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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会计报表附注
6.1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说明
6.1.1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本公司编制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6.1.2 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
6.2 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涉及需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管理人向信保基金转让有关信托计划债权,并向信保基金提供合同项下差额补足义务合计人民币1,975,305,798元)。
6.3 报告期内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资产转让及出售。
6.4 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 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 信用风险资产情况
表6.4.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报告期年度信用风险资产合计数不含股权投资等相关资产,若按上年度同口径,则不良率为34.58%。
6.4.1.2 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
表6.4.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3 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情况
表6.4.1.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4 自营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表6.4.1.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5 自营贷款情况
表6.4.1.5
■
6.4.1.6 表外业务情况
表6.4.1.6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1.7 2024年度收入结构
表6.4.1.7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公司合并口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信息科技业务服务收入。
6.4.2 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情况
表 6.4.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1.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本公司根据监管统计口径调整上述信托资产期末分类情况,相关调整同时涉及6.4.2.1.2,6.4.2.2.2,6.4.2.2.3项下相关分类。
6.4.2.1.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情况
表6.4.2.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221个,实收信托金额6,339,572万元,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3.08%。
6.4.2.2.1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2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2.3 报告期内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3 报告期内新增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情况
表6.4.2.3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深化落实与兴业银行集团的“风险协同、业务协同、渠道协同”,持续推进信托新三分类业务布局,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持续提升受托服务能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服务信托业务规模851.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83.37亿元。其中,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规模翻番;家族信托存续规模增长超100%,在亚太财富论坛首次赢得“薪火奖·2024年度中国家族办公室TOP50”称号;家庭服务信托增长超500%。
强化资产自主管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资产管理信托业务规模 2,619.0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907.40亿元。相关产品荣获第三届中国信托业“金牛奖”、“诚信托--最佳资产管理信托产品奖”。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当,报告期内新增公益慈善信托8笔,覆盖“教育发展”“医疗发展”“社区慈善”等领域,累计业务规模0.38亿元。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本公司在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严格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信托合同等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切实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 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总金额及定价政策等
固有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信托业务关联方情况
表6.5.1.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2 关联交易方情况
表6.5.2
■■
6.5.3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 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固有财产与关联方重大交易披露情况详见本公司官网披露的2024年度报告全文版。
6.5.3.2 信托资产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6.5.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的重大关联交易。
6.5.3.3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6.5.3.3.1 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1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报告期内,本公司未新增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
6.5.3.3.2 信托资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情况
表6.5.3.3.2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6.5.4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情况。
6.6 会计制度的披露
本公司固有业务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财政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本集团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9,361.78万元,其中母公司亏损8,466.74万元。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财政部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母公司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和信托赔偿准备。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本年度不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2024年度拟暂不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238,770.63万元留存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股东未发生变动。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发生以下变动:
