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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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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42版)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6.6.3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年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3.1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年初汇总数、本年发生额汇总数、年末汇总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

6.6.3.3.2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新增的信托项目之间的关联交易。

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利润总额-73,154.97万元,企业所得税费用-15,311.57万元,实现净利润-57,843.40万元。

本公司申请的2023年度财政扶持款450.00万元已于2024年12月4日到账,该项财政扶持已计入公司2024年营业外收入。

2024年末未分配利润-6,466.2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董事变动情况:

无。

监事变动情况:

2024年1月11日,吴非辞去职工监事职务,股东会任命叶斌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2024年4月7日,周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2)2024年9月30日,解聘李爱民公司总裁助理职务。

8.3报告期内股东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无违反承诺质押信托公司股权或以股权及其受(收)益权设立信托等金融产品的情况。

8.4报告期内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已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公司相关的行政许可申请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项。

8.5 可能影响股东资质条件或导致公司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报告期内,股东重庆财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融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公司100%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8.6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7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8.7.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方面存在4起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方面存在3起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8.7.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方面存在6起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方面存在2起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7.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固有业务方面存在1起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信托业务方面存在1起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8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或公开谴责。

8.9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2024年上半年,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书》等监管意见。

对于上述问题及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监事会进行报告,组织公司管理层和各部门认真学习,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积极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全面部署各项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公司已按要求将整改计划报送监管部门并积极落实整改。

8.10 公司全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投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稳健合规、防范风险”的基本原则,持续做好消保重点工作部署,有序完善消保体制机制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一把手”工程,统筹协调全流程消保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大事项。二是履行社会责任,有效开展投资者教育宣传活动。公司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做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6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7月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中宣传月、9月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等集中教育宣传,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元的活动,重点关注老年人群体,让金融知识走进社区、走进人民群众。同时,进一步深化日常消保工作,充分利用官方公众号消保微课堂栏目进行常态化金融知识科普,每季度发布原创风险提示,提升消保创新力。三是紧密客户沟通,提升投诉处理能力。日常通过财富顾问项目信息传达、400客服电话、信访投诉回复处置、来访接待及问题反馈收集等与客户进行多渠道密切信息交流,强化日常沟通,多部门协同,及时回应客户合理诉求,提升投诉处理质效,严控增量,缓释客户情绪。2024 年,公司共受理监管转办投诉32件(不含例外),投诉数量与涉及人数较2023年均有下降。四是不断深化消保工作成效,建立全流程消保体系。本年度公司修订并发布消保相关制度,确保切实执行“三适当”要求,同步开展专项培训,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养力,溯源治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11 公司全年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将金融资本引入实体经济,促进民生改善,助力经济发展。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向国家政策支持的绿色产业、生态农业、中小企业等领域靠拢,以实际行动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认真落实监管要求,按照反洗钱风险防控、预警和处理程序,健全反洗钱工作体系,有效履行反洗钱企业义务和社会责任,为维护金融稳定贡献力量。

一、公司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377.27万元、增值税2,597.66万元、城建税181.84万元、教育费附加129.88万元、印花税21.90万元,企业所得税326.62万元,共计3,635.17万元。

二、公司信托资产管理规模530.69亿元,其中,投向其他类的信托管理规模为311.36亿元,占公司信托业务分布首位,占总规模的58.67%;投向工商企业类的信托管理规模为82.98亿元,占比15.64%。

三、公司为受益人创造信托利润3.11亿元,实际分配信托收益6.22亿元。

四、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续以党建为引领、以实际行动为抓手,积极服务社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各党支部开展“共产党员在行动”“一个支部一件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金融城献一计”“我与金融城共成长”等活动;8月,组织党员参加陆家嘴金融城暑托班党员志愿服务活动;11月,积极参加陆家嘴金融城“志愿之光、益陆同行”公益座谈会;12月,组织党员认领并实现潍坊街道社区居民“微心愿”等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活动。公司党委在9月、12月先后组织开展“金融教育宣传进社区、中秋情暖老人心敬老活动”“潍坊街道社区公益活动”等,活动得到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综合党委、总工会的支持和指导,拍摄了社区服务活动的公益宣传片,陆家嘴金融城、华澳信托微信公众号及社会媒体相继发布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营造和谐健康的环境做出积极贡献,展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公司社会责任担当。

8.12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因公司股东“北京融达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融达科技有限公司”,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完成章程工商备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第9版对该事项进行了披露。

8.1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无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上海监管局认定的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未进行披露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