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25-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上述指标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期燃料成本同比下降,火电业务利润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5年1月7日,公司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实际发行总额 5 亿元,期限210日,发行利率1.9%。
相关公告详见2025年1月10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余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余德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殿振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0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1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5年4月28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余其波、李军、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7人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李军,独立董事史建庄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副总经理刘中显,总会计师王萍,董事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17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5年4月28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24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共5人出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采连革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5-1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艳丽女士,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并于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人民币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