2024年3月,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沈卫群先生的书面辞职函,沈卫群先生因干部任期届满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4〕121号文件核准,郑志明先生于2024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24年9月,本公司董事会收到詹文学先生的书面辞职函,詹文学先生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詹文学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经本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5〕20号文件核准,张天翼先生于2025年1月担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信托委员会委员职务。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未发生变动。
8.2.3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变动: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郑桦舒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于2024年3月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福建金融监管局以闽金复〔2024〕216号文件核准,郑仁福先生于2024年9月正式履行公司副总裁职务。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新增重大未决诉讼事项(包括固有及信托)。
8.4 报告期内,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5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处罚情况。
8.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对本公司的检查意见及本公司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贯彻落实监管意见要求,积极谋划转型发展、着力拓展本源业务、全力处置风险资产、推进重点问题整改等方面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下阶段,公司坚决部署落实监管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和深入剖析主要风险和问题,制定贯彻落实举措并建立整改台账,持续做好有关问题规范整改。
8.7 报告期内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2024年1月10日,本公司就部分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并到任履职事项在公司官网进行公告披露。
2024年6月20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80版及公司官网发布《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公告》,主要内容为:经兴业信托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核准任职资格,兴业信托董事长由沈卫群先生变更为郑志明先生;根据章程有关规定,兴业信托法定代表人同时变更为郑志明先生。
8.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本公司始终践行“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深入贯彻“金融为民”根本宗旨,立足信托制度本源,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体系化建设。通过强化治理引领、深化风险防控、创新服务模式三大路径,将消保要求嵌入公司治理、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全链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消保治理体系建设,系统推进消保工作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强化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对消保战略、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持续夯实管理层对消保工作的管理推动职责,制定和完善涵盖消保工作全流程的制度规范,推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风险管理、科技治理、内审监督、运营流程等核心管理体系和业务全流程,加快构建完善的“大消保”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消保审查刚性约束,聚焦信托业务三分类改革方向,完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业务板块消保审查,通过审查要点梳理和流程改造,从源头防范服务盲区,重点审查落实营销文本、协议文本、信息披露规范性等问题。三是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机制,规范信息披露流程和监督,强化信息披露质量考核,建立“问题案例清单”,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考核机制,有效保障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强化投诉纠纷及风险处置化解,建立“预警-处置-溯源”的全周期投诉管理机制,持续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投诉高发问题警示培训,开展重大投诉应急演练并及时总结重大投诉应对处置经验,夯实提升公司防范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以及群访投诉风险监测和应急响应效率;定期开展风险问题“回头看”,落实溯源整改,实现源头治理。报告期内,本公司共计受理有效客户投诉82笔,主要为来电或来信转办投诉,投诉业务主要涉及不动产股权类、证券投资类等信托产品,投诉客户主要分布在福建、江浙沪、广东以及华北等地区,本公司均积极回应客户诉求,深化推进相关处置工作,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及客户服务等,最大程度保障信托计划项下财产和受益人权益。五是创新特殊群体服务模式,积极开展扶老助困工作,创新适老金融服务,发挥信托特点和功能,推出养老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等金融服务,精准帮助老年人解决生活健康、养老传承等方面问题,为部分老年客户、特殊困难客户制定针对性回访与关怀计划,加强老年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升老年人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六是打造投资者教育品牌,构建“线上云平台+线下五进入”的立体化宣教体系,线上搭建“金融知识普及云基地”,提供便捷式金融教育宣传和信托知识学习平台;线下实施“消保县域行”“消保校园行”“社区游园会”等特色项目,拓宽教育宣传辐射范围,丰富教育宣传形式;多渠道培育投资者“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实现业务合规性与客户认知度双提升。2024年度,本公司开展线上线下宣传170余次,老年主题宣传22次,累计触达240余万人次,2024年公司《持续推进“大消保”体系建设完善》案例成功获评中国银行保险报“2023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优秀案例”。
10、本公司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按照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会议、组织开展调研和审计调查、调阅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公司依法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依法经营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及有关信托业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运作,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经营管理规范,经营业绩客观真实。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勤勉履职,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委托人、受益人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公司依法履行受托人职责,信托财产管理状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能真实、公允、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情况
2024年度,本公司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切实夯实三道风险防线,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良好。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良好,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诚实公允。本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在公司重大投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公司“三会一层”的职责和运行机制规范有效,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内部监督和反馈体系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组织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管理、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定了健全的规章制度并得到了有效而良好的执行,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整、有效和公司规范、安全、顺畅运营。
