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公司负责人王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景东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马莉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一季度亮点工作
公司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及鞍钢集团本钢时的讲话精神,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紧盯市场变化和核心难题,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线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深化数智发展、强化对标挖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一季度生产经营明显好转。
1. 经营业绩同比改善。面对钢材市场弱势震荡下跌的严峻形势,努力开拓市场,不断调品增效、深挖内部潜力,利润总额同比减亏10.91亿元,销售利润率明显好转,钢铁单元各单位均大幅减亏,产线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
2. 系统降本显现成效。践行“算账经营”理念,通过强化对标挖潜、运营提效等措施,全流程吨钢成本比上年降低102元,吨钢外购能源成本比上年降低10%,生铁成本比上年降低12%。采购端深化性价比采购和协同采购,吨钢资材消耗成本持续降低。
3. 市场开拓取得实效。紧跟高端化要求,一季度拳头产品比例比目标提高3.28个百分点。冷系产线1-3月连续超产,3月冷轧产量、准发执行率、汽车钢执行率、硅钢产量均创历史新高。电池壳用钢(ALDCK)新产品实现订货,公司热轧产品首次进入电池壳行业。出口订货量超计划11.1%,品种钢出口取得突破,取向硅钢激光刻痕产品首次出口巴西。全生命周期合同执行率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荣获海尔智家“卓越合作伙伴奖”等称号。
4. 数智发展持续深化。落实国资委深化AI工作部署,推动大模型等新一代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应用,数据治理平台已接入DeepSeek大模型,开发数智秘书、数智人应用等业务场景,公司首位虚拟数字员工“智纪星”在质检计量中心上岗,标志着公司职能管理和大模型融合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说明:2024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鞍钢废钢资源(鞍山)有限公司。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则处理,公司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数据。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人民币3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对外合作研发项目和国家科研课题投入同比增加影响。
2.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同比增加人民币3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融资规模及票据贴现规模增大影响。
3. 本报告期其他收益同比增加人民币3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影响。
4. 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比减少人民币2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衍生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5. 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人民币6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同比降低影响。
6. 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减少人民币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影响。
7. 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同比减少人民币2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处置土地收益影响。
8. 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利得同比增加影响。
9. 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人民币12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同比减少影响。
10. 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人民币15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当期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影响。
11. 本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同比大幅减亏,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销售端价格下降幅度同比缩小,采购端价格下降幅度同比扩大,购销剪刀差同比扩大;二是公司系统降本取得一定成效,市场开拓取得实效,产品销售单位利润同比提升。
12. 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88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票据收款规模增加影响。
13. 短期借款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24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融资结构,短期融资规模增加影响。
14. 衍生金融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期货合约浮动亏损增加影响。
15. 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61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工资及附加影响。
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7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影响。
17. 长期借款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6,498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融资结构,长期融资规模降低影响。
18. 库存股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2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冲减库存股影响。
19. 专项储备比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安全生产费影响。
20. 未分配利润比上年末减少人民币554百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经营亏损影响。
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322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报告期钢材销售价格同比降低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人民币1,872百万元;二是受采购端价格同比降低、经营性应付票据到期解付同比增加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人民币1,550百万元。
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797百万元,主要原因是票据使用规模扩大影响其他投资性支出同比增加影响。
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6百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同比增加影响。
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人民币1,125百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322百万元;二是其他投资性支出同比增加影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797百万元;三是利息支出同比增加影响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人民币6百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2025年2月11日,因工作变动,王保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职务。
2. 2025年2月11日,公司第九届第三十四次董事会批准聘任李景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2025年3月12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景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3. 2025年2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80,048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83,401,306股变更为9,369,221,258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
■
■
■
■
■
■
■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非执行董事谭宇海先生、独立董事汪建华先生、王旺林先生、朱克实先生、胡彩梅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邓强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执行董事李景东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定于2025年6月3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批准本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3日14:00时整。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28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3.00、4.00、6.00、7.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2025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等。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9-30日(9:00-12:00,13:00-16:00)
4.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 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6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3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