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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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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3版)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附件3:担保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5-024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时间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印发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印发了《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杭州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名,收到有效表决票9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相关内容。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和《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863,311,743.33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289,381,385.60元(含税),约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联董事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张智寰、陆川、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董事薪酬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智寰、南尔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实行由基本年薪与绩效薪酬组成的激励机制。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无异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及其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合计不超过414.99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核准或签订协议金额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30,000万元。本次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一交易日持有的外汇衍生品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3.0亿美元(含等值外币),在本次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交易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舟新能源”)与珠海横琴屹隆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屹隆产投”)向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苏州恒隽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屹隆产投增资10,660万元,泰舟新能源以自筹资金增资2,340万元,双方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举南存辉、朱信敏、陈国良、陆川、南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推举黄沈箭、彭溆、陈亚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

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就董事提名事项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分别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有关事宜延长有效期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有关事宜延长有效期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有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二十四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等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践行ESG理念、提升ESG绩效,推动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的平衡发展,加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下设的“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可持续发展管理职责等内容,同时对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订。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制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授信,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浙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20亿元的债务提供资产池(含票据池)质押担保、资产池保证金担保,其中使用资产池加载融资额度办理资产池业务形成的债务以连带责任方式提供保证担保。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通过质押票据等共享池融资额度,在额度内办理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或浙商银行认可的其他授信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该项业务,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3年。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00号D栋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南存辉,男,1963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浙商总会会长、长三角企业家联盟首任轮值主席。曾任第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全国青联常委。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南存辉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温州民营经济的优秀代表。

黄沈箭,男,195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计划处科员,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计划处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风险专家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 溆,女,1972年出生,博士学历。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和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教卫系统党外知联会常务理事,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派对文化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亚民,男,1952年出生,博士学历。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教授、系主任、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MPACC项目负责人。现任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信敏,男,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正泰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等。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并担任温州工商联副主席。

陈国良,男,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营师。曾任正泰集团公司低压电器事业部总经理,小型断路器公司总经理,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总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董事、副总裁等。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陆 川,男,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持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曾任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副总经理,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南 尔,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诺雅克电气(美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等。现任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正泰安能数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诺雅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并担任上海温青联主席、中国电工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浙江商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