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转275版)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马须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陈冬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总经理毛娟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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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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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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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对SPV公司担保情况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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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须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娟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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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马须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须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娟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5-023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4月29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34楼33A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任积东
监事因公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魏振兴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魏振兴监事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资料已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本次监事会的监事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至本意见提出之日,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25-024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向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航空”)、“厦航一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至“厦航二十一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V公司”)、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航租赁”)及其SPV、江西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航空”)及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舟物流”)分别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1亿元、25亿元、6亿元、8.7亿元及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上述被担保人中,商舟物流是厦门航空的参股公司,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厦门航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的关联人;
●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SPV公司及江西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9.4亿元、22.3亿元及2.9亿元,尚未对厦航租赁和商舟物流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
●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河北航空、厦航租赁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33楼33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一致审议同意厦门航空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
向河北航空新增担保1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1亿元或等值外币;向SPV公司新增担保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向厦航租赁及其SPV提供新增及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在江西航空的其他出资方以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厦门航空按出资比例为江西航空新增担保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或等值外币;在商舟物流的其他出资方以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厦门航空按出资比例为商舟物流提供新增及期间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授权上述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5人,实际参与审议董事5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03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陈洪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35.9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日用品、工艺品、纪念品零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洗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 100%。
2025年3月资产负债率:86.47%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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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名称:“厦航一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至“厦航二十一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
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法定代表人:王青
注册资本:依据每家SPV公司运营飞机数量及机型而定,分别为人民币10万元至人民币20万元不等;
经营范围:飞机及飞机设备的租赁业务(限SPV);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无银行信用评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100%。
其中,“厦航一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至“厦航十八号(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已设立且已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厦航十九至二十一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为厦门航空计划新设公司。SPV公司暂无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3、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其SPV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航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综合保税区)虎屿路7号二楼201之一一一
法定代表人:蔡进高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其他未列明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内的项目)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75%,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
2025年3月资产负债率:74.8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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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厦航租赁的SPV是为风险隔离而设置的11家全资项目公司,从“厦航融一号(厦门)租赁有限公司”至“厦航融十一号(厦门)租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分别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及天津自贸试验区,法定代表人均为蔡进高。其中一家SPV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1亿元,其他SPV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无银行信用评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航租赁持股100%。SPV暂无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4、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昌北机场南昌基地南区5栋
法定代表人:康志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经营范围:公共航空运输,民用航空器维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茶具销售,箱包销售,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60%,江西省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2025年3月资产负债率:48.6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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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被担保人名称:商舟航空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兴一路15号自贸法务大楼601室H
法定代表人:王志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经营范围:主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等。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在招商银行的信用评级为AAA级。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37.9%,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1%,福建纵腾网络有限公司持股12%。
2025年3月资产负债率:31.47%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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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5%股权,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34%和11%股权。河北航空、SPV公司均为厦门航空的全资子公司。厦航租赁由厦门航空持股75%,厦门航空金融(香港)有限公司持股25%,厦航租赁的SPV为厦航租赁全资子公司。江西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江西航空60%股权。商舟物流为厦门航空的参股公司,厦门航空持有商舟物流37.9%股权。
三、担保授权的主要内容
(一)厦门航空向河北航空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新增连带责任担保1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6.1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河北航空飞机发动机引进、租赁、续租合同涉及的主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银行融资债务本息。
4、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期限约定。
(二)厦门航空向SPV公司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新增连带责任担保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最高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
3、担保范围:厦门航空为SPV公司对境外出租人所负的债务(如租金、税金、返机补偿等应付款项)及租赁合同项下责任提供担保。当SPV公司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时,厦门航空需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承担向境外出租人支付租金等应付款项等合同义务。厦门航空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运营飞机发动机数量及租赁期限,在各自对应的SPV公司内分配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
4、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为至SPV公司的租赁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如果发生续租则相应延长担保期限。
(三)厦门航空向厦航租赁及其SPV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新增及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3、担保范围:飞机发动机融资项下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主要为借款本息等。厦门航空在最高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厦航租赁及其SPV内分配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
4、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期限约定。
(四)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江西航空的其他出资方以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厦门航空按出资比例为江西航空新增担保人民币6亿元或等值外币,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3、担保范围:飞机发动机租赁、续租合同或融资合同涉及的主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银行融资债务本息。
4、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期限约定。
(五)厦门航空向商舟物流提供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商舟物流的其他出资方以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的前提下,厦门航空按出资比例为商舟物流新增及最高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3、担保范围:引进全货机以及翔安新机场货站建设项目借款融资担保。
4、担保期限:根据主债务期限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厦门航空未超出授权范围与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拟授权厦门航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合同签署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河北航空、SPV公司、厦航租赁及其SPV、江西航空及商舟物流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厦门航空对河北航空、SPV公司、厦航租赁及其SPV、江西航空及商舟物流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上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约为人民币5,504.2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16%,已履行连带责任担保的数量约为人民币2,964.17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已运营的34家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38亿美元,迄今无逾期担保情况;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除SPV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3亿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69.5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06.42%(以上担保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29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公告编号:2025-026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3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33楼3301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3日
至2025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1、3-7、9-1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14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南方航空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南方航空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南方航空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南方航空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10-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4年年度股东会第5、7、13、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发布的H股股东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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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
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及受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的代表还需持股东单位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于登记时间办理会议
登记或以来函、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2025年5月19日
(三)登记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
(四)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齐心路68号中国南方航空大厦,邮编510403
(五)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8620)86112480
传真号码:(8620)8665904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二)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三)如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抵达会场时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等工作。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