、风险披露、清算分配,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在加强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吸引人才,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等领域的研究,及时掌握市场变化,为调整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对产业市场、资本市场等领域实行分散投资,根据公司整体安排,适时调整各领域的投资规模,合理安排期限结构;提升风险意识和市场敏感度,充分甄别存在问题与瑕疵的考察项目和交易对手,确保落地项目质地优良、风险可控;强化日常风险监控和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置化解风险。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根据政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对业务及风险管理制度、法律文书等进行补充、修订、完善和规范;坚持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的原则,在部门设置和人员安排上使前、中、后台部门分设和人员分离,业务交易、会计记录和后续管理监督分离;加强对员工行为监测、法律合规知识及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员工的合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水准;提升全流程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对审批、印章使用、凭证保管等重要操作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制定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奖惩机制等措施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加强对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政策的跟踪、研究,提高预见性;公司风险合规管理总部、信托业务管理总部、财务管理总部对交易行为或合同进行内部审查,聘请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公司开展项目法律审查和咨询,以防范和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和思想教育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和座谈、员工行为管理等措施防范和控制道德风险;公司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依法合规开展业务、诚信尽职地履行受托人义务,向投资者销售风险匹配的信托产品、充分披露信托产品信息,对新产品发售注重风险揭示、投资者教育和体验,提升公司信誉度和美誉度。公司还将根据业务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市场变化等情况,对公司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4.6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深入践行“卖者尽责”原则,切实承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公司构建起“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部门”纵向穿透式管理机制,通过战略部署、资源调配与考核督导三位一体推进机制,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202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点推进“强基固本”与“提质增效”双轮驱动战略,实现制度体系、风险防控、服务能级的系统性升级。

一是制度体系升级,以迭代更新促完善。2024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录音录像管理、信托业务信息披露管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特殊客户信托业务服务等制度,持续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二是风险防控升级,以多措并举促高效。对面向消费者的产品或服务在设计开发、协议制定、营销宣传等环节嵌入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查,源头预防,筑好消保第一道防火墙;夯实营销双录、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客户回访、投诉预警等机制,实现关键环节硬管控的同时,覆盖业务全流程开展一系列常态化检查监督,督促全员坚守合规红线。三是服务能级升级,以精准触达促优化。2024年公司自主开展消保政策制度学习、营销行为规范、适当性管理、诚信文化建设等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人员队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创新宣传教育新渠道、新形式,丰富宣传素材,找准宣传着力点,建立起“线下+线上”“集中化+常态化”“知识普及+风险提示”金融宣传网格,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多维度、多渠道的金融知识宣传体系;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坚持以维护客户利益为中心,持续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规范投诉受理和处理,强化溯源整改和自查分析,不断提升投诉处理成效。

4.6.2投诉处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结合监管要求和业务发展实际,不断完善和落实投诉制度机制。在客户投诉处理工作中,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建立起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理的工作模式;保障诉求反馈和信息传递的畅通,及时响应客户合理诉求,做好客户安抚和解释沟通工作;完善舆情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应急工作部署,深化联动协作,凝聚处置合力;强化分析总结和溯源整改,优化服务规范,提升服务水平,依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共受理各渠道投诉108件。其中,投诉业务类别主要为自营理财,投诉区域分布均为重庆地区,投诉原因主要为部分产品延期兑付而引起投诉,公司按照客户投诉处理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投诉事件均妥善处理。

4.7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深刻领会并践行绿色发展,用心回馈社会。

4.7.1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前行

公司紧扣国家战略方向,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在长江经济带辐射区域,截至2024年末,存续信托业务规模高达1,732.73亿元;同时,积极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存续信托规模达365.90亿元。

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方面成果斐然。累计为地方经济建设募集资金近2,120亿元,为人民群众创造财产性收入近1,152亿元,有力推动了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的建设。

针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公司凭借在结构设计、资产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信托业灵活多变的特点,加大支持力度。截至2024年末,为小微企业提供信托业务服务规模余额达1,132.94亿元,其中2024年新成立服务小微企业信托业务规模759.93亿元,有效帮助小微企业改善经营、升级产品技术,激发了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带动了地区经济发展和就业。

4.7.2深耕绿色金融,打造可持续发展新态势

公司坚定贯彻绿色发展战略,凭借地域资源优势,深度参与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深入理解《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精神,运用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开展绿色信托业务探索。通过融资与融智相结合,参与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绿色金融委员会的调研课题、论坛研讨、制度修订等工作,为完善绿色金融顶层设计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搭建新时代绿色金融实践的“四梁八柱”。

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方面,公司将环保低碳理念融入采购、运营等各个环节,在努力降低运营碳足迹的同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际进展,为实现“双碳”目标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贡献企业力量。

2024年,公司创新地将绿色信托与公益慈善信托相结合,发挥党建带动团建、队伍建设的协同作用,年内先后设立“重庆信托?绿水青山2号慈善信托”“重庆信托?生态修复1号慈善信托”两笔绿色公益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公益活动。截至2024年末,绿色信托存续规模合计16.75亿元。

