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9版)
(上接39版)
其他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方法
对除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①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②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③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④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⑤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⑥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⑦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3)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4)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能转回。
6.2.2金融工具
6.2.2.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重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将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且自重分类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关会计处理,不对以前已经确认的利得、损失(包括减值损失或利得)或利息进行追溯调整。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不属于前两种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第一种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进行重分类。
6.2.2.2金融工具的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除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金融资产外),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6.2.2.3公司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有序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如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市场参与者最近进行的有序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值技术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6.2.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做出的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6.2.4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的有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关规定确定。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6.2.5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按估计可使用年限计算折旧,计入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已出租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计算折旧。
6.2.6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表6.2.6(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
6.2.7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出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6.2.8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政策
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以外,于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6.2.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公司及子公司形成的集团报表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由本公司编制。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交易及余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归属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除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部分外,其余部分冲减本公司股东权益。该子公司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本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本公司的股东权益。
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且自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经营成果纳入合并利润表。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当期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纳入合并财务报表中。
6.2.10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各项收入。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应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且有关收入可以可靠计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
(2)信托业务收入
详见6.2.12。
(3)担保业务收入
担保业务收入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6.2.11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信托报酬是指信托公司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而收取的管理费或佣金,信托报酬收取的标准一般是与委托人或受益人等有关当事人协商确定的。若信托报酬由信托财产承担,则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来计算、提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若信托报酬由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直接承担,则按协议约定另行向有关当事人收取,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信托报酬收入。
6.3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与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反委托收购业务,根据业务交易安排,本公司负有潜在的资金补足义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根据项目资产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计提预计负债97,413.02万元。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的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信用风险资产)
单位:万元
■
1: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资产减值损失准备)
单位:万元
■
6.5.1.3按投资品种分类,分别披露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
■
单位:万元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
表6.5.1.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情况)
■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表6.5.1.5(前五名自营贷款企业情况)
单位:万元
■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6(表外业务)
单位:万元
■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
6.5.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信托资产)
单位:万元
■
1:期初数、期末数按报告年度信托资产总额填列,非信托规模总额,以下均同。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
表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单位:万元
■
1:其他类为融资类项目劣后财产等。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披露
表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资产)
单位:万元
■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已清算结束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
1: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2(已清算结束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
■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等分别计算并披露
表6.5.2.2.3(已清算结束被动管理类信托项目)
■
1:证券投资类项目申赎按净值计算。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
■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服务和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加快探索创新业务,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产融协同,服务集团主责主业,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科技金融方面,公司发行银行系首单服务科创企业的担保品服务信托和首单中试平台知识产权ABS项目;绿色金融方面,通过绿色资产证券化和融资租赁财产权信托为新能源企业提供融资超过30亿元;普惠金融方面,发行小微企业ABN接近30亿元,设立首单预付类服务信托,参与社区治理服务民生;养老金融方面,落地养老信托产品近百单、规模合计近6亿元;数字金融方面,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落地集团内部协同供应链数字金融平台服务项目,为提升产业数据资源价值探索出新的方向。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1)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
严格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每个信托计划设立后,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定期将信托资金运用及收益情况告知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将信托财产与公司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对不同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根据不同的信托资金分别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
信托合同到期、集合信托计划终止时,根据信托合同的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同时,在信托终止后及时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按合同约定方式报告。
妥善保管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自信托计划终止之日起十五年。同时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根据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履行其他管理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为受益人累计分配信托收益301.43亿元。
(2)2024年未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集合信托资产管理没有发生赔付等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2024年净利润的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2,770.11万元,截至2024年已累计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56,058.0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发生使用信托赔偿准备金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关联交易方基本情况)
■
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主要关联交易方)
■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固有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信托与关联方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单位:万元
■
6.6.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相互交易)
单位:万元
■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及信托业务均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55,402.18万元;合并净利润为152,745.4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2,418.97万元。
公司对本年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55,402.18万元进行分配,其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540.22万元,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2,770.11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43,056.18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主要财务指标)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期初、期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平均值 =(期初数+期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7.4 本公司净资本情况
表7.4(风险管理指标监管表)
风险管理指标监管表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8.特别事项揭示
8.1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5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胡昊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深金复〔2024〕193号),胡昊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
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苏南先生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2025年2月28日,深圳金融监管局核准苏南首席信息官任职资格(核准文件:深金复〔2025〕64号),苏南先生担任本公司首席信息官。
8.2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事项。
8.4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行政处罚。
8.5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未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
8.6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4年4月19日,华润信托在《上海证券报》第251版披露《关于更换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摘要如下:经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更换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机构,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换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4年5月7日,华润信托在《上海证券报》第155版披露《关于胡昊董事和总经理任职资格获监管核准的公告》,内容摘要如下:2024年5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核准胡昊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和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文件:深金复〔2024〕193号),其任期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8.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九、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4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规范治理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作出独立的监督意见。
9.1对公司依法运作及规范治理情况的监督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政策,在股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全面风险管理,守法经营、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9.2对董事及管理层履职情况的监督意见
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职,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信托受益人、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管理团队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决定,较好地履行对股东的各项责任,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信托受益人、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9.3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监督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财务制度健全、操作流程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