11、净资本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积极贯彻落实监管要求,优化净资本相关绩效考核指标,引导经营部门加强净资本和风险资本管理意识,加强业务转型和结构调整,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各项净资本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净资产176.13亿元,净资本110.88亿元(监管要求为≥2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57.64亿元,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为192%(监管要求为≥100%),净资本/净资产为63%(监管要求为≥40%)。
12、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大力倡导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实施社会责任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打造责任文化。注重发挥信托制度功能优势,加强金融创新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积极承担信托公司的经济功能和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工作融入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当中, 推动公司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导向、服务实体经济,并在推动开展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2024年,本公司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推进业务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党建与业务融合,服务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采用“三学”机制,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系列活动。在“党建+业务”的基础上,构建“党建+业务+文化”的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推进经营工作与以党建活动内容创新和党员干部需求为导向的企业文化建设深度融合。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品牌党支部创建,构建“三实”基层工作方法,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特色化、规范化、系统化、实效化、效能化“五化五提升”。将党纪学习教育与抓好中心工作同步调、同推进,与落实“三争”成效活动、“金融特派员”下基层、作风建设提升活动等紧密结合。在坚持党的领导下,公司上下全力以赴化风险、提信心、稳增长、促转型,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二是化“国之大者”为“司之要务”,自觉把公司发展放到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大局中来定位与谋划,全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公司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信托业年会精神,主动将信托业务融入服务国家战略、实体经济和美好生活的“三服务”格局,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信托资金投向实体经济规模为2393.89亿元,占信托资产规模的比例达到59.19%,比年初增加108.58%。公司制定实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方案,通过强化集团协同联动,积极探索服务好“五篇大文章”。在科技金融领域,公司通过探索和运用债券投资、投贷联动、资产证券化等多种业务模式,支持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并通过家族及家庭信托、资产管理信托服务等,满足科创民营企业家和科创企业的资产传承、增值等服务需求。在绿色金融领域,公司坚持服务“降碳”“减污”两大绿色重点领域,引导信托资金参与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产业基金、绿色公益(慈善)信托等多元金融服务,持续完善绿色信托产品与服务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绿色信托业务规模余额逾200亿元,公司于2024年6月设立的家族信托项目获评福建省银行业协会“2024年福建省绿色金融优秀案例”。在普惠金融领域,公司通过与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发放信托贷款、和为小微企业提供定制化、差异化的资产管理服务等方式,助力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并通过协同兴业银行慈善基金会及相关分行,在支持乡村振兴、助学助教、扶弱济困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在养老金融领域,公司大力发展的兴福家·家庭服务信托可为老年客户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传承分配等服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续家庭服务信托中,需求场景集中在养老保障、后代保障、后代教育、父母赡养方面;公司还大力发展薪酬福利类年金业务、探索特殊需要信托业务等信托产品,并将积极联动集团参与养老产业金融相关业务的开发和拓展,助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在数字金融领域,公司在紧密围绕业务转型发展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科技赋能水平的同时,深化数据中台建设,进一步夯实数据资产管理能力、数据质量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引入外部智库合作开展关于布局数据信托的模式与路径研究,积极探索数据信托产品,通过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为数据资产化和资产数字化提供信托赋能。
三是扎实推进金融服务新时代新福建建设,优化省内信托服务供给,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作为福建省内国有金融企业,本公司发挥信托制度的独特优势,服务福建省内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求。报告期内累计向省内企业投放信托资金76亿元,资产投放覆盖漳州、泉州、龙岩、莆田、宁德等多个重点地级市;并继续支持地市债券发行,通过资产证券化业务帮助企业提升流动性和融资效率,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福建重点产业建设,为区域经济注入新活力。同时,证券服务信托、家族信托、家庭服务信托等本源业务在福建省内也取得了较快发展,较好的服务了省内民营经济和企业主,并为推进省内养老金融建设做出信托贡献。
四是大力发展公益慈善信托,打造特色公益品牌。本公司始终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和依托,致力于挖掘公益慈善信托服务共同富裕大局的潜力,不断拓宽公益慈善信托的服务范围。报告期内,本公司积极发掘慈善信托多元化业务场景,落地新信托业务分类制度体系下的业内首单股权捐赠类公益慈善信托一一兴业建国健康慈善信托、与兴业银行宁德分行合作首单集团公益平台项目(社区慈善信托项目)、定制“养老+慈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并先后设立兴业信托·复旦数学发展慈善信托、兴业信托·延平教育事业发展慈善信托等慈善信托业务,有力服务了“教育发展”“医疗发展”“社区慈善”“养老健康”等慈善领域。
五是忠实履行受托责任,积极建设良好信托文化。公司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2024年度积极践行消保主体责任,深化产品与服务全流程管控,强化投诉纠纷及风险处置化解,创新关于老年人群体、特殊群体服务模式,持续丰富金融教育内容,深化打造投资者教育品牌,积极培育投资者“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全面加强消费者保护管理工作。围绕公司战略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做好人才培训工作,打造学习型组织。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围绕聚焦财富管理、助力资管拓展、健全资格认证三大方面开展培训,并持续实施科技应用型人才、绿色金融应用型人才专题培训和认证考试等,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六是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努力建设兴信家园文化。2024年度,本公司深化发挥工会、团委凝聚人心和激发活力的作用,工会联动团委先后开展“三八妇女节”、“六一·端午”、“中秋·国庆”党工团联建、“七十五载国运昌 数字转型更昂扬”“辉煌十五载 点亮兴未来”等线上+线下主题活动,开展希望小学实地调研及慰问工作,以及“兴业工匠”“青年科技能手”等评选表彰活动,并依托线上平台及线下工会小组,以及集团等开展丰富的体育运动、公益活动等,持续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凝心聚力促进公司转型发展。公司工会还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共计10人次,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