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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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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8,338,276.93元,同比上升5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448,309.00元,同比上升8.40%;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017,696,374.17元,比上年末增加4.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681,755,556.92元,比上年末减少0.58%。

2、经统计, 2025年一季度,公司各业务板块合计服务箱量为6.78万TEU,其中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箱量为3.80万TEU、仓储堆存服务箱量为1.05万TEU、道路运输服务箱量为1.93万TEU。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截止本报告披露日,陈永夫、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巧玲、谈国樑、彭勋华5位股东均已完成股份解除限售办理,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4月29日。

注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53,864股,占总股本的4.38%。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87元/股,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4.87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143.39万股-172.0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8%-1.66%。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3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2,283,1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982%,成交总额为50,078,346.4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3、公司财务总监舒巧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志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毅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永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志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志毅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6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5-03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5年4月1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