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公司设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翟立宏、聂明在此发表独立声明,确认本报告所载资料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无异议。
1.4本公司已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审计机构已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
1.5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吴瑞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解媛媛及会计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利在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华澳信托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ino-Australi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SATC
2.1.2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瑞忠
2.1.3注册地址:中国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98号地下一层、一层、二层、三层、四层。
邮政编码:20012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uaao-trust.com
公司电子信箱:enquiry@huaao-trust.com
2.1.4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姓名:杨伟琳
联系电话:+86(021)58820998
传真:+86(021)68885995
电子信箱:haxxpl@huaao-trust.com
2.1.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2.1.6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98号一层
2.1.7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86(010)6554 2288
2.1.8公司聘请的境内律师事务所名称:报告期内,公司未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
2.2组织结构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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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治理
3.1公司股东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家。
公司全部股东均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出资比例,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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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股东名称一栏中★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1.1关联方
截至2024年12月末,华澳信托关联方包括:公司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澳信托董监高及党委书记10人、公司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监事人员6人、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及监事人员3人、关联企业146家、其他关联自然人57人。
3.1.2一致行动人
不适用。
3.1.3 最终受益人
公司最终受益人为卢生举先生。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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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2(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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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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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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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司员工
本报告期,公司在岗员工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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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认真贯彻落实金融监管要求,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坚持“依法经营、合规展业”和“风险为本”的基本方针不动摇。围绕“强化流动性管理和经营安全保障,持续做好风险项目处置化解和投资者应对安抚工作,积极拓展契合公司当前经营实际的信托新业务”的中心任务,聚焦流动性管理、风险处置、新业务发展、投资者安抚和内控管理五大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奠定公司长期发展的基础。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公司主营业务
信托业务方面,2024年公司遵循“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一户一策”的风险处置方针重点化解风险资产,持续加大风险项目处置力度,重点项目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实现了部分风险项目的清收化解。同时,公司从资产处置、风险评估、投资者维稳、信息披露公告、舆情管理等多个方面推动和确保处置工作稳步推进,切实履行受托人责任。
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继续坚持稳健经营、合法合规、有序转型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路径,强化合规展业理念,加强风险管理意识,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持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同时结合监管要求、政策指引、行业环境以及自身资源禀赋,积极围绕新三分类进行创新转型,主要布局各类资产服务信托,稳健拓展资产管理信托,积极探索公益慈善信托,从人员、制度、系统、流程等方面全方位优化提升受托管理能力,积极推动创新破局。
固有业务方面,以贷款、债权投资为主,同时更加重视流动性管理,适度开展同业拆借业务及信托业保障基金公司的流动性支持业务;同时,固有资金作为公司风险缓释的重要手段,给予信托项目一定的流动性支持,帮助信托项目解决成立及垫付信保基金等时点上需求。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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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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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市场分析
随着信托分类改革新规的正式发布,信托行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目前信托公司仍处于转型和调整的关键期。一方面是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及公益/慈善信托业务的发展前景,一方面是监管持续趋严、业务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加剧等行业压力,因此信托公司更加需要在合规、创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不断提升能力,以科技赋能和服务实体经济为驱动力,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客户的需求。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治理结构。公司不断深化党建工作和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发挥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了“三会一层”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保障业务决策、经营管理、监督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公司设置了前、中、后台分离组织架构,明确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报告关系,确保公司有效运作并实现经营目标。
内部审计。公司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下设审计稽核部,监事长具体分管内部审计工作,审计稽核部能够独立履行内审监督职能。审计稽核部定期向监事会、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及审计发现。
人力资源。公司根据转型发展需要,持续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降本增效,扩充新兴业务团队,助力公司业务发展。逐步建立与三分类相适应、满足当前重点业务发展方向的人才梯队及考核激励政策,建立关键岗位强制休假和轮岗制度,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专业能力教育和培训。
