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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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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增长152.56%,主要系银承回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增长239.50%,主要系光伏电站建设预付材料款所致;

3.在建工程下降33.66%,主要系光伏电站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4.使用权资产增长78.19%,主要系租赁增加所致;

5.合同负债增长185.68%,主要系工程预收款增加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下降40.07%,主要系本期支付职工工资所致;

7.应交税费下降59.84%,主要系已支付房产税所致;

8.租赁负债增长95.72%,主要系租赁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增长49.31%,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0.专项储备增加193.23%,主要系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税金及附加增长130.29%,主要系房产税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增加5841.21%,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增加2357.03%,主要系核销往来清理所致;

4.营业外支出增加250.38%,主要系债务重组损失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111.42%,主要系坏账转回及营业外收入增加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及原因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31.51%,主要系回款减少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86.85%,主要系本期往来款减少所致;

3.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62.59%,主要系房产税增加所致;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45.38%,主要系本期支付付现费用下降所致;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下降100.00%,主要系上期收到联营企业分配股利所致;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99.13%,主要系本期长收项目回款增加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长228.64%,主要系光伏电站投资增加所致;

8.投资支付的现金下降100.00%,主要系本期股权购买价款减少所致;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65.75%,主要系本期长收项目工程付款减少所致;

1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长107.94%,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1.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122.20%,主要系本期收到融资租赁款所致;

12.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下降36.91%,主要系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13.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232.67%,主要系本期归还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洋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聂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洋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肇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晓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5年第一季度(1-3月)订单情况

注:1.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2.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未将长期停滞项目包含在内,金额为合同金额。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无重大项目最新进展。

三、风险提示

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数据为准。项目施工进展可能受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影响,造成完成工期、质量要求不能依约达成带来不能及时验收的风险;合同的履行可能将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规模,如未来公司资金紧张,可能存在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一审胜诉

以及新增其他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诉讼一审胜诉案件公司为原告,一审判决金额约为43,405.99万元人民币。该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该判决是否为终审判决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新增其他重大诉讼案件公司均为原告,涉案金额分别为3,633.26万元人民币、4,913.06万元人民币,案件均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已在往期对相关工程款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一、重大诉讼一审胜诉的基本情况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遵义市红花岗区百草园药业工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鑫磊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市红花岗区财政局、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提起诉讼。公司已于2024年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03民初145号《传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新增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公司于近日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03民初1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由被告遵义市红花岗区百草园药业工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草园EPC建设项目工程款279,976,007.06元及资金占用费(以279,976,007.06元为基数从2023年3 月1日按照年利率7%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和逾期付款违约损失(以279,976,007.0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3年3月1日起计算损失至付清款之日止);

2.由被告遵义市红花岗区百草园药业工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草园药膳一条街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款75,394,491.65元及资金占用费(以75,394,491.65元为基数从2023年11月5日按照年利率7%计算至付清款之日止)和逾期付款违约损失(以75,394,491.65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23年11月5日起计算损失至付清款之日止);

3.由被告遵义市红花岗区百草园药业工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涉项目的垫付资金3,176,112.97元;

4.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承建的百草园EPC建设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工程款279,976,007.06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百草园药膳一条街及停车场建设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工程款75,394,491.65元的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垫资款3,176,112.97元就前述两个项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本次新增其他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1122民初1946号及(2025)鄂1122民初1954号《传票》,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红安瑞文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红安金碧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长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案件一: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2.被告:红安瑞文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齐

(二)案由

公司因被告拖欠红安恒大养生谷项目四大园E-02-01园建工程的工程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6,332,566.42元,并请依法确认该工程款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二:

(一)诉讼双方当事人情况

1.原告: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从文

2.被告一:红安金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德恒

3.被告二:湖北长金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德恒

4.被告三:恒大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德恒

5.被告四: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长龙

(二)案由

公司因被告拖欠红安恒大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首期临时销售展示区及首期住宅区园建工程的工程款,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向公司履行支付工程款等款项的义务。

(三)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9,130,552.81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3.请求依法确认该工程款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4.请求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

5.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以上一至三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2025年4月4日(“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一审胜诉的公告》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共计1,885.2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新增重大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重大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民事诉状》;

(二)受理(应诉)案件通知书或传票等相关文件。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文科绿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注:1.除上述列表所示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25年4月4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收到其他诉讼、仲裁案件共22件(均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下案件),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08.83万元。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