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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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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开运输有限公司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亦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刘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亦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刘万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亦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睿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2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管理效能、提高用工效率,以职能管理边界清晰、管理跨度有效、管理职能不重不漏为原则,公司对总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作出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26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调整的议案》。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组织结构、增强管理效能、提高用工效率,以职能管理边界清晰、管理跨度有效、管理职能不重不漏为原则,公司对总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作出调整,具体内容为:

设置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规划发展部、财务管理部、风控审计部等5个部门,其中综合管理部与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将原规划与运营部更名为规划发展部。

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92 股票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25-27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一一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电气集团)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的发展,拟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一一天水电气传动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传所集团)提供科研经费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借款利率为1.75%,由天传所集团长期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的控股股东甘肃电气集团为支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传所集团的创新平台建设一一“国家重点实验室粒子加速器电源研发实验测试平台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一“大功率高精度可编程直流电源的研发项目”的研发工作,拟为天传所集团两个项目分别提供500万元和300万元,共计800万元的科研经费借款,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75%,资金由天传所集团长期使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供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借款利息低于央行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本次交易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瓜州路4800号

4.法定代表人:刘万祥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人工智能系统、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器元件、电源类产品、雷达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电动机、发电机及机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和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电动汽车充电设备、能源储存设备及软件的研发与销售;试验检测、检定及校准;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信息咨询;从事资本运营(依法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甘肃电气集团总资产108.83亿元、净资产31.96亿元、营业收入26.59亿元、净利润-7.04亿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种类和用途:科研项目专项借款。

2.借款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整)。

3.借款期限:长期。

4.借款利率: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1.75%计算。

5.担保措施:无需提供担保。

四、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电气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中,甘肃电气集团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五、审议情况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

1.本次接受财务资助事项,控股股东向公司的子公司提供项目建设资金借款,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二)的规定,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

2.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科研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子公司科研项目研发进度,有利于公司的高质量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该议题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接受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自董事会审批通过本次拟发生交易之日起的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甘肃电气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2024年5月,甘肃电气集团为支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传所集团的“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向天传所集团提供财务资助6600万元,期限5年,利率为同期LPR,该借款天传所集团未提供担保。

2.2024年度,公司从甘肃电气集团承租办公用房,房屋租金64万元(含物业费)。

3.2024年度,甘肃电气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银行信贷业务担保,发生担保服务费122.6万元。

4.2025年1月,甘肃电气集团为支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的“表面处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搬迁)项目”,提供项目建设专项借款5000万元,期限2年,借款年利率为4.5%,该借款长开厂集团未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