廉洁金融。公司持续开展“廉洁自律、勤勉尽职”专项工作,从加强廉洁从业宣导、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签订《员工行为自律承诺书》、严肃惩戒违规行为、设立廉政监察邮箱畅通民主监督渠道等方面,倡导清廉司风,防范职务犯罪,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企业文化。2024年,公司制定了《2024年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信托文化提升年”为主题,重点在对公司信托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缺补漏的基础上,持续推动信托文化与业务的融合、与管理的融合。开展了走进社区帮扶老人、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参观纪念馆等形式多样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
4.4.2内部控制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制定了涵盖公司治理、风险合规、信托和固有业务、财富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人员薪酬、信息披露、违规处罚、信息科技、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内部制度和操作程序,有效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截至2024年末,公司生效制度及通知274项,其中:本报告期生效12项,废止6项。
内部控制措施。公司制定风险管理策略,逐步实现风险管理信息化。公司通过业务和办公系统,实现各类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和流程控制。公司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控制机制,前台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分别履行三道防线职责,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中三道防线的作用。公司定期开展合规经营培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将监管部门专项治理、案件排查、全面风险排查等工作常态化,识别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制定应对措施。公司分设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管理部门,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实现固有业务风险和信托业务风险隔离。公司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编制各类会计报表、统计信息等财务和监管数据,建立内部复核机制,明确内部审批和对外报送程序。公司实行集中采购评审制度,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公司制定部门岗位职责,明确不相容岗位分离要求,持续开展关键岗位轮岗。公司定期开展员工考核评价,根据业务转型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考核和激励机制,形成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用人机制。公司建立了声誉风险事件、操作风险突发事件、客户关系管理突发事件、IT突发事件、金融统计、人员管理、安全保卫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非业务法律事务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公司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升员工逃生自救能力。公司持续完善反洗钱和关联交易内部控制机制和措施,识别和防范客户洗钱风险以及关联交易风险。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内部交流方面,公司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执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会议、公文系统、邮件系统等多种形式,确保重要经营管理信息、监管意见、重大决策决定等在公司内部及时准确完整传导;外部沟通方面,公司与监管部门建立沟通报告机制,与股东建立报告和公文传递机制,与投资人建立咨询和投诉反馈机制,保障公司与股东、监管、投资人之间信息传递流畅;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持续完善年报、信托业务、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突发事件的披露机制,履行信托公司信息披露职责;防范商业贿赂方面,公司制定廉洁从业规范,在对外合同中加入廉洁从业约束条款,建立案件举报、调查、处理和报告程序。信息系统方面,公司制定开发、运维及外包管理规范,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定期开展信息科技风险排查及应急演练,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设审计稽核部,独立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审计稽核部围绕公司阶段性经营管理目标,有效开展重要岗位履职评价监督以及重点业务、重点领域专项审计监督,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风险处置监测;公司针对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并定期追踪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提升问题整改质效。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度审计计划及监管要求有序开展各类审计项目、问题整改追踪、全面风险排查、风险处置监测及其他专项检查工作等。
4.5风险管理
4.5.1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风险管理的宗旨:公司风险管理以保护委托人/受益人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宗旨。
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1)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果,促进经营和业务稳健发展。(2)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行。(3)确保将公司经营和业务风险控制在与公司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4)确保公司建立各类重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道德风险等)的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保护公司不因重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5)形成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使全体员工不断强化风险防范和风险管理意识。
公司风险管理的原则:(1)全面性:公司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贯彻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2)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各业务部门的业务环节应相互独立,各司其职。(3)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一线业务运作与二线管理支持及三线监督检查应适当分离。
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公司积极推进涵盖合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方面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建设,逐步构建包括从治理层面到经营层面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置,业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控,前台、中台和后台“三道防线”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以及不同风险类型的管控机制。通过不断强化全员风险管理理念,厘清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的职责,实现从项目尽职调查到项目清算的全流程、全方位的风险防范体系。
4.5.2风险状况
4.5.2.1信用风险状况
信用风险主要指交易对手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主要表现为:在信托贷款、资产回购、后续资金安排、担保、履约承诺等交易过程中,借款人、担保人等交易对手不履行承诺,不能或不愿履行约定或承诺而使信托财产和固有财产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性。同时,当信用风险发生时,如受托人没有尽职管理时,或信托项目违法违规未能如期执行时,则可能会导致受托人面临赔偿风险。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计提的信托项目赔偿准备金余额为12,709.77万元,较2023年末持平;已计提的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为8,984.46万元,较2023年末持平。
4.5.2.2市场风险状况
市场风险是指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因股价、市场汇率、利率及其他商品价格因素等变动而产生的风险。具体表现为经济运作周期变化、金融市场利率波动、通货膨胀、房地产交易、证券市场变化等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影响信托财产的价值及信托收益水平,也可能影响公司固有资产价值或导致损失。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市场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利率风险主要源于市场利率变动对利率敏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根据公司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计息资产主要为短期同业存放及一年内到期的短期贷款,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可控。