4.7.3践行公益使命,彰显企业社会温度

公司始终将自身发展与社会进步紧密相连,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累计向各类慈善活动捐款近3.59亿元。积极参与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检察教育基金会及民建善德基金等公益项目,开展“春蕾圆梦行动”,帮扶317名贫困女学生圆梦校园;开展“逐梦未来”活动,关爱留守学生及特殊儿童等,荣获“春蕾圆梦行动爱心捐赠单位”称号。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关于普惠金融、“敬老月”等活动的倡议,组织干部员工走进学校、深入社区,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金融知识普及、防骗反诈宣传、关怀关爱等主题活动,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贡献力量。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1.2资产负债表

5.1.2.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5.1.2.2合并资产负债表

5.1.3利润表

5.1.3.1母公司利润表

5.1.3.2合并利润表

5.1.4股东权益变动表

5.1.4.1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1.4.2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化

6.1.1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6.1.2主要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无。

6.2或有事项说明

6.2.1对外担保

6.2.2重大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办理了相应的股份交割手续。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资产风险分类结果

单位:万元 表6.4.1.1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6.4.1.3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6.4.1.5前三名的自营贷款

6.4.1.6表外业务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母公司口径

合并口径

6.4.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6.4.2.2.1按信托类型分类

6.4.2.2.2主动管理型

6.4.2.2.3被动管理型

6.4.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1.标品信托

为引导标品信托发展,公司调整资产管理总部职能,专注标准化固收产品研发,部门调整后,快速推进配套制度、系统、团队建设,使得公司固收投资产品迅速发展。在公司全力推进下,标品业务发展态势良好,TOF产品、标债投资、现金管理等业务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公司已设立多款系列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覆盖日开、周开、双周、月、季度、年度不同期限开放,产品货架日益丰富,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初具成效。

2.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

为帮助优质企业盘活资产、获得低成本资金,公司在2024年继续加大对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开拓力度,深化企业合作,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024年,公司与马上消费金融合作推进开展消费金融ABS业务,设立两期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信托规模30亿元,有效帮助消费金融公司盘活消费信贷资产,打通资本市场,提振地区消费。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续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10笔,规模138.21亿元。

3.风险处置服务信托

2023年,公司中标浙江省最大民企重组案,该项目在招募期间,共有8家信托公司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和信托服务方案,重庆信托最终成为新光控股信托计划的受托人。2024年11月,“新光控股企业破产服务信托计划”成立,受托规模达539亿元。该笔业务是公司首单风险处置服务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提供标的资产剥离及债权清偿的信托服务,通过聘请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运营,针对不同资产的实际情况确定运营和处置方式,提升债务人资产价值,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最大程度提升债权人受偿率。

4.家族信托

2024年继续加大财富管理能力的打造,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高端客户粘性,以打造私人订制理财为特征的家族信托得到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续家族信托23单,存续规模3.34亿元,推出的“臻善传家系列”“臻善传家锦盛家业系列”产品形成较好的推广和可复制模式,为委托人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激励、养老等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信托业务三分类通知下发后,公司设立首单家庭服务信托“聚富2号单一资金信托”,积极转型财富管理业务。

5.公益/慈善信托

为响应国家脱困扶贫政策,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公司近年来以《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为制度基础,与重庆慈善总会等慈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推进慈善信托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累计开展公益慈善信托19笔,存续规模3.54亿元。

6.绿色信托

截至2024年末,公司存续绿色信托业务规模16.75亿元,信托产品资金投向包括节能环保、环境治理、绿色建筑等领域。2024年,公司相先后设立“绿水青山2号慈善信托”、“生态修复1号慈善信托”两笔绿色公益信托产品,募集资金着力于支持开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绿色公益活动,信托资金主要捐赠用于在重庆市辖区内开展的水污染治理、荒山治理以及绿化造林等公益事业的个人、机构/组织、乡/镇/村集体。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的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从事信托活动。在信托成立之前,对委托人明示信托投资的风险,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在信托计划履行过程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对每个信托项目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严格收支管理;在后期管理上,设置专职信托经理,对信托项目实行及时跟踪管理和书面报告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信托项目管理、运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托文件约定对信托项目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到期信托项目公司均按信托文件约定履行尽职管理责任,未出现因履职不当导致信托资产出现损失的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

6.5.3重大关联方交易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

6.5.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

6.5.3.3固信交易与信信交易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本年增加190,225.50万元,本年减少322,116.98万元。

6.5.3.3.2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6.5.4报告期末,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和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报告年度,公司自营业务、信托业务均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7.1.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

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0,748.73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74.87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037.44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1,185.45万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4,396.53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1.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合并口径)

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802.01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74.87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1,037.44万元,冲减一般风险准备1,185.45万元,以及因益民基金调整以前年度分红引起的其他变动81.37万元,年末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5,730.27万元,将用于以后年度分配。

