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82版)
■
■
■
■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津港”)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坚持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70亿元,归母净利润9.94亿元,同比增长1.22%,完成货物吞吐量4.53亿吨,同比增长1.80%。2024年开通多条远洋航线,集装箱航线总数达到147条,填补了天津港至美东、中美洲、南美东航路空白,全年刷新效率纪录34次,6条远洋航线效率保持全球首位,集装箱业务办单线上占比超97%,主要业务单证电子化率达100%。
2025年,公司将持续升级货源市场竞争力,做强四千行动转化效能,积极争取新航线开通,加大货源开发力度。完善津港服务竞争力,提升客户服务智能化水平,巩固扩大“检港快联”“速审直推”等便利服务覆盖面。着力精细成本管控,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做好预算执行的动态监控,细化单位成本测算,强化主要成本费用管控,实现降本增效。
二、建设绿色智慧港口,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4年,公司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科创投入不断加大,自主技术不断突破。传统集装箱码头全流程自动化升级改造取得突破,港口级生产、经营、服务融合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天津港港口智能管控平台(TCA)上线运行,件杂货智能一体化系统实现件杂货码头全覆盖,设备一体化系统三期全面上线,港口管理效率全面提升。
2025年,公司将持续打造绿色港口升级,推进环保管理系统化、碳管理体系、综合能源管控系统运行提升。强化安全保障机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三基”压实责任,丰富督查检查方式。致力数智转型提效,加速码头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着力推动更多装卸设备自动化升级应用,拓展TCA智能管控功能,推动集装箱核心生产系统JTOS、ECS平台上线,优化“津港通”平台客户体验。
三、聚焦公司治理规范高效,夯实发展根基
2024年,公司设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评价体系,细化评价要点,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发布首本中英双语版ESG报告,入选央视“中国ESG上市公司京津冀先锋50(2024)”榜单,获得中国基金报“英华奖”优秀上市公司示范案例“A股ESG价值奖”、中上协“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最佳实践案例”等多个奖项。
2025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完善董事会治理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董监事行为操守、履职业绩等方面评价。做好港口行业ESG领先实践和ESG关键绩效指标的对标与分析。优化股权投资,择机收购合资方资源贡献度较低的盈利企业少数股权,制定低效亏损企业扭亏减亏方案,出清出让长期不具备扭亏条件的企业;压实合规审查责任,推动内审工作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合规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建立多层次培训体系,强化合规意识,定期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专项合规培训合计14场109人次。同时,公司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等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实时关注法律法规更新,及时传达监管动态,持续组织董监高等“关键少数”进行合规培训,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工作,重点关注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关联交易、股份变动等重要事项。持续完善薪酬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董监高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2024年,公司派发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30,097.61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29%。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175.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4%,增持金额为5,010.92万元。
2025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研究加大分红力度的可行性;结合港口行业特征、天津区域经济形势以及公司发展规划,研究增持、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市值管理手段可行性;持续聚焦和发展主业,积极谋划并推动优质装卸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深化所属公司股权整合,促进板块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研究资本市场再融资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融资工具。
六、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2024年,公司搭建信息报送管理体系,优化常规信息和重大事项报送机制,确保应披尽披依法合规,并荣获“金信披奖”。公司召开3场业绩说明会,接待机构调研17场次99家,主动对接主流媒体,发布业绩宣传稿6篇、可视化财报3份,并组织走进上市公司天津港专场活动,活动视频、新闻稿广泛推广,曝光量累计约230万。
2025年,公司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和内容质量。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约束机制、信息披露管理体系,确保信息披露管理依法合规。强化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持续丰富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加强与公众投资者交流。借助多元化的渠道与创新的手段,积极开展价值营销,做好舆情风险的防范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2025-009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天津市滨海新区津港路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副董事长陈雪剑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王家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孙埠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郭小薇出席会议;高管吴强、闫武,财务负责人方胜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报酬结算的报告及2025年度薪酬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天津港办公楼3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孙埠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周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监事王家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黑建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胡建春、孙埠、周伟、黑建功、王家明五位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5-01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副董事长陈雪剑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陈涛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三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主要修订内容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取消公司监事会,公司原监事会法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三是调整公司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个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董事席位;四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规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五是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六是同步调整附件《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关内容;七是调整“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等有关文字表述。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三十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刘庆顺先生、陈雪剑先生、陈涛先生、娄占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新任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丁建志先生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七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推荐张玉利先生、曹强先生、侯欣一先生、吴津喆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七次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拟给予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1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该议案事前经公司十届九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张玉利、吴津喆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0日。
(下转384版)