汇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截至2024年末,公司主要业务活动均以人民币计价结算。故此,公司暂不存在汇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受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发生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的其他价格风险。
4.5.2.3操作风险状况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差错、失误及责任事故等操作风险事项。同时,公司将持续重视和加强操作风险管理,严控操作风险。
4.5.2.4其他风险状况
公司可能面临的其他风险主要有法律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等。法律风险是指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或因合同纠纷,致使公司遭受处罚或者诉讼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没有足够资金以满足到期债务支付的风险。声誉风险是指公司的外部信誉对自身经营管理的潜在影响和负面作用。
4.5.3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监管制度,匹配公司经营策略重点、组织架构和业务转型发展需求,着力提升风险合规体系优化完善,业务推进效率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修订更新了评审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制度、案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同时,推进规范化、模板化,进一步明确近期重点业务准入、审查审批环节的要点要求,突出审查重点和业务风险点,完善合同模板。开展流程优化工作,精减重复流程节点,效率与质量并举,使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体系更加服务于“三分类”业务特征和公司展业导向,并强化制度执行,守好风险底线。
4.5.3.1信用风险管理
为管理和防范信用风险,公司已初步建立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框架,风控措施覆盖项目立项、尽职调查、评审审批、发行、存续管理、清算等全过程。
公司各项目审查人员根据公司项目评审及风险防范相关原则,通过参与项目前期尽职调查、审核项目材料、参加项目预沟通会、优化交易方案等方式,有效识别、计量、揭示并控制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
公司存续项目管理人员通过对存续项目开展常规检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及现场检查,持续监控存续期项目风险状况。存续期内,通过查询交易对手(包括抵押人和保证人)涉诉及负面报道情况、查询征信报告、每月向业务部门发布并流动性提示及要求对未来即将到期的信托项目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资金安排计划等管理方式,及时跟踪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
公司特殊资产业务部,负责专项管理和处置存续风险项目,采取催收、现场面谈、发送履约函件、寻找接盘方、制定重组方案等各项有效措施寻求项目风险化解方案。同时,公司还通过规范项目风险事件汇报路线和应急处置流程来持续加强和优化审批流程,将授权和相互协调制约机制细化到具体经办流程中去。
报告期内,在“管好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的工作要求下,有序开展存续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对存续信托项目开展了常规排查、集中检查和多次专项风险排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总体风险状况、实际运行情况,交易对手的经营及财务状况、用款情况,第一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抵押物的现场状态、价值变动及权属情况,担保方的经营财务情况、总体担保能力等。
4.5.3.2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已经制定了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指引、TOF和FOF类证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权益类证券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证券投资业务受托机构管理指引、存续证券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指引等多项标品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明确从项目尽调、评审至成立运行期间,相关部门对市场风险的预测、压力测试、监控、汇报和处置等方面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为管控市场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4.5.3.3操作风险管理
公司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操作流程,进一步降低操作风险:(1)建立严格的部门职责和员工岗位职责,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2)建立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建立严格的审核、复核程序;(3)建立规范的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并配置灾备系统;(4)公司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完整严密。
公司通过在业务尽职调查、产品规范化管理、外部中介机构管控、风险监测评价、档案管理、信息披露、合规销售及客户投诉管理等方面不断细化管理要点和规范操作流程,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有效管理各类操作风险。
4.5.3.4其他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公司严抓控制和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与关联交易委员会,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合规、合法运营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等,把防范法律合规风险工作视作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和重点工作进行规划、安排。公司设有风险合规部,负责公司法律合规风险管理和咨询服务,对业务部门送审的项目进行法律合规风险审查,提出独立审查意见;负责牵头处理监管部门有关事务,组织案防、反洗钱相关工作;配合公司处理相关诉讼事项;负责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保障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截至2024年末,公司现行的法律合规方面的内部制度/通知约33项(其中制度27项,通知6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案防、反洗钱、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合同管理、反商业贿赂、关联交易管理、合规管理、法律合规风险审核等。以上内控制度基本覆盖了公司经营中各项业务和流程中涉及的法律合规风险的管控,基本做到了有制度可循、有程序可依。
声誉风险:公司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初步建立了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机制,成立了“舆情风险防控小组”,加强协助提高舆情管理工作的预判性、及时性,提升对舆情事件、或有风险外溢事件及突发事件处理应对的质效。公司积极关注舆情信息,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按要求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
道德风险:公司通过制度设计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纪律要求;定期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加强清廉金融文化建设,全员签署《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廉洁从业承诺书》,不断提高员工廉洁自律和勤勉尽职的意识;开展操作类关键岗位任职人员集中排查,签署《关键岗位合规承诺函》,重申公司合规要求、强调违规责任,防范关键岗位道德风险;以员工为本,强调和谐共赢,不断加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认识到与公司共同成长的重要性,为防范道德风险提供制度保障。
流动性风险:公司充分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和控制,不断提高识别、监测和调控头寸的能力,逐步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已制定《华澳国际信托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保持固有资产流动性适度充沛。流动性管理实行分工管理、实时监控、动态调整原则。信托业务在方案设计及后续管理中把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重要风险要素之一;固有业务部对固有投资、公司整体的流动性需求及缺口进行测算;运营部对信托项目流动性缺口进行测算;风险合规部通过定期风险排查、投贷后管理、流动性风险提示函等方式,及时跟踪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存续项目可能存在的流动性风险;审计稽核部通过对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定期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和风险处置监测等工作,对流动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基本达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持续、稳健的目的。
4.6薪酬管理信息
公司坚持以科学全面、公平公正的薪酬管理理论为指导,与公司经营战略、岗位分析、人员绩效管理等实践紧密结合,通过全面的薪酬管理,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报告期内,公司按“降本增效”管理要求,严控人员编制、提升人力资源效能,报告期内公司人工成本实现压降。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会计报表已经审计)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XYZH/2025CQAA3B0021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澳信托”)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澳信托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澳信托,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澳信托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华澳信托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华澳信托、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华澳信托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其他信息
华澳信托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澳信托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澳信托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华澳信托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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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资产负债表
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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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瑞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解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利
资产负债表(续)
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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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吴瑞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解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利
5.1.3利润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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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吴瑞忠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解媛媛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利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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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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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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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报告期内,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6.2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无变更。
6.3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被告方的未决诉讼案件共2件。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情况。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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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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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3按照投资品种分类,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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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长期股权投资。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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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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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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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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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年初数、年末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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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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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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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2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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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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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3本年度整体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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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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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本年度整体新增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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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暂无。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因受托人自身责任或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导致所管理信托财产发生损失并致信托受益人利益受损的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2007年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当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金的20%时,可不再提取。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下转4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