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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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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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6.5.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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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3本年度新增的信托项目
表6.5.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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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新增信托项目指在本报告年度内累计新增的信托项目个数和金额(包括以前年度成立本年度新增的分期信托项目)。包含本年度新增并于本年度内结束的项目和本年度新增至报告期末仍在持续管理的信托项目。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以“三分类”政策为核心,立足受托人定位,回归信托本源,做大资产服务信托规模,夯实资产管理信托主动管理能力,具体成效如下:
一是回归信托本源,大力发展以受托管理为核心的服务信托,围绕金融机构需求,为其提供投资及个性化受托管理服务。截至12月末,公司与理财子合作的标准化业务规模为815.42亿元,合作机构不仅涵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也包括中大型城农商行。同时,大力发展以家族信托、家庭信托为代表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个性化受托服务。
二是大力发展资产管理信托,丰富产品种类,补充产品线空白,积极打造明星产品。构建涵盖固收、固收+、收益凭证、套利、量化中性、权益投资等在内的六大产品体系,筹备发行现金管理类产品,实现产品期限全覆盖。
三是充分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布局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1月成立上海宝冶ABCP项目,是公司首单落地的ABCP产品,规模22亿元,期限3年。拓宽了与央企集团的业务合作空间,为深化与其他优质企业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公司发挥股东资源禀赋优势,围绕股东及特定客户业务需求,提供个性化资产管理服务。加强与国信集团类REITs业务合作,2024年中标“胶州湾隧道并表类REITs”和“金融中心类REITs”两单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约30亿元。此外,公司与知识产权国际运营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深度融合。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守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损害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本公司无因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按照《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36,975.66万元;当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未发生对信托产品赔偿的事项。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6.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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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6.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6.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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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6.2.2 金额单位:美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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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与关联方发生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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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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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7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同时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0,538.33万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053.83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1,026.92万元后,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9,794.03万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87,251.61万元。
2024年度本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人民币20,538.33万元,扣除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2,053.83万元、提取5%信托赔偿准备金人民币1,026.92万元后,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人民币69,794.03万元及未分配利润其他变动2,628.76万元, 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人民币89,880.37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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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2(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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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净资本和风险资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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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前五名股东变动的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董事变动情况
2023年12月7日,经2023年度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杨波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毕玥不再担任独立董事。2024年3月4日,杨波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并生效。
2024年7月3日,经2024年度股东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赵春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颖琦不再担任独立董事。2025年1月3日,赵春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并生效。
8.2.2监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监事变动情况。
8.2.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6日,马家顺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经监管核准并生效。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重大诉讼事项
8.4.1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因房地产行业系统性风险仍在恢复周期内,公司固有作为原告新提起2件诉讼案件;信托作为原告提起1件诉讼案件。
8.4.2以前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前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4.3本报告年度发生,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重大诉讼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本报告年度发生并于本报告年度内终结的诉讼事项。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到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1人次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8.6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现场检查意见书》后,公司党政班子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责任部门集体学习研究,深入剖析问题成因,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及时间表,定期跟踪监督整改进度,整改事项均按照整改进度有序推进。公司通过终止项目、下发制度或风险提示书、同类业务不新增等整改方式,积极、有效的落实各项整改要求,截至2024年末,仅一项问题将通过项目到期的方式完成整改,其他事项均已整改完毕。
8.7本年度公司重大事项临时事项披露内容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事项临时事项披露。
8.8监管部门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大信息。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25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