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A股股票代码:601916)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3本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本公司按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审计的季报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除特别说明外,为本集团合并数据,金额币种均以人民币列示。
1.4本报告中“浙商银行”、“本公司”、“本银行”和“本行”均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1.5本公司董事长陆建强、行长(代为履职)陈海强、主管财务负责人侯波和财务机构负责人张简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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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本充足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1. 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量。
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查阅本行网站(www.czbank.com)。
2.3杠杆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注:
1.2024年起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3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计量。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请查阅本行网站(www.czbank.com)。
2.4流动性覆盖率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 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2.5按境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报告期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和报告期末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权益并无差异。
2.6股东情况
2.6.1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 (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百分比除外
■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数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系统中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数是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指定并代表其持有的A股股份(沪股通股票)。
2.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前10名股东中,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据本公司所知,截至报告期末,表中股东均未涉及参与转融券出借业务。
2.6.2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存续的优先股。
3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析
业务规模稳健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4,431.1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5.78亿元,增长3.54%。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18,906.9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35.82亿元,增长1.81%。负债总额32,373.3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5.38亿元,增长3.67%。其中:吸收存款20,063.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0.79亿元,增长4.37%。
经营效益保持韧性。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71.05亿元,同比减少13.02亿元,下降7.07%。其中:利息净收入119.81亿元,同比增加1.63亿元,增长1.38%,净利息收益率为1.76%,同比下降0.08个百分点;非利息净收入51.24亿元,同比减少14.65亿元,下降22.23%。非利息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29.96%,同比下降5.84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25.49%,同比下降2.03个百分点。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59.49亿元,同比增加0.36亿元,增长0.61%。
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59.5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61亿元,增长1.81%;不良贷款率1.38%,较上年末持平;拨备覆盖率171.21%,比上年末下降7.46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2.36%,比上年末下降0.10个百分点。
资本充足率保持合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2.18%,比上年末下降0.43个百分点;一级资本充足率9.60%,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38%,与上年末持平。
4重要事项
4.1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化幅度超过30%以上的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
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
4.2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附录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载于本报告附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25年4月29日
附录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续)
2025年3月31日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利润表 (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银行现金流量表 (续)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期间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
陆建强 陈海强
董事长 行长(代为履职)
侯波 张简 (公司盖章)
主管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商银行”)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现有董事12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董事共12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交所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三、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小微金融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普惠金融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4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4月29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参与书面传签表决的监事共10名,高强监事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本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惠小微金融2024年工作总结与2025年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5-02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部监事无法履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高强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职。高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除此以外未担任本公司内部任何职务。
高强先生原为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自2022年6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外部监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强先生不参与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其无法履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