7.2主要财务指标

7.2.1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

7.2.2主要财务指标(并表口径)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公司净资本情况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张旗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吕益民先生、徐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吕益民先生、徐炜先生的任职资格已于2024年4月经监管部门核准,张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范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徐洪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徐洪波女士的任职资格已于2025年3月经监管部门核准,范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8.3公司的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2.1.1固有

存续诉讼案件2件

1.公司与无锡太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郑建明、上海明申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钱江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世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案本金金额3.46亿元。该案由成渝金融法院一审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公司绝大部分诉讼请求;无锡太湖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上诉,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2.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由成渝金融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8.4.1.2信托

存续诉讼案件1件

我公司与陕西远大科工贸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一案,涉案本金金额1.2亿元,该案由成渝金融法院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未结执行案件14件

1.公司申请执行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宝能泰丰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宝能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姚振华案,涉案本金21.21亿元。根据政府要求,土地和在建工程已暂缓拍卖,股权和信托受益权已完成拍卖。

2.公司申请执行江苏溧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句容恒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句容恒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太仓晟泰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太仓朗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太仓恒大童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亿元。抵押土地拍卖流拍,法院已裁定以物抵债约2.24亿,其余债权仍在执行中。

3.公司申请执行昆明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成都融创文旅城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黑龙滩长岛国际旅游度假中心、眉山蜀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创西南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万达城投资有限公司、桂林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20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其他资产。部分抵押物已由法院出具抵债裁定,抵债金额合计约4.37亿元;部分抵押物仍在司法拍卖中。

4.公司申请执行和道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陕西睿迈璟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晟隆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隆基泰和集团有限公司、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魏少军案,涉案本金5.4988亿元。法院已查封抵押物及相关资产。质押股权及信托受益权已拍卖,由信托计划项下新设的项目公司拍得。抵押土地及在建工程流拍后,正在推进以物抵债事宜。

5.公司申请执行宁波江北鼎豪汇鸿商贸有限公司、宁波恒投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恒威地产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恒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恒昆置业有限公司、杨剑案,涉案本金2.9998亿元,该案已于2024年2月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已查封、冻结相关抵押物、质押物。现因宁波恒投置业有限公司处于预重整程序,暂中止执行。

6.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扶绥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扶绥恒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亿元,该案已于2024年2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相关银行账户已冻结,仍在执行中。

7.公司申请执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案,涉案本金1亿元,该案于2024年8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已冻结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1,700万股锦龙股份无限售流通股票。因被执行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执行证书效力异议等,法院仍在审查中。

8.公司申请执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杨志茂、朱凤廉案,涉案本金2.22亿元,该案已于2024年8月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已冻结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700万股锦龙股份无限售流通股票。因被执行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执行证书效力异议等,法院仍在审查中。

9.公司申请执行厦门万厦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邓茹君、梁林伟案,涉案本金约24.99亿元,该案已于2024年9月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法院已查封相关抵押物,并已选定、委托评估公司进场评估。

10.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尖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园林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重庆航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0亿元,该案已于2024年8月由成渝金融法院立案受理。法院已将土地及股权委托评估,目前一块抵押地块已出具评估报告,剩余抵押地块正在评估中。

11.公司申请执行苏州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南京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6.788亿元。该案抵押物及质押物已完成拍卖。对保证人仍在执行中。

12.公司申请执行苏州吴相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4亿元。该案土地使用权及质押股权已完成拍卖,部分在建工程仍在执行。对保证人仍在执行中。

13.公司申请执行苏州恒大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上海盛建置业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1,372.00万元。质押物已完成拍卖。对保证人仍在执行中。

14.公司申请执行保证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案,涉案本金0.87亿元。对保证人仍在执行中。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重庆金融监管局根据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公司在风险管理、内控与合规、转型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全面落实各项监管要求。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修订、补充与完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优化产品销售制度,进一步规范产品推介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全方位深化信托合规文化建设。与此同时,严格遵循《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信托业务分类进行系统性完善,积极推进业务整改,加速业务转型步伐,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信托与服务信托,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朝着规范、持续、稳健的方向发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报告期内,因公司股东新疆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为“合肥宝利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2024年1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18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办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2024年11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报》第9版披露《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8.8金融监管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不断提升治理质效,依法合规保障公司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截至2024年末,公司固有业务(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84.36亿元,股东权益274.28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73.73亿元;2024年,公司(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5亿元,利润总额2.58亿元,净利润2.04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内控制度较为健全、完整,内部控制较为有效,符合信托行业的特点和经营管理要求。内部控制的政策和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前中后台互相独立,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较为完善,具备较强的内部控制执行力,内部监督和自我纠正机制能保证公司稳健经营,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错误和舞弊事件。

董事会全体成员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履行其公司职责时发生重大违法违规导致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未发现报告内容存在失实、歪曲或重大缺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